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明
引言
筆者從1988年被天津市集郵協會選派參加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ACPF)在長沙舉辦的第一屆國家級郵展評審員培訓班後,就一直非常用心參與或關注競賽性集郵展覽,特别是我國的全國郵展,其中在1989—2006年間,除1997’和1998’兩屆全國郵展因為有自己的展品參展而回避外,參加了其餘全部全國郵展除集郵文獻類以外各個類别的評審工作。筆者能夠做到這一點,首先是ACPF領導對我的培養和支持;其次因我參與了除第一版之外至今ACPF編譯出版的各版《FIP郵展規則》的翻譯工作,從而對各類展品的基本要求有着較深刻的了解。對《FIP規則》的掌握使我在編組、評審和點評展品時有了可靠的根據,而不僅僅隻是“跟着自己的感覺走”。
西安2016第17屆中華全國集郵展覽給我留下的印象是參觀不太方便。首先是觀衆難以獲得《展品目錄》。其次是各個類别的展區沒有任何标牌或标識。另外,展館内的光線太暗,甚至必須用手電筒才能看清楚貼片上的文字。我想這些都是現場觀衆能夠切身感受得到的。
這屆郵展與曆屆郵展不同的是:1.将郵展展出面積的12%用于非競賽性展品的展出,其中本屆評審員的展品就占了78框12部(占全部展出框數的7%和正式評審員的55%)可能創下了曆屆全國郵展之最。2.展出時間最短,僅有3天,這不但不方便觀衆的參觀,恐怕也會給評審工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
下面,結合筆者浏覽展場上的一些展品,就其編組和制作上的一些問題,盡可能從FIP規則角度出發,談幾點個人看法,以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