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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發布實施的與商用車行業有關的主要政策法規回顧與簡析(上)

時間:2024-11-01 03:41:22

本刊記者肖獻法文/圖

ABriefReviewofMajorRegulationsandPoliciesConcerningCommercialVehicleIndustry

Therehavebeenafewofregulationsandpoliciesconcerningcommercialvehicleindustryissuedintheyearof2016,mostlyfocusingontopicsofsafety,environmentprotection,energy-savingandindustrialstructuremodification,etc.Thisarticleprovidedabriefreviewofthebackgroundandsignificanceoftheseregulationsandpolicies.

2016年是一個汽車政策年,因為這一年國家及多個部委、機構出台了一系列與汽車行業相關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政策法規。這些政策法規不僅對當年我國汽車行業快速與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也将在2017年乃至以後數年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2016年出台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有關政策法規,大多數是針對商用車行業,包括整車及零部件的生産及應用,這不僅顯示了我國商用車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自主決斷地位”,也顯示了我國商用車行業存在的不成熟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之多。

2016年出台的汽車相關政策法規,基本以推動行業安全、環保、節能、結構調整等作為主題和目标。本文根據發布時間精選部分政策法規,對其出台的背景和意義作了簡要回顧和分析。

主題1

輕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限值”加嚴

名稱:GB20997-2015《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替代GB20997-2007),強制性。

發布者、發布日期: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2015年12月31日發布,2018年1月1日實施。

發布背景:節能減排早已成為國家發展戰略,如排放标準不斷升級一樣,機動車燃料消耗量限值也在不斷加嚴。

要點:适用于能夠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設計車速≥50km/h的N1類(輕型貨車)和最大設計總質量≤3.5t的M2類(輕型客車)車輛。不适用于廂式專用作業汽車、罐式專用作業汽車、專用自卸汽車、倉栅式專用作業汽車、起重舉升汽車和特種結構汽車等專用作業車輛。

與GB20997-2007相比主要變化:(1)加嚴了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N1類汽油車型最低為5.5L/100km、柴油車型最低為5.0L/100km);(2)以整備質量代替最大設計總質量與排量作為燃料消耗量評價參數。

新标準分别對以汽油、柴油為燃料的不同類型的輕型商用車按整車整備質量設定了64個燃料消耗量限值。其中,N1類汽油車型≤5.5L/100km、柴油車型≤5.0L/100km;Ga(最大設計總質量,下同)≤3.5t的M2類汽油車型≤5.0L/100km、柴油車型≤4.7L/100km,比2007版分别加嚴了23%、27%、18%、18%。以整備質量在1090~1205kg之間、燃料為汽油的N1類車為例,新标準規定其燃油消耗量≤6.7L/100km。

簡析:燃料消耗限值升級步伐遠遠慢于排放标準升級,而且升級難度遠遠大于排放标準升級。降低燃油消耗量關乎節能減排,也關乎用戶的切身利益。

我國商用車燃料消耗限值标準體系已基本建立。最早的是2個行業标準(JT719-2008《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1-2008《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均為交通行業強制性标準,要求自2008年9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實際上延至2009年實施);後來有工信部主導的、執行中與交通行業标準“協同”的國家或行業标準:輕型商用車方面,有新版GB20997-2015;重型商用車方面,先有QC/T9242011《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階段)》(自2012年7月1日實施,按強制性對待),後有GB30510-2014《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2014年2月19日發布,2014年7月1日實施,适用于Ga>3.5t的燃用汽、柴油的商用車輛,包括貨車、半挂牽引車、客車、自卸汽車和城市客車,不适用于專用作業汽車(包括廂式專用作業汽車、罐式專用作業汽車、專用自卸作業汽車、倉栅式專用作業汽車、起重舉升專用作業汽車及特種結構專用作業汽車等6類))。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Ⅴ标準。

主題2

新機動車銷售(上牌)分步實施國Ⅴ

名稱:《關于實施第5階段機動車排放标準的公告》(2016年第4号公告)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環保部、工信部,2016年1月14日,2016年4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

要點:全面實施GB18352.52013《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5階段)》和GB17691-2005《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中第5階段排放标準(國Ⅴ),根據油品升級進程,分區域實施機動車國Ⅴ标準。

