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病例報告作者阿姆斯特丹大學腎髒學教授弗萊德瑞克·伯米爾曼稱,器官捐獻者2007年死于中風,享年53歲。她沒有罹患任何已知令她無法捐獻器官的疾病,接受多項檢查後也沒有顯示出患癌迹象。醫生将她的腎、肺、肝和心髒分别移植到器官接受者體内,接受心髒移植的患者在移植後不久死于無關原因。
移植手術16個月後,肺的受捐者在她的淋巴結中發現了乳腺癌細胞,分析結果顯示,癌細胞來自于捐贈者。左腎的受捐者以及肝的受捐者之後都檢查出同樣的惡性腫瘤,并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過世。第四名受捐贈者在接受治療後存活了下來,其中包括移除捐贈者的右腎。
伯米爾曼稱,這是極為罕見的案例。一般來說,有活動性惡性腫瘤的人,是不允許器官捐獻的。每一例器官移植引起腫瘤轉移的可能性在0.01%到0.05%之間。
□9月20日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