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以下簡稱“國研中心市場所”)是我國市場流通領域的權威專業智庫,最近榮膺第三方評出的“中國經濟類研究機構市場價值排行榜(2016)”第二位。圍繞“互聯網+流通”創新探索與發展對策,本刊對國研中心市場所所長、研究員王微博士進行了專訪。國研中心市場所所長王微“互聯網+流通”創新實踐的特點與趨勢
《新經濟導刊》:随着發展環境和競争格局的變化,在互聯網技術的引領滲透和帶動下,無論是互聯網企業還是傳統流通企業,都在積極開展基于“互聯網+流通”的創新探索。通過國研中心市場所的調查和研究,可以觀察到“互聯網+流通”創新探索有哪些特點和趨勢?
王微:自2015年以來,市場所在全國範圍内對“互聯網+流通”進行了調研,調研覆蓋了基于“互聯網+流通”,在不同流通領域和環節、針對不同類型商品、從線上到線下,形成了大量、豐富多彩的創新案例。總體上,我認為“互聯網+流通”呈現出大範圍、寬領域、多渠道、全鍊條、深層次流通的創新的特征和趨勢。第一,從标準化程度高的商品向複雜商品再向服務拓展。
由于商品類型不同,對流通的要求也有較大差異,運用“互聯網+”進行流通創新,創新的形式和複雜程度也有較大差别。整體而言,在不同類型商品的流通創新過程中,“互聯網+”的應用呈現出從标準化程度高的商品,逐步向非标準化、個性化商品,以及服務領域拓展的趨勢。
标準化程度高且供需特點明顯的大宗商品運用互聯網和電子商務起步早、發展快。目前,我國大宗商品互聯網交易平台或電子大宗市場已覆蓋了鋼鐵、煤炭、礦石、化工、建材、糧食、能源等大宗商品領域。2015年全國大宗商品互聯網交易平台或電子大宗市場已有1021家,實物交易規模超過30萬億元,成為“互聯網+”流通應用較為普遍的領域。從方式上看,既有以第三方平台為主,集信息發布、商品展示、促進産銷銜接和交易為主的大宗商品交易網,也有大型企業自建的電子商務平台。大宗商品的交易往往具有标準化程度高、交易量大、交易貨值高的特點,有些大廠商與用戶有穩定的産銷關系,比較适合通過互聯網和電子商務促進交易。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和市場依靠互聯網和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突破了“現場、現金、現貨”等傳統市場交易方式的約束,開展了即期挂牌、拍賣、倉單交易等一系列交易方式創新。随着交易規模的擴大和交易數據的大量積累,許多大宗電子市場開始向更深層次、附加價值更高的交易服務創新方向發展,向用戶提供大數據咨詢、信息定制服務和金融服務等增值業務,實現業務的差異化和高端化。
互聯網已在我國消費品零售領域得到廣泛應用。伴随互聯網的普及和電子商務應用水平的提高,互聯網已在我國消費品流通領域廣泛應用,且不斷向非标準化、市場需求更加個性化和差異化的商品領域拓展。目前,以淘寶、京東為代表的大型網購電商平台,已基本實現了從圖書、音像産品、服裝、鞋帽、日化産品、家電數碼、家居裝飾、食品到鮮活農産品的消費品領域全覆蓋。相比較而言,由于各類消費品的消費差異和流通特點,電商對不同消費品流通的滲透率存在較大差異。
“互聯網+”向生活服務領域加速滲透。在向商品領域全面拓展的同時,“互聯網+”近年來也開始向服務領域加速滲透。O2O模式(OnlineToOffline)在住宿、餐飲、家政、裝修、洗車、婚慶、健康、教育等服務領域中的應用層出不窮、方興未艾,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并提升客戶體驗。其中,休閑娛樂的O2O用戶數及滲透率最高,其次為餐飲業。
第二,從單純的線上創新向線上線下融合創新轉變。
