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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觀察

時間:2024-11-06 05:31:20

歐盟出台最嚴網絡數據管理法規

經過近四年讨論及兩年過渡期,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5月25日在歐盟全體成員國正式生效。這一新條例被認為是“世界史上最嚴格的個人數據保護條例”,最大特點在于限制企業對于個人用戶數據的使用權。未來,大企業尤其是互聯網公司在使用用戶個人數據和隐私前必須先征得用戶的同意。

對此,歐盟委員會負責司法、消費者權益等事務的委員朱洛娃表示:“我們需要新規則來應對新風險,這是我們立法的初衷。”

新生效的《條例》内容主要有三方面特點。首先,《條例》的管轄範圍大幅提升,不僅适用于設立在歐盟境内的企業,也适用于在歐盟境外從事與歐盟公民信息相關的企業。而對業務流程的限制,則覆蓋了收集、記錄、存儲、修改、使用、傳播等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幾乎所有環節。随着大數據的發展,用戶個人信息早已超出了姓名、年齡、職業等基本内容範疇。目前企業的每個用戶一般有2000個左右的參數,新規将把所有這些個人信息參數納入保護範圍。

其次,《條例》的監管水平大大增強。根據《條例》,歐盟層面須設立數據保護委員會,用于處理涉及跨成員國的企業違規案件;歐盟成員國則将分别成立數據保護局,對企業的商業行為進行監管;企業必須任命數據保護官确保企業行為合規。此外,《條例》要求企業必須向監管機構提供處理個人信息的記錄,包括目的、分類、時效等,一旦發現個人數據洩露,必須在72小時内向相關機構報告。

第三,《條例》的懲罰力度空前提高。新規規定,根據企業的違規程度,最高可處以2000萬歐元(1歐元約合7.5元人民币)或企業上一年度營業額4%的罰金(以金額高者為準)。這也是該條例被稱為史上最嚴數據保護法規的另一個原因。

業内人士特别提醒,無論企業是否在歐盟境内,隻要與歐盟企業發生業務往來,或涉及存儲、處理、交換任何歐盟公民的數據,都在該條例的管轄範圍之内。

(綜合整理自人民日報、經濟之聲、央視新聞等)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宣布廢除“網絡中立法”

據CNBC報道,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此前宣布廢除“網絡中立法”,6月11日,該決定正式生效。

“網絡中立”這一概念的源頭是美國在上世紀30年代頒布的電信法,當時的規定内容是任何電話公司不得阻礙接通非本公司用戶的電話。這一概念在國内一般映射的說法叫做“互聯互通”。

特朗普政府一直反對網絡中立政策。2017年12月,共和黨占多數優勢的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投票廢除了網絡中立法案,2018年6月11日起正式生效。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發表聲明說,“網絡中立”規定減少了網絡服務提供商在網絡方面的投資,并阻礙了主要為鄉村消費者服務的小型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創新行為。經過“細緻的法律和經濟學分析”,将重新實施“低度監管”的政策,不對創新模式進行微觀管理,這有助于增加透明度,刺激投資、創新和競争。

新的法規引起了各個層面的反對,多個美國州政府和企業都嘗試通過起訴來阻止法規生效,互聯網公司如Facebook和Alphabet等堅持反對新的法規。“網絡中立”的争論既是黨派之間的理念之争,也是電信服務運營商與互聯網内容提供商之間的利益博弈。

對于受益方來說,廢除網絡中立法也是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阿傑特·派伊(AjitPai)的一大勝利,他長期以來一直反對這法規,稱其阻礙了創新。聯邦通信委員會廢除網絡中立法是AT&T、康卡斯特和Verizon等大型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一大勝利。這些公司将擁有更大的權力,來決定用戶能夠訪問哪些内容,以及這些内容的價格。

但是,對谷歌、Facebook等公司來說,廢除網絡中立法将對它們有一定的影響。流媒體巨頭Netflix此前也表示,反對聯邦通信委員會廢除網絡中立法。

(綜合整理自虎嗅網、路透社、CNB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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