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書

雜誌

保存到桌面 | 簡體人人書 | 手機版
傳記回憶文學理論偵探推理驚悚懸疑詩歌戲曲雜文隨筆小故事書評雜誌
人人書 > 雜誌 > 救火風波

救火風波

時間:2024-11-06 01:57:55

益民是個塔吊司機,在一家房地産公司的工地工作。這天上班,益民操縱塔吊轉向時,突然發現圍牆外面冒起一股濃煙,緊接着,就聽到有人在大喊:“倉庫着火啦,快來救火!”

益民知道圍牆外面是紙箱廠倉庫,紙箱易燃,一旦火勢蔓延,後果不堪設想!來不及細想,益民果斷停下手中的活,下塔吊去救火,同時,他還大聲招呼工友們:“紙箱廠倉庫着火了,大家快去救火啊!”

益民和工友們迅速翻過圍牆,有人找滅火器滅火,有人擰開水閥門噴水。不幸的是,益民在奮力救火的過程中,被高處掉下來的重物砸傷了胳膊。幸虧消防隊員及時趕到,把益民送去了醫院進行治療。

經檢查,益民左胳膊骨折,在醫院治療了半個月後才回家靜養。都說傷筋動骨一百天,三個月後益民的胳膊才痊愈,在這期間他共花費了7600餘元。

事後益民請求公司認定工傷,給予工傷待遇,但公司卻認為:益民是擅自離崗才受的傷,這次受傷既不是因為工作原因,也不是在工作地點,所以這與公司沒有一點關系,不能構成工傷,公司負責人還建議益民去研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難道益民因救火受到傷害,真的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嗎?

律師點評:本故事涉及的法律問題,即職工在工作場所之外救火而緻傷是否屬于“工傷”。

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視同工傷。

故事中益民的行為顯然符合上述法定條件,雖不是工傷,卻視同工傷,依法享受工傷規定的相應待遇。

(題圖:孫小片)
   

熱門書籍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