(1)2016年4月1日起,東部11省份(京、津、冀、遼、滬、蘇、浙、闵、魯、粵、瓊):所有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Ⅴ标準。

(2)2017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Ⅴ标準。

(3)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Ⅴ标準。

(4)2018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Ⅴ标準。

發布背景、目的:《公告》稱,是為貫徹《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控機動車污染,全面實施GB18352.52013和GB17691-2005中國Ⅴ标準的要求。

簡析:2000年以來,我國機動車排放标準逐步升級,帶來的結果是:機動車排放污染物逐步下降,汽車生産成本和用戶購買價格不斷上升。(注:環保部對機動車輕、重型的劃分,是以機動車總質量3.5t為界)

關于我國排放标準實施進程,汽油車、燃氣汽車基本是按照标準規定的時間表實施,幾乎沒有延期過;而柴油車,從全國銷售(上牌)來看(不含率先實施的北京等城市),除國Ⅰ于2001年按期實施外,國Ⅱ、國Ⅲ、國Ⅳ都延期過,且幾乎都是受油品的影響(國Ⅱ延期1次至2005年1月1日實施,國Ⅲ延期1次至2008年6月30日實施,國Ⅳ延期3次至2015年1月1日實施)。其中,從國Ⅳ到國Ⅴ的實施間隔最短(2年)。

與之配套,2015年5月5日國家發改委、财政部等7部門發布的《加快成品油質量升級工作方案》

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比原定2018年1月1日提前1年),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标準的車用汽柴油,同時停止銷售低于國Ⅴ标準的車用汽、柴油。

附:關于國Ⅵ。(1)輕型汽車:依據2016年12月23日環保部、質檢總局發布的GB18352.6-2016《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6階段)》(适用于汽油汽車、柴油汽車、燃氣汽車),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國Ⅵ标準;(2)重型汽車:按照2016年10月11日公布的GB18352.X-201X《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6階段)》(征求意見稿;主要适用于重型汽車(Ga>3.5t),與GB18352.6-2016有交叉),拟自2020年1月1日起,生産、銷售、注冊登記的新車符合國Ⅵ标準。

據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環保局發布的北京第6階段機動車排放地方标準《征求意見稿》(“京六”)——含輕型汽車、重型汽車(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和重型發動機(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3個“京六”排放标準,拟2017年12月1日實施;但因其借鑒的是美國加州标準體系,而不是之前一直采用的歐洲标準體系,而被環保部叫停。不過,為了執行當時尚未出台的“國Ⅵ”标準而準備,2016年10月20日該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北京市第6階段《車用汽油》(DB11/238-2016)和《車用柴油》(DB11/239-2016)标準,要求“京六”燃油标準自2017年1月1日實施。

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實施國Ⅴ排放标準逐步覆蓋全國;2020年7月1日起,實施國Ⅵ标準的大門也将部分開啟主題3

發展裝配式建築對部分工程專用汽車市場産生負面影響

名稱:《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幹意見》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國務院,2016年2月6日。

要點: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減少建築垃圾和揚塵污染,縮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質量。完善部品部件标準,實現建築部品部件工廠化生産。鼓勵建築企業裝配式施工,現場裝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30%。

作為配套措施,2016年8月10日住建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裝配式建築發展情況調查的通知》,對2012年來各地發展裝配式建築情況進行摸底。

作為後續保證,2016年9月14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議題之一即為“決定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推動産業結構調整升級。”會議認為:按照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大力發展鋼結構、混凝土等裝配式建築,具有發展節能環保新産業、提高建築安全水平、推動化解過剩産能等一舉多得之效。并決定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和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其他城市為重點,加快提高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

出台背景:何謂裝配式建築?簡言之,就是用預制的構件在建築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築(包括樓房、廠房、橋梁等)。随着現代工業技術的發展,建造房屋也可以像制造機器那樣,成批成套地制造。據資料記載,裝配式建築在20世紀初即開始引起人們的興趣,到60年代終于實現。英、法、蘇等國首先作了嘗試。由于裝配式建築的建造速度快,且生産成本較低,迅速在世界各地推廣開來。不過,在我國還處于局部實踐和初級發展階段。

簡析:從《意見》到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議題,雖都未直接提及“專用汽車”“工程機械”等字眼,但由于将對我國建築作業模式産生變革,同時給建築材料(及建築構件)的運輸模式帶來新的調整,繼而會影響到專用汽車和工程機械行業。

