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劉甯
在中國思想文化史上,韓愈是貢獻卓越而又争議頗多的人物,在經曆了評價上的諸多抑揚起落之後,要深入理解韓愈就顯得尤為困難。韓愈之對待佛教,在強調多元包容的今天,似乎顯得過于激烈,其實大聲弘的古文,似乎也不無迂闊,然而倘若能超越眼前的時代風氣,從曆史長河中來觀察,就會對韓愈的貢獻,有不一樣的理解。
一
具體的觀察不妨從韓愈的排佛開始。韓愈排佛之堅定,态度之激烈,在唐代士人中是少見的。唐憲宗于元和十四年迎佛骨入宮,韓愈上表加以谏止,甚至提出要将佛骨“付之水火”(《論佛骨表》)。此舉引發憲宗的震怒,欲将韓愈處以極刑,幸得裴度等人求情,才改為遠貶潮州。在唐代帝王中,不少人對待佛教的态度多有搖擺,例如唐德宗,即位初期曾主張抑制佛教,希望由此削減佛教給國家帶來的經濟負擔,然在位日久,對待佛教的态度發生明顯轉變,變得頗為虔信。與此不同的是,唐憲宗在位十五年,一直笃信佛教,從未有過任何變化,迎奉佛骨對于憲宗無疑有極重要的意義,韓愈在這樣的情形下“犯顔”直谏,其勇氣與信念自非尋常可比。
韓愈對佛教的否定,從表面上看,似乎并沒有多少新意。自佛教在東漢傳入中國以來,對佛教的批評一直未曾中斷,這些批評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佛教對政治秩序、生活秩序的破壞;二是夷夏之争;三是佛教具體教理之謬誤等。具體到隋唐時期,教理方面的論争并不激烈,而主要的批評多集中在佛教對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之破壞,尤其是安史之亂以後,這方面的矛盾更為突出。安史之亂爆發後,唐王朝面對财政匮乏,通過大規模出賣度牒來籌集資金,到肅宗朝,賣度牒成為朝廷的國策,許多人購買度牒之後,既不參加宗教法事,又可以不再繳納賦稅,這樣的情形發展到晚唐時期,李德裕曾在奏議中指出,泗州成年男子三分之一都出家為僧以逃避賦稅,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來禁止,江淮以南将失去六十萬丁壯的賦稅(參《王智興度僧尼狀》)。韓愈在其《原道》中,批評佛教徒與道教徒不勞而獲,同樣是針對安史之亂後這一日趨嚴重的時弊:
古之為民者四,今之為民者六;古之教者處其一,今之教者處其三。農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賈之家一,而資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