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商将衙門裡的仆役召集起來,宣讀了藥鋪老闆的狀書。劉安吓得渾身顫栗。徐商嚴肅地對他說:“你仗勢欺人,理當受罰。罰你到藥鋪幹一個月的活兒,扣除本月的薪俸,如果表現好,可以回來,你願意嗎?”劉安不住地點頭:“小人願意。”
一個月後,劉安得到了老闆的諒解,重新回到徐商身邊。徐商當衆宣布對劉安的懲罰結束,還拿出一個錢袋子交給劉安:“這是你兩個月的薪俸,拿回去給母親治病吧。”
劉安愕然:“大人,您上次不是說要罰俸一個月嗎,為何又發我兩個月的?”徐商笑着說:“你做錯了事,但不能牽連你的老母,她沒有錯。我之所以發你兩個月的薪俸,是因為你有錯就改。你的薪俸不高,如果都罰光了,拿什麼奉養老母?”
懲罰不是終極手段,在懲罰中注入人文關懷,促使人向善轉變,這才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作者:郝金紅;推薦者:潘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