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日益多元化。在電子商務發展初期,B2B和C2C成為電子商務的主要模式,并發揮了重要作用。随着新技術和商業模式普及程度提升和大量多樣化需求的湧現,各種新興電商模式開始出現并得以快速發展。例如網絡零售領域,在以淘寶網為代表的C2C模式快速發展的帶動下,B2C、C2B2C等新型網絡購物模式不斷湧現,形成了包括電商平台(淘寶)、自營電商(如京東)、品牌電商(唯品會、天貓)、團購電商(如美團)以及專營電商(如酒仙網)等多元化和差異化的網購業态格局。
實體流通企業積極探索“+互聯網”,探索線下線上融合創新。面對電商的沖擊,傳統實體流通企業也紛紛“觸網”,依托自身線下優勢,積極探索向線上拓展業務和渠道,并嘗試将互聯網和電商平台作為延伸業務和整合渠道的重要途徑。以批發市場最為集中的浙江省為例,目前全省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的專業市場已達到382個,其中,自建平台和依托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開展業務的專業市場最多,分别達到132和134個,占總數的34.6%和35.1%。在零售領域,沃爾瑪、大潤發、王府井、天虹、銀泰等許多中外大型零售企業,采取自建購物網站、與電商平台合作、投資并購電商網絡等方式,開拓網絡銷售渠道,探索線上線下業務聯動,實現“互聯網+實體店鋪”的融合互動發展。
電商企業加快與實體流通企業合作,探索線上線下資源整合新模式。從趨勢上看,經過多年持續快速增長之後,電子商務數量快速擴張的量變速度開始減弱,依托資本運作、用戶點擊、增值服務的線上發展模式也正在發生調整。為了尋求可持續性發展,主要電商企業紛紛加速線下業務布局,通過與實體商業流通企業合作、投資入股、兼并重組等方式,開展線上線下聯動的創新探索。在零售領域,阿裡巴巴參股銀泰百貨(占股比26%)、并與大型百貨企業共同打造“喵街”,京東入股永輝布局線上線下超市聯動,天貓與易果網、光明奶業合作經營天貓超市生鮮頻道,酒仙網與零售店鋪合作建立連鎖加盟銷售網絡等。在批發領域,中國最大的服裝集散地、浙江杭州四季青的多個大型服裝市場與阿裡巴巴1688網合作,共同打造網上專業市場品牌或特色産業帶等。通過與線下實體商業流通企業合資合作,電商企業着力對線下實體商業資源進行網絡化、信息化和數字化改造,借助大數據和移動端,進一步整合線上線下資源,以創造新的商業模式,改善用戶體驗和更好地滿足用戶的需求,提升電商企業的整體競争力。
第三,從批零環節創新入手向全流通鍊條互動創新轉變。
從零售環節創新入手推動供應鍊上遊環節創新。近年來,在物業租金不斷攀升、競争日益激烈和網絡購物沖擊的背景下,一些大型零售企業借助“互聯網+”,加快了經營、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創新,通過向上遊環節整合資源及渠道,帶動和促進采購、物流和配送等環節一體化創新,加快向全渠道、全供應鍊管理的經營模式轉變,進一步提升企業在商業資源、品牌和物流體系等方面競争優勢。
從交易環節入手,逐步帶動流通産業鍊各環節集成創新。“互聯網+流通”創新發端于網上交易方式創新。随着各類網上交易活動開展,也帶動了與商品交易相關的信息、支付、征信、物流、檢驗認證等各類相關服務主體“觸網”,探索與網上交易相适應的互聯網流通服務創新,依托互聯網,形成了連接生産、對接消費,聚集多樣化流通服務的新型流通産業鍊。如在大宗電子市場和批發市場電商化的過程中,互聯網平台不僅有助于創新交易方式和擴大銷售,更重要的是還可以通過集成海量交易信息提供價格指導、在線詢盤、精準營銷等信息和咨詢服務,并與銀行、物流等第三方企業合作創新,提供在線供應鍊金融服務、檢驗認證、物流配送等增值服務,實現了流通産業鍊上下遊各環節的一體化集成創新。
由“互聯網+流通”帶動制造業加快創新轉型,實現從消費、流通到生産的全面創新。在消費需求日益呈現多元化、多樣化和個性化的趨勢下,與消費市場直接對接的零售,最先對
市場變化做出反應,“互聯網+流通”在零售端的創新和應用也最為活躍,需求對“互聯網+流通”創新的驅動效應較強,并由此推動批發、采購、制造等供應鍊上遊各環節的加快創新,并形成了一些衆籌、定制等新型的商業模式,引發制造業開始以市場為導向、以信息為中樞、以柔性制造技術為基礎的産業革命。
