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俄羅斯一名富翁與妻子離婚,為此支付約280億元人民币,為史上最高的分手費。在中國,法律、習俗與人心,都不大支持這種分手費,而婚前協議卻越來越常見,成為一種可以大大方方提出來的事務。
我記得,若幹年前侯佩岑在活動上被人問及婚前協議,甜笑着說:“沒想過,但我不排斥……我覺得隻要兩個人住在一起,心裡面就有愛的契約。”說了跟沒說一樣,協議說的一定就是錢錢錢,跟愛沒什麼關系。
倒是壞孩子羅比·威廉姆斯比較真性情,為了避免财産被分,“逼”女友簽協議。雙方拉鋸很久,終于,女方妥協,簽下這不平等條約,然後,幸福地結為眷屬。
聽起來,似乎滑稽可笑,但老話說得好:先小人後君子。談錢固然傷感情,但“你侬我侬”之際,山盟海誓容易,感情一消失,就“傷錢”了。簽婚前協議,大家公事公辦,至多有些尴尬;離婚分财産、上法庭、各自開記者招待會,那才真叫惡形惡狀。各自抖隐私,我們作為看客,看得高興,同時也實在替他們不值。
問題再往深處挖,大概就必須問:一場婚姻,到底誰的犧牲更大?女性會認為答案毫無疑問: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三載哺育,為此,職業生涯終結、身材與外形走樣,也就令再婚的可能性極大下降,更不用說家務、以女性為主的孝順老人。但男人們的反駁也一樣毫不客氣:中國法律把生育權歸給女方,女方有不經男方同意便中斷妊娠的權力,那麼,毫無疑問,生孩子這件事是你自願的,而且,你做飯我還上班呢,即使你也上班,高收入女性畢竟少得很,說起來還是我養你……
婚前協議,聽起來就“不祥”——沒結婚就想着離婚嗎?這觀念,真是有些老土。那人壽保險呢?還活得好好的就想到了死亡。失業保險呢?上着班就要為失業做準備。它們像是在提示我們,離婚就算不像死亡那麼無可回避,至少也像失業一樣司空見慣。
中國的離婚率逐年攀升,仿佛在跟世界接軌。而在歐美一些國家,中産階級卻大部分婚姻穩定,這顯然跟他們離婚成本巨大有關。你再嫌棄家裡的黃臉婆,考慮到甩掉她要損失的巨額财産,就得三思了。但在中國,發達的男人離婚卻輕而易舉。
隻是,還有沒有人,在結婚的時候,就已經認定對方将是自己一生的伴侶?決定與對方厮守,直到死亡将他們分開?不用考慮到錢,因為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我将與你融為一體。應該還有這樣的人吧?但是不是,越癡情,越容易幻滅得徹底?
摘自《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