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好聲音》是一檔家喻戶曉的選秀節目,從第一季開播以來就一直深受觀衆喜愛,但從今年1月起,這檔播了四季的節目就一直官非不斷。
“TheVoiceof…”節目是荷蘭Talpa公司獨創開發的以歌唱比賽為内容的真人選秀節目。在Talpa公司的授權下,第1至4季“中國好聲音”由燦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間制作和播出。但此後雙方談判破裂,Talpa公司将該節目模式的版權及“”商标許可給唐德公司,使其取得在中國大陸使用、分銷、市場推廣及其他形式開發“中國好聲音”節目的唯一授權。2016年1月22日,Talpa公司于香港提出臨時禁止令,禁止星空傳媒及其關聯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制作與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目。但在2015年10月開始,燦星公司已經開始制作第五季中國好聲音節目,并且已經完成了全國校園海選環節,暫定2016年7月15日正式播放。唐德公司認為,燦星公司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宣傳、推廣和制作第5季“中國好聲音”(後更名為“2016中國好聲音”)節目,世紀麗亮公司協助燦星組織和主辦全國校園海選。一旦涉案被控侵權節目錄制完成并播出,将會對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後果。
為此,唐德公司在今年6月7日向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提交訴前保全申請。6月20日,根據該申請,法院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責令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全面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及相關注冊商标。
3天後,唐德公司正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令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VoiceofChina”或“好聲音”的節目名稱,停止使用相關商标标識,公開道歉,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1億元。
針對上述保全裁定,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提出複議申請,6月29日,法院就此案組成合議庭進行了聽證。其間雙方圍繞“中國好聲音”商标所屬權等焦點問題展開了一場長達3個半小時的激辯。7月4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就燦星公司等提出的複議申請作出裁定,駁回了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公司提出的複議。
對此,浙江衛視發布了聲明,決定将《2016中國好聲音》節目暫定更名為《中國好歌聲》。至此,“好聲音”商标之争暫時告一段落。
楊河律師點評:上述禁令為中國知識産權專門法院作出的首張訴前禁令,從對知識産權的保護的角度看,這還是很有意義的。結合知識産權本身是無形财産權的特點,其價值很難被确切估計和計算,更多表現為一種潛力,而且知識産權價值具有很強的時間性特點,一旦侵權,不可逆或者難以彌補,因此知識産權侵權訴訟中權利人一方為了及時地制止侵權,往往願意盡早啟動訴前行為保全,通過民事裁定的方式,在啟動訴訟前,依申請人的申請,禁止被申請人作出一定行為,以防造成損失或損失進一步擴大之意。
至于“中國好聲音”商标權屬的歸屬問題,最終還是要由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進行判決。
楊河律師,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識産權部負責人,廣州市律協知識産權專委會委員,廣東省律協知識産權專委會委員,大型知識産權類網站“知識産權保護中心(www.ipgreen.cn)”的創始人、負責人。楊河律師專注于知識産權(商标、專利、著作權、不正當競争)領域,擅長知識産權訴訟、知識産權管理運營、知識産權專項法律顧問。楊河代理過華誼兄弟、香港TVB、雙魚集團等知名公司的案件,其中代理的“新百倫”商标侵權案件,獲賠金額9800萬元,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金額最高的知識産權案件,入選“2015中國十大最具研究價值知識産權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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