可以預見,“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将帶來有關工程車輛和運輸車輛結構的調整,最終導緻混凝土攪拌車、混凝土泵車、車載混凝土泵等工程車輛逐步減少自己的用武之地;同時催生大型預制件專用運輸半挂車;而散裝水泥運輸車、線材運輸車、砂石料運輸車等仍将發揮原有作用;大型汽車起重機、大型随車起重運輸車、大型塔吊等将會發揮更多的作用。有關生産企業一定要未雨綢缪。

從2016年開始,“力争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30%”,這一規劃的實施,将對混凝土泵車、混凝土攪拌車市場産生不利影響,并催生新的車型——預制件專用運輸半挂車主題4

“兩客一危”車輛被列為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重點

名稱:《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1号)。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交通運輸部,2016年1月22日公布,2016年3月1日實施。

要點: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應符合下列主要技術要求。

(1)車輛的外廓尺寸、軸荷和最大允許總質量應符合GB1589《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

(2)車輛的技術性能(技術狀況)應符合GB18565《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

(3)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車輛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應當符合JT711-2008《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9-2008《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的要求。

(4)車輛技術等級應當達到JT/T198-2016《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規定的二級以上。危貨運輸車、國際道路運輸車輛、從事高速公路客運以及營運線路長度在800km以上的客車(“兩客一危”),技術等級應當達到一級。

(5)從事高速公路客運、包車客運、國際道路旅客運輸,以及營運線路長度在800km以上客車的類型等級應當達到中級以上。其類型劃分和等級評定應當符合JT/T325-2013/XG1-2015《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

(6)危貨運輸車應當符合JT617-2004《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的要求。

出台背景: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對2016年第1号《規定》的解讀稱:1990年,交通部頒布的《規定》(交通部1990年第13号令),施行25年以來,對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促進道路運輸安全及節能減排,保障道路運輸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道路運輸業轉型發展,13号令與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加大簡政放權、加強市場監管、創造公平公正市場環境的要求越來越不适應,急需适時修訂。

簡析:按照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的解讀,2016年第1号《規定》立足于運輸安全、車輛效能、節能減排,優化了車輛技術管理監管措施。首先,系統地強化了車輛基本技術條件。其次,改變了原有的車輛分類原則,将“兩客一危”車輛列為管理重點,一方面加嚴了車輛綜合性能檢驗周期和頻次,另一方面重新界定了危貨車輛承修條件。此外,為了促進甩挂運輸發展,規定用于甩挂的半挂車不再要求進行綜合性能檢測。

2016年12月8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部署開展道路運輸安全大檢查,嚴格“兩客一危”車輛運行安全管理,強化對“兩客一危”道路運輸企業信用監管。

2016年12月9日,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在談到“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時再次明确:加強重點領域工程治理。完善長途客運車輛、旅遊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兩客一危”車輛)生産制造标準,提高安全性能,強制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防碰撞和整車安全運行監管技術裝備,對已運行的要加快安全技術裝備改造升級。

主題5

皮卡被允許進入部分城市(“進城解禁”)

名稱:《關于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的通知》(工信部聯裝[2016]68号)。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工信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2016年2月26日發布,要求組織試點城市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試點方案并報備。

要點:在河北、遼甯、河南、雲南等省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工作。試點省的工信主管部門、發改委、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與對貨車采取進城限制措施的城市相關部門溝通,深入調研,統籌規劃,以中小城市為重點,确定試點城市及試點區域範圍,積極穩妥推進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工作。

統計來看,2016上半年,雲南、河南、河北、遼甯4省均出台了實施辦法(方案),解禁了本省除省會城市以外的大多數城市。

出台背景:《通知》稱,按照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國務院專題會議精神,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利當前和惠長遠相結合,破除不利于擴大消費的各種障礙,發展新型消費模式,推動消費結構升級,帶動城鄉皮卡車消費。

簡析:正如《通知》所說的那樣,作為一種客貨兩用汽車(我國現行汽車标準體系按多用途貨車管理,Ga≤3.5t),皮卡在方便城鄉居民承載工具、物品出行及城市物流配送等方面有一定的使用優勢,具有較大的市場發展潛力。而目前,許多大中城市實施限制貨車進城管理措施,影響了皮卡的使用便利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費市場的發展。

