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營銷系同學眼裡,巴克萊就是一塊光鮮的雞肋。說它光鮮,是因為它早已名揚四海,實力沒的說,可有經驗的師兄告訴我,巴克萊派頭很大,别的公司試用期最多一個月,它則是半年。如果不合格,六個月後便要卷鋪蓋滾蛋了。所以,系裡同學戲稱巴克萊為雞肋,越來越多的同學選擇抛棄。
可我還是決定去一趟,不是想當英雄,而是臨近畢業,其他簡曆石沉大海,巴克萊公司是唯一伸出橄榄枝的。
奔赴巴克萊,除了那份六個月的合同之外,并沒有什麼令我不滿。人事主管很看重我似的表情說了一句:"好好幹,公司不會虧待你!"
從上班的第一天開始,我便不敢有絲毫懈怠,嚴格說來,應該是不好意思。因為這次招聘的不止我一人,其他十來個聽說有來自劍橋和牛津的,人家為了能在六個月後繼續簽約,可謂廢寝忘食,我總不能獨個兒跷着二郎腿一邊閑着吧!
日子過得是昏天暗地。總經理前來視察,滿臉微笑,說,不錯,我們會選擇最優。這話等于一劑強心針,大家更拼了。為了不讓自己太丢臉,我也毫不猶豫地跟着上,盡管完全不是他們的對手。
然而,在巴克萊公司,我終究還是鬧了個天大的笑話。那天,我完全忘了六個月合同已到期,按事先約定所有試用工要主動找經理談話的,可我竟傻傻地一大早去了曼徹斯特談業務,等第二天回來,經理已去法國出差,引得同事竊笑不已。
據說,一起來的試用工表現都不錯,經理幾乎挑不出什麼毛病,我竟然錯過了如此良機,看來活該失業。看着别人興高采烈地在等續約,我懶得理他們,隻想一個人靜靜地完成曼徹斯特這筆業務,然後走人。
可是,一個星期後的通知讓所有人大跌眼鏡,偉大的巴克萊竟然要和我續約,而且,隻與我續約,他們白幹了半年。經理解釋說,隻有每天都不把自己當做試用工的人才有資格待在巴克萊。
經理很欣賞我能在180天後還堅持工作的精神,所以把我留下。但我明白,自己并不是真的願意永遠做一個試用工,而是那天記錯了日子。當然,這話隻能跟琳達講,在經理面前,我決定從頭再來,以新的姿态演繹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