第四,從技術驅動向多種要素驅動創新逐步轉換。
現代信息技術的不斷演進是“互聯網+流通”的主要創新來源。按照技術創新應用的一般規律,電子商務市場的增長将呈現“S”型曲線。在創新發展的初期,技術驅動創新的特征較為明顯,主要是現代信息技術和基于新技術的新型商業模式導入。随着新一輪信息技術革命的展開,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網端、物聯網等新型信息技術的不斷湧現及其在流通領域應用,還在推動一系列流通創新加速湧現。例如,随着手機的普及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基于移動互聯網和手機等智能終端流通創新,如APP、微信電商等成為近年來“互聯網+流通”的主要創新領域。騰訊、淘寶、京東、百度、當當、凡客、微客來等互聯網企業或電商企業,以及大量實體零售企業都已将移動電商作為未來發展的重要領域。當前,移動電商呈現三大發展優勢:一是用戶和代理的界限日益模糊,依靠社交網絡體系運營,直接打通了電商與消費者的界限,極大節約了傳統電商的運營費用;二是整合了朋友圈、微信群、公衆号和微店資源,社交和營銷相輔相成,客戶粘性明顯增強;三是出現了“去平台”和“去中心”傾向,創新創業門檻大大降低。自2014年以來,我國移動電商業務出現爆發式增長,銷售增長率已遠遠超越PC端。2014年“雙十一”和“雙十二”購物節期間,阿裡巴巴移動端銷量占比分别達到42.6%和45.8%。
創投資本為“互聯網+流通”提供巨大創新支撐。近年來,随着信息技術廣泛應用和電子商務市場規模的快速擴張,“互聯網+流通”的創新發展吸引了資本市場各類風險投資的高度關注,為新型電子商務模式的探索、線上線下資源的整合以及加快培育市場規模,提供了大量創投資金的支持。例如,從B2B電商融資情況來看,大多數企業還處于創新發展的早期階段,主要依靠天使輪和A輪融資支持創新,融資規模較小;而獲得C輪及以上融資的商業模式相對成熟的企業數量不多,融資規模相較大,能夠最終達E輪融資或在國内外資本上市的“獨角獸企業”,如找鋼網則更為有限。
大數據成為新一輪“互聯網+流通”的創新要素。所謂大數據并非是新概念,實際上仍以數據收集、監控和分析為主。主要的改變是企業思維模式,即可以利用大數據分析來建立競争優勢。流通領域是對接生産、服務消費的中樞,也是大數據高度彙聚的關鍵領域。“互聯網+流通”的快速發展,使得流通領域的海量交易信息、客戶信息、消費信息等數據化和集成化,有效提升了流通領域大數據的價值,為流通企業利用大數據進行再創新帶來巨大發展前景。例如,在零售業,消費活動每天會在POS機、店内WiFi、電商網站、移動APP、社交媒體以及企業信息系統内産生海量數據信息,構成了大數據的巨型數據集。運用大數據平台分析,零售企業可以深入分析商品、用戶和業務數據,精準構建用戶畫像,在改善消費環境、精準營銷、優化采購流程、提供相關服務等方面進行創新,并利用大數據分析,逐步打通供應鍊、引導上遊供應商實現一體化創新發展,實現數據價值的最大化,幫助流通企業大幅度提升創新水平和經營效益。
第五,從大型企業創新示範到小微初創企業共同創新創業。
大型流通企業創新探索具有明顯的示範帶動作用。在應對電商沖擊、加快推進“互聯網+流通”的過程中,大型流通企業憑借自身的品牌、規模、資本及人才優勢,結合不同流通行業、商品及業态的經營特點,積極開展多樣化的創新探索,創造了一系列獨具特色的“互聯網+流通”的發展模式,也為更多流通企業開展“互聯網+流通”的創新探索,提供了創新示範。例如,家電連鎖行業的蘇甯電器上線了“蘇甯易購”、百貨行業的王府井百貨集團開發了“王府井網上商城”、批發市場行業的義務小商品城自建了“義烏購”網上批發市場,大型綜合超市行業的大潤發建立了網上超市“飛牛網”等。這些行業龍頭企業的創新和有益探索,不僅在互聯網上開辟了新渠道、創造了新業态,而且較好地實現了線上線下資源優化整合和融合創新,極大地提升了企業的經營效益和競争力,為全行業加快“互聯網+流通”起到了明顯的示範和引領作用。