所以,選擇部分省份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不僅有利于擴大皮卡市場消費,促進汽車産業和相關服務業發展,也有利于促進城市相關部門創新運輸管理和現代物流模式,優化城市交通資源配置,同時,對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也具有積極意義。

2016年皮卡在部分試點省市進城“解禁”,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不僅有利于産品市場,更有利于用戶的選擇

主題6

研發制氫技術和燃料電池技術,助推燃料電池汽車

名稱:《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2016年4月7日。

要點:《計劃》列出的第9項“重點任務”涉及新能源汽車,原文為:氫能與燃料電池技術創新。研究基于可再生能源及先進核能的制氫技術、新一代煤催化氣化制氫和甲烷重整/部分氧化制氫技術、分布式制氫技術、氫氣純化技術,開發氫氣儲運的關鍵材料及技術設備,實現大規模、低成本氫氣的制取、存儲、運輸、應用一體化,以及加氫站現場儲氫、制氫模式的标準化和推廣應用。研究氫氣/空氣聚合物電解質膜燃料電池(PEMFC)技術、甲醇/空氣聚合物電解質膜燃料電池(MFC)技術,解決新能源動力電源的重大需求,并實現PEMFC電動汽車及MFC增程式電動汽車的示範運行和推廣應用。研究燃料電池分布式發電技術,實現示範應用并推廣。

創新目标:2020年,基本掌握高效氫氣制備、純化、儲運和加氫站等關鍵技術,實現氫能及燃料電池技術在動力電源、增程電源、移動電源、分布式電站、加氫站等領域的示範運行或規模化推廣應用;2030年,實現大規模氫的制取、存儲、運輸、應用一體化;完全掌握燃料電池核心關鍵技術,建立完備的燃料電池産業鍊,實現燃料電池和氫能的大規模推廣應用;2050年,實現氫能和燃料電池的普及應用。

發布背景:《計劃》說,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央财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精神,圍繞可能産生重大影響的革命性能源技術創新和對建設現代能源體系具有重要支撐作用的技術領域,明确今後一段時期我國能源技術創新的工作重點、主攻方向以及重點創新行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簡析:從循環理論來看,燃料電池汽車被視為對大氣和環境污染最少的電動汽車和新能源汽車,其清潔程度遠遠勝于目前廣泛推廣的純電動汽車(中國目前電能75%來自煤電廠),然而限于制氫成本高昂,而一直被看作是“畫餅充饑”,所以進一步多途徑地研發制氫技術,有利于降低制氫成本和燃料電池使用成本,從而為發展和大規模推廣應用燃料電池汽車打下堅實基礎。

主題7

推進城市公共交通“供給側改革”

名稱:《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發展綱要》。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交通運輸部,2016年7月18日。

要點:不斷推進城市公共交通供給側改革,豐富城市公交服務形式,鼓勵開行大站快車、區間車等多種運營組織形式,積極發展商務班車、定制公交、社區公交、旅遊專線等多種形式的特色服務,更好滿足上班、上學、就醫、旅遊、購物等多樣化出行需求。

鼓勵開行大站快車、區間車等多種運營組織形式,積極發展商務班車、定制公交、社區公交、旅遊專線等多種形式的特色服務。

提升公交出行舒适性。加大城市公交運力投放,科學配置運力。積極推廣應用無障礙化城市公交車輛,完善無障礙設施,方便殘疾人乘用。落實扶持政策,加快推進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推廣應用,科學規劃建設充換電站、加氣站等配套設施,落實對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政策。

大力推廣城市公交一卡通、移動支付、電子客票等技術在城市公交領域的應用,更好地實現統一便捷支付。

出台背景:《綱要》認為,盡管“十二五”期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成績顯著,但與我國經濟及社會發展和人民群衆的出行需求相比,城市公交發展總體滞後的局面仍沒有徹底改變,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體現在:(1)城市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尚未确立。在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等“城市病”方面的重要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全國多數城市公交機動化出行分擔率不足40%,與國外同類城市相比差距較大。(2)城市公交服務模式單一、服務質量不高、吸引力不強。“等車時間長、行車速度慢、乘車環境差、換乘不方便”等問題仍然較為突出。(3)公交基礎設施不足。(4)四是行業政策制度不完善。

