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出台的《通知》裡稱,連續2年年銷量為零或極少(乘用車少于1000輛、大中型客車少于50輛、輕型客車少于100輛、中重型載貨車少于50輛、輕微型載貨車少于500輛、運輸類專用車少于100輛、摩托車少于1000輛)的企業會被公示。如今,這類企業被業界形象地稱為“僵屍企業”。
根據《通知》,被特别公示的企業經考核符合準入條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複受理其新産品申報。特别公示期滿後,未申請準入條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業,暫停其《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且不得辦理更名、遷址等基本情況變更手續。業内人士稱,這意味着直接打掉了這些企業的“殼資源”,讓一些僵屍企業加快退出市場。
相關統計顯示,工信部公布的第一批名單中的48家企業,公示期滿時,僅有12家企業順利通過了工信部的考核;在2015年工信部發布的第二批(92家企業)名單中,就有70家車企被停止生産資質。
工信部部長苗圩指出,關于“車企退市”這項工作,要按照長期工作制度堅持下去,為所謂的“僵屍車企”建立起順暢的退出機制。建立汽車行業的退出機制,就是要打破汽車生産企業資質的終身制,建立起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動态管理機制,督促落後的企業加大技術改造與轉型升級,同時,也可以通過兼并重組來不斷提高汽車整車企業的生産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