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确定位和核查貧困戶對象一直是困擾政府部門的難題,對于農村貧困戶的認定、程序、審批及退出,各級政府部門都有嚴格的制度規定,比如必須經過入戶調查核實、民主評議、村級公示等重要程序,讓扶貧資金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方能體現扶弱濟貧的制度善意。而“抓阄”定貧困戶,反映了部分村官敷衍塞責、簡單粗暴的工作态度,屬于不擔當、亂作為。
目前,橫堤村黨支部書記已被撤銷黨内職務。這是規範扶貧工作、糾正不良工作作風的一個有力警示:在堅持入戶調查、定期公示的基礎上,嚴格遵循扶貧原則,加強基層幹部管理,強化責任追究,增強底線民生保障,嚴查扶貧領域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用廉潔高效、公正透明的扶貧工作,來維護精準扶貧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讓惠民政策的陽光溫暖每一個角落。
□9月10日《北京晨報》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