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春秋戰國時期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儒家學派的創始人。但他直到五十一歲才初入仕途。盡管為官甚晚,但他官運亨通,五年内完成了從中都宰到司空和大司寇的三級跳,并連續燒了四把火。
孔子是春秋戰國時期的政治家,也是中國曆史上的思想家和儒家學派的創始人。他雖滿腹經綸,但一生運乖時蹇,直到五十一歲(魯定公九年)才初入仕途。盡管為官甚晚,但他官運亨通,青雲直上,五年内完成了從中都宰到司空和大司寇的三級跳,并連續燒了四把火。
第一把火燒于魯定公九年。那年,孔子初仕,任中都宰。盡管中都隻是個小小縣城,中都宰也不過是個七品芝麻官,但縣長也是官,而且是主官,況且孔子已年過半百,滿腹抱負待以實現,滿腦藍圖急于勾畫,于是,上任伊始,孔子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制養生送死之節,憂貧民百姓之苦,結果民風淳樸,法無動用;德化大行,夜不閉戶;路無拾遺,道無餓殍。不到一年,四方諸侯紛紛效仿。初為仕,孔子這把火燒得及時,燒得得體,初步展示了孔子的治國理念,進一步提升了他的聲望,也為他的未來升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考慮到孔子治理有方,政績突出,一年後,魯定公将孔子提升為建設部長。從縣處級連升四級到正部級,從小小縣城一躍進入京都,主管土木工程,此時,孔子有點飄飄然了,開始醞釀第二把火。
第二把火是針對當時的名門望族。他選中了季桓子。季桓子當時任魯國卿大夫,先父季平子是魯國權臣,曾攝行君位近十年。魯昭公去世時,季平子将其葬在了魯國王陵墓道的南面,孔子以悖禮為由(古人以北為尊)派人在中間挖了條溝,将昭王的墓和先王的墓連在了一起,并當面訓斥季桓子說“你的父親以此來貶損君王,卻也因此彰顯了自己的罪行,這是不符合禮的。現在我将他們連在一起,是為了掩蓋令尊不守人君之道的罪名”。身為建設部長,本無需管葬禮之事,但孔子卻偏要多管閑事,而且當面訓斥身為卿大夫的季桓子,并指責其先父。可想而知,盡管季桓子當時俯首聽訓,但私下一定恨得咬牙切齒。無需多言,孔子在根基尚未十分牢固的情況下燒起這把火顯然不合時宜,不利于自己為政主張的實現,也為後來的“隳三都”的有始無終和失敗埋下了伏筆。
第三把火是孔子在任司法部長時所燒,即殺害少正卯。少正卯當時是魯國大夫,被稱為魯國“聞人”,與孔子同時辦私學,既是孔子的“教敵”,又是他的“政敵”。在教學水平上,少正卯明顯高于孔子,曾使得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在政治思想上,少正卯屬于改革派,理論水平不亞于保守派的孔子,并且能言善辯。孔子對他十分嫉妒,在任司法部長的第七日,以五條罪名,即“心逆而險”“行僻而堅”“言僞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将少正卯殺害,并暴屍三日。不可否認,少正卯有自己的缺點,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即使有過,也不至于把他列為類似于尹諧、潘正和管蔡之類的“奸雄”,不殺不快吧?孔子的這種發洩私憤的行為遭到了時人的鄙視,其中就包括他的得意弟子子貢(曾被孔子稱為“瑚琏之器”)。殺害少正卯一方面暴露了孔子不容異端的狹隘心理,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孔子政治上的不成熟。
54歲那年,孔子燒了最後一把火。當時他是司法部長,并代理總理。周制規定貴族諸侯的城牆高不得超過18尺,但是,魯國三位國相“三桓”(季孫氏、孟孫氏、叔孫氏)掌控着國家大勢,不理這條規定。孔子對此看不順眼,于是說服魯定公轟轟烈烈地開始了“隳三都”行動,但由于三桓的極力反對以及齊國在境外的虎視眈眈,行動半途而廢。考慮到當時魯三桓勢力堅如磐石,孔子上任司法部長不久,就想削弱他們的勢力,這無疑是“螞蟻撼大樹”,考慮欠周,不自量力。“隳三都”使孔子與三桓成為了敵人,也把魯定公逼到了死胡同,暴露了孔子缺乏政治頭腦,也使孔子的短暫仕途戛然而止,從此孔子與弟子們踏上了周遊列國的道路,永遠喪失了親自實施自己政治主張的機會。
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孫膑也說:“天時、地利、人和,三者不得,雖勝有殃。”做任何事情都要考慮這三個因素,缺一不可。孔子初為中都宰,小心謹慎,勤勤懇懇,從小事做起,從低處着手,得天時地利人和之便,将中都縣治理得有聲有色,受到了上至國君下至庶民的愛戴。但在被授司空、司寇之後,不能審時度勢,結果将國君逼到窘境,同時也斷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摘自《大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