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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執紀問責的“後半篇文章”

時間:2024-10-19 05:07:44

如何做好執紀問責的“後半篇文章”,讓受處分幹部放下包袱、變“有錯”為“有為”,成為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背景下值得關注的焦點話題。

這兩年來,湖北黃岡、十堰,貴州黔東南州等多地都在探索受處分幹部的管理與使用問題,受處分幹部影響期滿後可重新被提拔任用。

湖北荊州市中山公園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楚梅園”“作為高素質、高學曆人才,處于高風險崗位,要發揮專業所長,放下思想包袱,幹淨做事。要珍惜組織的培養,幹淨做人。”近日,湖北省荊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賈石松在該市中山公園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楚梅園”,與該市某規劃部門一位負責人一邊散步一邊說道。

這名負責人曾因工作失職被給予處分,賈石松負責對其回訪教育。

十八大以來,随着執紀問責嚴肅加碼,黨員幹部受黨紀處分的不在少數。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理204.8萬人次。

今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其中提出要“堅持有錯必糾、有過必改,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對失誤錯誤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幫助幹部汲取教訓、改進提高,讓他們放下包袱、輕裝上陣”。

如何做好執紀問責的“後半篇文章”,讓受處分幹部放下包袱、變“有錯”為“有為”,成為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背景下值得關注的焦點話題。

這兩年來,湖北黃岡、十堰,貴州黔東南州等多地都在探索受處分幹部的管理與任用問題,受處分幹部影響期滿後可重新被提拔任用。

5種黨紀處分的影響期【警告】

一年内不得在黨内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嚴重警告】

一年半内不得在黨内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黨内撤職】

二年内不得在黨内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留黨察看】

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黨員受到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内職務自然撤銷。對于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複黨員權利後二年内,不得在黨内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開除黨籍】

五年内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被問責黨政領導幹部影響期●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

●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貫表現、特長等情況,由黨委(黨組)、政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酌情安排适當崗位或者相應工作任務。

●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後如果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除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外,還應當征求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意見。

定期回訪了解受處分官員思想動态湖北荊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受處分幹部,我們會因人施策、成立回訪教育小組,重點崗位由主要領導談話。”

而談話的地點或選在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或選擇在被處理、處分黨員幹部的家中,不再局限于傳統的辦公場所和較為拘謹的談話氛圍。

在探索對受處分幹部的管理培養問題上,湖北省走在了前列。

早在2015年,湖北省紀委就印發《關于加強對受處分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對于犯了錯誤的黨員幹部不能“一處了之”,還要擔負起教育挽救的政治責任,建立健全對受處分黨員幹部經常化的教育幫帶制度,因人施策,對症下藥。

此後,湖北省地稅局、武漢、黃岡、荊州、十堰等單位及地級市,都制定了具體細則,而最重要的一種管理手段是對受處分幹部進行定期回訪,了解其思想動态,進行教育幫扶。

“回訪談話時主要聽取思想、學習、工作情況彙報,做好思想教育、政策解釋、心理疏導等工作,同時監督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和幫帶教育落實情況,為受處理人員營造悔錯改錯、幹事創業的環境。”荊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說。

記者從湖北省紀委宣傳部獲悉,今年國家機構改革後,湖北省對受處分幹部的管理也在原有基礎上進行繼續探索、創新。

封閉式集體培訓食宿由個人承擔記者注意到,有些省份雖然沒有對受處分幹部管理制定詳細明确的通知要求,但在相關的黨政幹部管理文件中有所提及。

廣東省紀委宣傳部負責人表示,廣東省也在積極推進受處分幹部管理工作,但主要依據的是廣東省于2016年12月出台的《問責條例》實施辦法中的“容錯機制”。

今年以來,多地在回訪教育的基礎上,還有創新舉措。

今年5月,貴州黔東南州舉辦了今年第1期守紀律講規矩專題教育培訓班,對2017年以來受到紀律輕處分的48名黨員幹部進行為期5天的集中培訓。

培訓期間,除了聽講座外,這批受處分幹部還被安排到黔東南州基層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基地,參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争工作專題展覽,觀看警示教育微電影《貪欲之害》。