大型平台企業為小微企業實現“互聯網+流通”提供創新生态支持。近年來,小微企業也越來越多地成為“互聯網+流通”的創新主體。大量小微企業通過“嵌入”和依托大型電商平台、移動互聯網平台等,利用平台的品牌、流量及創新資源,開展“互聯網+”的創新創業活動,創造了一系列新的經營方式和業務模式,進一步激活和豐富了整個流通體系的創新;另一方面,大量小微企業依托網絡平台開展創新,也促進了平台企業的資源整合和服務功能創新,特别是在支付、征信、物流、培訓及雲網端等方面創新,為小微企業提供了更為完善的創新創業生态系統。
第六,從城市、到農村再到跨境的大範圍創新。
從東部和大城市群拓展到中西部及農村地區。在發展初期,“互聯網+流通”創新主要集中在東部發達地區和主要城市群,目前這些地區依然在流通創新中發揮着主導作用。與此同時,随着消費結構升級、基礎設施完善以及電子商務日益普及,加之實體商業設施發展不均衡,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流通創新和應用新商業模式步伐明顯加快,已經成為支撐和促進“互聯網+流通”創新的重要領域。以電子商務為例。近年來中西部地區電子商務增速明顯高于東部地區,而增長最快的區域是中西部地區的三至五線城市。2014年網購增長最快的25個縣市中,西部地區有13個,中部地區有6個,而東部地區僅有4個;同期縣域網購交易額增速高于城市18個百分點,其中移動端網購增幅最高的100個縣有75個位于中西部。從城鄉發展來看,随着以淘寶村鎮為代表的新一輪塊狀經濟的興起、大量農民工就近務工、農村網購條件的改善,農村電商日益成為電子商務和縣域經濟發展的新亮點。農村電商開始打通工業品和農産品的雙向通道,并在擴大農村地區消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淘寶村數量從2013年的20個迅速擴張到212個,淘寶和天貓農産品賣家達到75萬家,同比增長98%;同年縣域網絡消費規模約為2000億元,同比增長近250%。
從國内流通創新拓展到跨境創新。當前,“互聯網+流通”已經從國内流通拓展到跨境業務,加快了國内外市場一體化、貿易一體化和消費一體化的進程。特别是2013年5月國家先後批準8個跨境電商試點城市以後,跨境電商産業在全國呈現出爆發式增長的态勢。2014年,我國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3.75億元人民币,占整體貿易額的14.2%;跨境網絡零售交易額4492億元,同比增長44%。在此背景下,各大電商平台均積極拓展跨境電商業務闆塊,如天貓國際、亞馬遜、蘇甯等,并且湧現出小紅書、洋碼頭等一大批主推跨境電商業務的互聯網企業。
“互聯網+流通”面臨的主要問題與障礙
《新經濟導刊》:看來流通領域已在“互聯網+”方面開展了大量實踐探索,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極大地推動了新常态下流通領域轉型升級。在現實中,“互聯網+流通”面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王微:不容忽視的是,在“互聯網+流通”創新進程中,還存在流通主體創新能力不高、創新資源要素投入不足、基礎設施不健全等方面的約束。
一是商業模式創新仍處在探索階段,尚不成熟。整體而言,當前“互聯網+流通”創新仍處在探索實踐階段,大量新型商業模式尚不成熟,缺乏足夠的市場需求支撐,尚未實現盈利和合理的投資回報,主要依靠在資本市場上估值溢價吸引投資,以“補貼返現”等方式推廣創新和培育市場,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這種過度依賴資本市場持續性的融資“輸血”、“燒錢”的做法,一邊不斷燒錢一邊繼續融資,容易造成商業模式單一化和發展模式的同質化,越來越陷入“規模不經濟”的怪圈。一旦資金鍊斷裂,就會造成創新企業的虧損甚至倒閉。以發展迅猛的O2O為例,2014年約有31.5%的O2O企業關閉或停止運營。
