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一位專門給大老闆開車的私家司機說,奔馳汽車裡的座位實在太舒服,舒服到一坐上去就想睡覺。我以為司機這話是在誇獎奔馳汽車擁有絕對優越的功能(甚至是在有意炫耀),可司機接下來的話卻完全不是這個意思。
司機說,因為座位太過舒适了,所以第一次載老闆到外地去開得特别辛苦。為什麼呢?因為舒适,開不到一兩個鐘頭就想睡覺。那時車裡的老闆已經昏然入睡,車裡就隻剩下昏昏欲睡的他開着奔馳,窗戶又開不了,怕睡熟的老闆着了涼。而且奔馳汽車開起來幾乎沒有颠簸感,車子的慣性又很好。開着開着沒有感覺到什麼,一看儀表盤表才知道時速已達180公裡。這樣一種狀态讓他不得不努力地提醒自己,強打起百分之百的精神小心開車。可開着開着,睡魔又一次來襲……經過這次之後,私家司機以後凡是載老闆到外地總會買上一包口香糖,讓自己一路上不斷嚼着,以免睡去。
最後私家司機感歎說:“開着奔馳走長途,還不如開一輛一路不斷發出聲響的小貨車好,這樣至少可以保證自己不會睡着。”這話引得在座諸位哈哈大笑。
我卻沒有笑,是呀,過于舒适便走不了太長的路,隻有适度的颠簸與不适才能使得一個人的精神狀态處于清醒之中。開汽車是這個道理,而人生何嘗不是這樣的呢?一個人隻有遭遇必要的挫折與困頓,才能提升、擴充、警醒自己,從而走出比一般人更長、更遠的路來。而一個人一輩子如果都過得過于舒服、過于順風順水的話,便難有鬥志,極容易處于昏昏欲睡的萎靡之中。
這個世界是公平的,隻有吃到生活颠簸之苦的人才能精神飽滿地走出很長的人生之路;而一點苦都沒有吃到(或吃不了)的人則注定隻能在不斷叫醒自己與精神萎靡的痛苦博弈之中耗盡人生。
舒适的架勢走不了遠路,隻适合讓人昏昏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