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采取暴力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李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近日,臨湘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緩刑1年。
□9月23日《潇湘晨報》
時間:2024-11-08 05:08:15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采取暴力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李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近日,臨湘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緩刑1年。
□9月23日《潇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