簡析:在構建城市交通體系中,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已經提出很多年了;但是限于認識、設計水平、經濟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以及城市人口增長等因素,許多城市的許多老百姓對公共交通的便利性、舒适性、時效性等還是不大滿意,相當比例的上班族們即便堵車也願意開車前行。

發展地下軌道(地鐵)交通,被越來越多的國内大中城市視為緩解道路擁堵、方便居民出入的重要措施(不惜重金投入),從而使得前些年來因動車/高鐵快速發展,公路客車在“公鐵競争”中的市場萎縮現象,會不會在城市公共交通領域中上演——出現公交客車市場的萎縮,是公交客車(城市客車)運管部門和生産企業需要面臨的新課題。在新形勢下的城市公共交通供給側改革中,公交客車(城市客車)行業,需要重新打造自己不可替代的優勢。

主題8

進一步治理“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

名稱:《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交公路發[2016]124号)。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交通運輸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2016年7月12日。

此外,5部門又于2016年8月18日下午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以《意見》為基礎,決定組織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行動”、“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車輛運輸車治理專項行動”,要求各地各部門加強超限超載運輸治理,通過深入持續的綜合治理,基本杜絕貨車非法改裝現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國省幹線公路超限超載現象,這标志着我國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進入了新的曆史階段。關于“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行動”,該電視電話會議提出分3個階段:2016年9月1—30日,動員部署;2016年10月1日—2017年7月31日,專項整治;2017年8月1—30日,總結。而其他2個專項行動,均另有專門文件詳細安排(見下文)。

要點:(1)嚴格按照GB1589規定的Ga限值,統一車輛限載标準。取消車貨總重超過55t、平均軸載超過10t和載貨超過車輛出廠标記載質量的超限超載認定标準。(2)鼓勵先進貨運車型發展。積極推廣使用安全高效、技術先進、綠色環保的貨車。鼓勵廂式化、輕量化貨運車型發展。加強标準化車型推廣使用的政策引導,重點加大車輛運輸車、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罐車等标準化車型的推進力度。加大對老舊重型貨車報廢更新的支持力度,鼓勵老舊重型貨車提前退出運輸市場。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号)的要求,嚴格落實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挂牽引車安裝ABS和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等要求和制度,探索對≥3軸貨車和貨運列車安裝限載裝置,2019年底前全面實行實時動态監管。

出台背景:《意見》稱,2004年以來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近期局部地區,貨車超限超載現象還較為突出,造成安全隐患,導緻一些重大事故發生;特别是重型貨車非法改裝未能有效遏止,嚴重幹擾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為進一步加強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提高車輛裝備技術水平,提出該《意見》。

簡析:自2004年全國統一治超行動以來,經曆了聯合治超(2004年6月—2007年9月)、構建長效機制(2007年10月—2011年2月)和長效治理(2011年3月至今)3個階段。與前3個階段相比,2016年掀起的治超行動主要是響應GB1589-2016的發布、實施。

該《意見》雖是在GB15892016正式發前2周出台,但有關精神體現了GB1589-2016的要求,既是在應用側落實GB15892016的一次預熱,也是在“老生常談”的同時,督辦有關事宜。例如:關于“嚴格落實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挂牽引車安裝ABS”。由于加裝ABS導緻購車成本上升,其實施一直不太順利。GB7258-2012即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起開始,新生産車輛中,危險品貨物運輸車和半挂牽引車、Ga≥12t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及Ga>10t的挂車,應安裝ABS,但這一要求一直沒有很好落實。後來修訂版GB12676-2014《商用車輛和挂車制動系統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替代1999版),增加了強制安裝ABS的車型範圍(擴至M2、M3、N2類車型及≤4軸的N3類車型,O3、O4類挂車),要求(新車)自2015年7月1日強制安裝ABS;在生産車自2016年7月1日起開始安裝ABS,而此前在生産車可在2014版和1999版之間選擇使用。

機動車排放标準逐步升級,帶來的結果是:機動車排放污染物逐步下降,汽車生産。

主題9

新版GB1589調低多數汽車及列車總質量限值、适當放寬最大外廓尺寸限值

名稱:GB1589-2016《汽車、挂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代替GB15892004《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2016年7月26日發布、實施。

