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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郊孤狼vs風口群豬

時間:2024-11-07 02:13:10

風口上的“豬”太多、太擁擠,給你留下的空間很小。大家都做同樣的事,那不是創新,創新是荒郊野地裡的“孤狼”。

20世紀初期,汽車還是美國上流社會的奢侈品,一般人家負擔不起。亨利·福特看到汽車銷量在美國每三年翻一番,認為汽車是一個能帶來巨大利潤的新機會,開始琢磨如何讓汽車走入尋常百姓家。福特意識到,把奢侈品變為大衆消費的關鍵在于降低汽車價格,于是他采用了流水生産線,降低生産成本4/5,重塑了整個汽車産業。

福特聚焦大衆市場獲得成功,通用跟福特錯位競争,其創始人杜蘭特認為,汽車會成為社會各個階層、各個行業必不可少的交通和運輸工具,通用的定位就是通用,卡車、轎車什麼都造,什麼都賣,自己造不了卡車就收購一家,通過收購與兼并健全産品線。市場就是這樣,青菜、蘿蔔各有所愛,守住你的細分市場,突出你的特色,一定會有收益。

美國汽車業高峰的時候有200多家廠商,現在僅剩2家,一家是福特,另一家就是通用。其他200多家都被淘汰了,剩下的憑什麼生存?就憑專注,盯住細分市場,堅持自己的特色并且做到最好。

堅持差異化,堅持自己的特點,别每天老想着怎麼成為風口上的“豬”,風口上的“豬”太多、太擁擠,給你留下的空間很小。大家都做同樣的事,那不是創新,創新是荒郊野地裡的“孤狼”。

我這裡有一個傳統行業創新的例子——沃爾瑪,它的創始人山姆沃爾頓在零售業幹了很長時間,深知零售業不可能搞差異化競争,起碼很難差異化,你賣的蘋果、白菜和他賣的沒什麼兩樣,隻能靠價格競争。價格受到成本制約,山姆進一步分析,發現成本費用中的大頭是租金,其次是人力成本。

在沃爾瑪的商業模式出現之前,零售業的主流業态是百貨商店,西爾斯曾經是美國市值最大的公司,而現在沃爾瑪成為了一哥。當時的百貨店都選擇開在城市的繁華商業區裡,店面租金很貴,山姆于是想到能不能把商店搬到郊區去,那裡的租金便宜。汽車沒有普及之前,在郊區開店并不可行,二戰之後汽車在美國普及了,山姆的模式創新具備了成功的客觀條件。1962年山姆在阿肯色州開辦了第一家平價商店,消費者周末開車到郊區采購,一次買足,一個禮拜再不用進商店。銷售價格低,顧客盈門,沒有什麼高科技,山姆的創新大獲成功。于是他開始擴張建連鎖店,所到之處消費者喜形于色,商家哀鴻遍野,傳統的百貨店、夫妻店倒下一片,用時髦的詞講,這就叫颠覆式創新吧。

沃爾瑪的店越開越多,采購批量越來越大,又衍生出一個新的利潤點:以批量作為談判籌碼,壓低供應商的價格。前一段時間“互聯網思維”流行,一個說法是“羊毛出在豬身上”,其實這根本不是什麼新東西,沃爾瑪早就實踐過了。

零售商不能賺消費者的錢,因為你的貨品和其他店沒有什麼區别,你一提價,消費者就跑了,你必須采取低價策略,讓消費者滿意。沃爾瑪在哪裡賺錢呢?壓低進貨價格,賺供應商的錢。沃爾瑪的采購價格永遠是市場上最低的,而且極其霸道:明年供應商降價5%,不降就踢出采購名單。誰也不敢得罪它,因為沃爾瑪有最大的采購批量,憑借批量在市場上取得了超強的談判能力和定價能力。

除了将商店開在郊外,沃爾瑪還開放貨架,讓消費者自己去找他需要的東西,減少店員的雇用,降低了人力資源成本。

沃爾瑪1972年在紐交所上市,在之後的25年中,它的市值翻了4900倍,這是今天的科技公司都難以做到的成績。這裡面哪有什麼高科技?沒有高科技的沃爾瑪反而做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

摘自《第一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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