培訓采用封閉式管理,食宿費用由個人承擔,單位不予報銷。其間,學員還要結合學習撰寫心得體會,最後閉卷接受廉政知識測試。

今年5月25日,湖北省黃岡市羅田縣組織全縣扶貧領域130多名受到誡勉以上處理的黨員幹部召開追責問責談心談話會,羅田縣委書記為這批幹部“談心解壓”。

記者獲悉,2017年8月,湖北省委巡視組進駐羅田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視以來,該縣嚴查快辦巡視反饋問題線索,加大扶貧領域違紀問題追責問責力度,263名黨員幹部和17家單位被問責。

羅田縣紀委宣傳部負責人胡宇斌表示,當時召開這個會主要是在精準扶貧領域,有些基層幹部或對政策不熟悉,或因公而不是因個人目的受到問責。但精準扶貧最終還是需要這些基層幹部來做,為了鼓舞士氣,讓其放下包袱,就找他們談心談話,鼓勵他們繼續投入到精準扶貧的工作中去。

“做與不做這項工作的效果很不一樣。不做的話,受處分幹部會感覺到自己的政治生涯完了,會心灰意冷。談心談話後,他們會感覺到組織還沒有放棄、抛棄他們,還可以在崗位上将功補過,還可以繼續建功立業,實現自己的價值。”胡宇斌說。

職務調整的幹部據特長安排崗位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産黨黨内監督條例》明确,黨内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态”,其中便規定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

對于職務調整的受處分幹部,在影響期内,不少組織會根據其特長進行崗位安排,發揮其專業特長。

2015年,時任十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鄖生因違反廉潔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

但是,十堰市紀委對他的幫扶教育一直沒有停止。負責幫扶他的十堰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根據他喜歡做研究的特長,将其專門安排在鄖陽師專,找了一間辦公室,使其安心做研究,并幫助他争取經費,為學術研究提供保障。

在影響期内,楊鄖生組織撰寫了《漢水流域民俗文化研究》和《明代漢江文化史》兩部專著。

據悉,在時任湖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侯長安到十堰對楊鄖生進行回訪時,楊鄖生表示:“雖然現在我不是黨員,但仍時刻以黨員标準要求自己,4年後我将再次向組織提交入黨申請。”

2015年12月,江西省公路管理局養護管理處處長鄧小儉因違反相關規定,被江西省交通運輸廳黨委給予行政處分、免職處理。

為了發揮他的專業特長,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後來決定将其調到省公路局安全科技處從事公路安全生産工作。

據通報,在安全科技處工作期間,鄧小儉曾組織安全生産專項行動、全省公路系統安全生産大檢查。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他作為優秀幹部被推薦至江西省委、省政府信訪局培養鍛煉。

影響期滿後可重新被提拔任用對違紀的黨員幹部進行處分處理,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讓“跌倒者”重新“站起來”。

荊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對記者披露,通過回訪教育和幫扶教育,已有35名受處理處分黨員幹部在處分期滿後,因表現突出得到了提拔或重用。羅田縣近兩年來也有17名受處分幹部被提拔重用。

荊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稱,對于受處分幹部的重新使用和提拔,有嚴格的組織程序。他表示,影響期滿後,回訪教育小組對受處分幹部在影響期内的各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評價,客觀公正提出評價意見,作為其恢複黨員權利、提醒教育、管理監督、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

“回訪教育小組形成的綜合評價報告經紀檢監察機關主要領導同意後,将相關情況向同級黨委組織(人事)部門予以通報。對于思想轉化好、工作業績突出、敢于擔當作為的人員,積極推薦使用。”該負責人稱。

2016年7月,江西省委出台辦法明确,受處分幹部影響期滿後,對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幹部群衆公認度較高,因工作需要且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重新任用。

今年4月底,江西省公路管理局養護管理處原處長鄧小儉的影響期滿,他被推薦拟任省公路局老幹部處處長。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表示:“現在幹部犯錯後不能‘一棍子打死’,犯了錯誤要給予相應處理,改正了要給他機會。”

許耀桐認為,組織上要對受處分幹部進行認真考察,個人到底做得怎麼樣,組織上要給予認定。組織部門對錯誤同志要進行跟蹤,不斷幫助他、提醒他、鼓勵他,幫助犯錯的同志邁過坎兒。

“犯錯同志作出改正後,要如實地作出中肯的評價。對這樣的幹部,如果重新任用,激勵的效果會更好。”許耀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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