要點:本标準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車、挂車及汽車列車;不适用于軍隊、武警、公安特警裝備的專用車輛,在限定道路上運行的雙鉸接客車。與GB15892004相比,主要技術變化有:修改了标準名稱;修改了适用範圍;增加了若幹術語的定義,含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倉栅式(欄闆式、平闆式、自卸式)貨車/半挂車、低平闆專用半挂車、長頭半挂牽引車、長頭鉸接列車、中置軸挂車、中置軸車輛運輸挂車、中置軸挂車列車、乘用車列車、貨車列車、專用作業車等;修改了車輛外廓尺寸限值;修改了汽車及挂車軸荷限值;删除了Ga及最小限值;增加了中置軸挂車的Ga限值;修改了4軸汽車列車的Ga為36t;增加了低平闆專用半挂車、混凝土泵車、消防車、清障車、汽車起重機、油田專用作業車的要求;等等。

修訂原則:按照GB1589-2016《編制說明》的說法——(1)根據道路交通運輸發展的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确GB1589的适用範圍,并增加中置軸車輛運輸列車、長頭列車等産品的相關規定,對标準内容進行完善。(2)根據GB1589-2004執行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相關産品的外廓尺寸及軸荷、Ga進行科學調整,減少腳注、特例,提高标準的可操作性。(3)對相關結構進行定義,并從參數上進行調整,以鼓勵新技術、新裝備的發展,提高道路運行車輛的整體安全技術性能及運輸效率。

簡析:GB1589是汽車産品設計制造最基本的技術标準之一,每次修訂對會對汽車行業尤其是商用車行業産生重大影響。GB1589-2016相比GB1589-2004發生了很大變化,尤其對卡車及相關車型的影響最大,主要包括:(1)幾乎所有車型的額定載質量下調。(2)催生了部分新車型:中置軸轎車運輸車、中置軸貨運列車、長頭卡車、4×2的12m廂式貨車等;(3)車輛需求結構發生了一定變化,因6×2牽引車列車(6軸)總質量從55t下調到46t,導緻6×4牽引車需求增加,同時8×4、6×4單車需求減少;(4)原給予長度限值特例的挂車被淘汰;(5)輕量化車型成為趨勢。

GB1589-2016年發布、實施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新政。這一系列核心為“調整限值”和“治理超限”的新政的出台,帶來了2016下半年對重卡和半挂車需求的迅速飙升。

2016下半年,新版GB1589-2016和有關部門“9∙21”新政的發布實施,對重型卡車(以半挂牽引車為代表)和挂車行業帶來了重大影響,而對其他車型的影響較小主題10

重新認定“超限運輸車輛”标準(“9·21”治超新政之一)

名稱:2016版《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代替2000版)。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交通運輸部,2016年8月18日發布,2016年9月21日施行。

出台背景: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對2016版《規定》的解讀說:在2004年9部委聯合治超中,為了遏止嚴重違法超限行為,制定了每軸平均軸載≤10t、車貨總重≤55t的超限認定标準,與原2号令(2000版《規定》)認定标準存在一定差異,也與2004年頒布的GB1589-2004車輛生産标準有所不同;同時,公安交警部門按照車輛行駛證核定的載質量進行超載治理,标準不統一矛盾越來越突出,國務院文件及相關部委聯合發文中曾多次提出統一超限超載認定标準的要求。因此,結合近期修訂的GB1589-2016,2016版《規定》對原超限認定标準進行了修改。

要點:(1)對重量(Ga)超限的認定:2軸貨車,Ga>18t;3軸貨車,Ga>25t;3軸汽車列車,Ga>27t;4軸貨車,Ga>31t;4軸汽車列車,Ga>36t;5軸汽車列車,Ga>43t;≥6軸汽車列車,Ga>49t,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Ga>46t。(2)對外廓尺寸超限的認定:繼續沿用車輛高度4m的标準,車長參照GB1589調整為18.1m,車寬調整為2.55m。并在此基礎上,對超過寬度和長度标準,但符合GB1589-2016規定,且Ga未超過限定标準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使之與車輛生産标準保持一緻。

