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部裡要來人視察。我們公司是改革試點企業,如果今天還不能把合資事項定下來,就是我們的失職了。”董事長的開場白顯得很着急。現在,擺在大家面前的候選合資對象有三家:A公司、B集團和C株式會社。
王董事首先發言:“我覺得應該選A公司,他們的實力強。”沒人響應,誰都知道今年王董事的兒子出國正是A公司給擔保的。
張董事說:“我看還是B集團好,那位總裁夠豪爽,一頓能喝十紮啤酒,一見面就送咱萬把塊的瑞士表。”老張的話引起了大家的共鳴,喝酒的事雖然不能說明問題,但手表是人人腕上都有一塊的。
“同志們,怎麼能把送一塊手表跟上億元的合資項目攪在一起呢,要講原則嘛。”董事長顯然比大家看得遠,“據我觀察,C株式會社的社長同我們市長的關系非同一般呀。市長也來過幾次電話,要我們從兩國友好的高度來認識合資這件事,我看……”董事長話都說到這個份兒上了,大家還能有什麼意見,就這麼定了。
接下來是讨論股份的事。“我覺得應該六四開,我們六,他們四。”李董事說。
“我記得上次宴C社長的時候,陪同的領導在勸酒時說,如果C社長喝一大杯茅台,就多給他百分之五的股份,結果C社長喝了四大杯。不知道這件事還算不算數?”張董事畢竟是個酒中好漢,連那時候說的話都還記得一清二楚。
“酒桌上說的話,怎麼能作數?”王董事不屑地說。
“你這是什麼意思?”張董事有點急了,“喝酒就不是工作了?”
“算了,”還是董事長來打圓場,“什麼事都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上次接待C社長時,他曾經向我提出,如果能給他們六成的股份,他保證中方董事可以幹到六十五歲。當然了,我們要本着對國有資産負責的态度來對待這件事……”
所有的争執一下子就平息了,大家鼓掌,一緻通過。接下來的細節問題便讨論得輕松多了。
“關于今後公司産品的品牌問題,日方的意見是用他們的。我認為可以采納,畢竟他們是跨國公司,牌子叫起來響。”
“我們的牌子在國内已用了二十五年,知名度也不錯嘛。”
“我建議這件小事可以先放一放。現在有必要向日方發個傳真,在正式簽合同之前應該邀請中方董事去日本考察一回,知己知彼是很重要的。”
“最好能同時把歐美市場也一塊兒考察了。這次固定資産是按他們的要求以1989年的原值計算的,他們占了大便宜。”
吳先生聽說,在當今的合資過程中,國有資産的流失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但是很多經濟學家至今沒有搞清楚資産流失的漏洞到底在哪裡。當過這次會議記錄員後,吳先生終于明白了。
(一米陽光摘自文彙出版社《你為什麼不騷擾我》一書,黎青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