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你們公司有個計劃,開會讨論的時候,你極力反對。你有一百個道理,甚至應該說你是專家,其他人全是外行。但任你說破了嘴,領導們還是不聽,硬是要做。
你怎麼辦?你雙手一攤,說你盡力了,不管了。
抑或,你知道事情已經不可挽回,好比已經人頭落地,你能走的隻有一條路:聽上面的,高呼萬歲!主子英明!過去怪你自己看事不清,然後,你跑在第一線,比誰都賣命。
如果你是年輕的社會菜鳥,八成會雙手一攤,說你盡力了。
你這麼做,我佩服你!但是你要想想,在團隊當中,你能不服從領導的決定嗎?在民主制度下,少數能不服從多數嗎?如果今天你在軍隊中,領導做的決定有錯,你設法勸阻,他還是堅持,你能消極抵抗,等着看好戲嗎?
隻怕還沒上戰場,你就先倒下了。那是軍法,你抗命,再對也是錯!
同樣的道理。如果你有一百個反對的理由,再糊塗的領導也該聽得懂,他卻還是堅持原先的看法,甚至“他們”都好像傻到姥姥家,堅持要做。
你得知道,他們可能是存心要輸、存心要錯、存心要賠錢、存心要上當,或者存心要圖利他人,間接地圖利自己。所以你說得對,也會成為錯。更可怕的是,你是“芳蘭當戶,不得不鋤”。
這時候,為了避免趟這趟渾水,成為共犯,你最好自己求去。
否則,你就得改變立場,比誰都拼命,跑在最前面,吃子彈。
因為當你原先堅決反對,事情還是非做不可的時候,你自然成了反對派。就算你照樣做事,那些人還是會覺得你可能扯後腿。最起碼,他們猜你有“等着看笑話”的想法。
事情果然敗了,他們一邊生氣,一邊偷偷後悔沒早聽你的,也會一邊暗暗忌你、恨你,搞不好猜測因為你不配合,才會輸。
事情如果成功了,你也沒好處,因為證明了你當初反對錯了。如果大家聽了你,就不可能有後來的成功,你也成為勝利中的失敗者。
所以當他們決定了,越不合你當初的意思,你越得跑在前面效力。
那麼,就算事情敗了,你也送了半條命,他們會向你道歉。
事情成了,他們則會贊賞你:從善如流、改過向上、戴罪立功。
現在你懂了吧!為什麼争取提名的時候,可以把對手罵得一文不值。對手“出線”之後,又要搶着當他的競選團隊總幹事。
這就是“政客”或“政治家”處事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