簡析:2016版《規定》對“超限運輸車輛”進行重新認定,屬于GB1589-2016在“應用側”的落地,而汽車生産企業執行GB1589-2016則是在“供給側”的落地。降低總質量限值、适當放寬車輛外廓尺寸限值,給卡車行業和運輸行業帶來了很大影響。

新版GB1589-2016的發布實施催生了國内對車輛運輸中置軸挂車(列車)等車型的開發和應用自2016年9月21日起,對于公路貨運車輛,要嚴格按照GB15892016規定的Ga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主題11

專項整治“車貨總重超過規定限值”行為(“9·21”治超新政之二)

名稱:《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方案》(交辦公路[2016]109号),同時附帶《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标準》(表格)。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2016年8月18日。

要點:“專項行動”從2016年8月18日開始至2017年8月31日結束,分為3個階段(2016年8月18日—9月20日,動員部署;2016年9月21日—2017年7月31日,重點整治;2017年8月1—31日,總結完善)。整治内容:(1)貨車的車貨總重超過規定限值的行為。(2)貨車闖卡、拒檢、借故堵塞車道、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

自2016年9月21日起,對于公路貨運車輛,要嚴格按照GB1589-2016規定的Ga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并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其中,2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行駛證标明的總質量。

出台背景:《行動方案》說,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公路貨車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更好地保護廣大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和道路交通安全。

簡析:《行動方案》屬于GB1589-2016在“應用側”的落地,也是對2016版《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的落實。但由于此次行動力度大、涉及面廣,令許多沒有按照“新規”做好準備或尚處在觀察中的車主和駕駛員叫苦不疊,不僅上路“超限”被罰,而且為了應對單車運力和總體運能的下滑,出現了“紮堆”更換新車(增加單車運力)或增加新車(保障總體運力)的現象,從而造成了2016年8月以來國内重卡和半挂車市場需求暴漲和“一車難求”的局面;這種局面,據分析,可能會持續到2017上半年。

主題12

專項治理“車輛運輸車”(“9·21”新政之三)

名稱:《關于印發〈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辦運[2016]107号)

發布者及發布時間: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工信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2016年8月10日。

要點:(1)各地要及時做好新标(GB1589-2016)宣貫實施工作,以新标準引領中置軸車輛運輸車等先進車型的推廣應用。(2)嚴格新增車輛市場準入。(3)綜合施策消化存量。(4)強化源頭管控。制止不合載運标準的車輛出場。(5)加強路面執法檢查。2016年9月21日起,嚴禁“雙排車”進入高速公路。2016年9月21日—2018年6月30日為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整改期,在此期間暫時允許本方案發布之前注冊登記的“單排車”過渡運行。

《工作方案》具體落實分為3個階段:(1)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雙排車”通行,并督促汽車整車物流企業更新改造不合規車輛運輸車,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更新改造;(2)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更新改造,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60%;(3)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通行,符合新修訂GB1589要求的标準化車輛運輸車比重達100%,我國汽車整車物流業步入良性發展軌道。

出台背景:《通知》稱,是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交公路發[2016]124号)的要求,全面部署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規範車輛運輸車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進汽車整車物流行業健康發展。

簡析:多年來,車輛運輸車非法改裝、超限運輸現象屢禁不止。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在解讀《工作方案》時介紹,目前全國車輛運輸車90%以上是違規超标車,對道路交通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也擾亂了汽車整車物流業市場秩序,必須痛下決心進行治理。

自GB1589修改意見稿公布,尤其是正式稿發布以來,車輛運輸車是被行業讨論最多的熱點車型之一,不僅因為在用和在産的絕大部分車輛運輸車面臨治理,而且GB1589-2016還催生了車輛運輸中置軸挂車(列車)這一早已在歐洲流行的車型。而且,隻有采用車輛運輸中置軸挂車(列車),才能在符合新标下承運較多的車輛,與GB1589-2016同時發布的新版GB/T26774-2016《車輛運輸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其車寬限值2.55m,長度限值22m,可裝載8~10輛乘用車。自2016上半年以來,許多企業推出了車輛運輸中置軸挂車(列車);而自2016下半年以來,随着“9·21”新政實施,開始進入銷售旺季,這一熱銷現象可能會持續到2018上半年。S(未完待續)

目前全國車輛運輸車90%以上是違規超标車,對道路交通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也擾亂了汽車整車物流業市場秩序,必須痛下決心進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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