二是物流等基礎設施存在明顯“短闆”。我國物流業發展在基礎設施能力、運作效率等方面還存在諸多“短闆”,不能适應“互聯網+流通”創新的發展要求。一方面,物流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不高,現代化的物流基礎設施有待加強。例如,目前多數物流園區缺乏綜合性交通基礎設施及多式聯運作業系統的有力支撐,物流信息、知識創新、設備租賃等共性服務平台嚴重不足,難以有效整合物流資源。生鮮冷鍊、跨境電商、農村電商等領域的物流基礎設施相對落後,基于信息化的應用創新和集成創新還不普遍,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例如,在農産品生鮮電商發展方面,由于我國缺乏産地預冷設施、冷鍊運輸和配送體系,生鮮産品難以實現全程冷藏保鮮和運輸配送,無法提供生鮮商品的品質保證,消費體驗相對較差,極大地阻礙了生鮮電商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城鄉、地區間流通設施發展不均衡。與城市、東部地區相比,農村、中西部地區的物流基礎設施較為薄弱,末端“最後一公裡”、“最後一百米”的物流配送網絡不健全,已成為制約這些地區“互聯網+流通”創新的重要瓶頸。由于缺乏有效的物流資源集聚和足夠的運輸組織固定場所,導緻農村、中西部地區物流服務水平不高、整體流通效率偏低,在很大程度上也影響了城鄉、地區間雙向流通體系的打通和運行。
三是人才、資金等要素投入缺乏保障。一方面,創新人才嚴重短缺。在“互聯網+流通”創新實踐中,企業對于互聯網和電子商務運營的專業人才需求與日俱增,而當前中高級美工、網絡運營、手機應用程序開發等相關技術人員匮乏。根據對全國97個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市場供求信息的調查,2015年四季度,在建築、房地産、制造業企業用人需求同比大幅下降的情況下,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的企業用人需求同比增長了23.7%。特别是随着大數據等技術深度應用的展開,很多企業要求将數據分析和數據挖掘技術應用到具體業務領域,目前電子商務、大數據深層開發專業人才嚴重匮乏,而既懂技術、又有專業知識背景的複合型人才尤為緊俏。由此加劇了企業間對高端人才的激烈争奪,高薪“挖牆腳”屢見不鮮,甚至影響到企業創新的穩定性和培養培訓人才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缺少持續穩定的金融保障。“互聯網+流通”創新引發了新一輪創新創業潮,由于缺乏抵押物,創新前景還有較大不确定性,大量小微初創企業既難以從規範的商業銀行獲得融資支持,也難以達到資本市場和各類創投基金的融資要求。許多小微初創企業采用民間借貸、第三方保證或非自有資産擔保的方式,導緻融資成本高居不下。與此同時,近年來P2P、衆籌等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迅速,成為小微初創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但由于對互聯網金融缺乏有效監管,導緻問題頻發、短期行為普遍,不僅影響創新融資穩定性,也加大了經濟運行的金融風險。
四是局部存在不公平競争現象。首先,一些獲得資本市場多輪融資的互聯網企業和電商企業,更多關注用戶數、訪問量、點擊率等業績目标,采取補貼、返現、低價等方式,追求短期内迅速做大市場,造成線上商品、服務價格遠低于線下水平,從而線上線下企業之間的不平等競争、乃至惡性競争。這種依靠資本和技術優勢的低價競争行為,不僅嚴重地削弱了實體商業的發展能力和創新能力,而且也極大地抑制了大量尚處初創階段的創新企業,不利于“互聯網+流通”的加快推進。其次,由于發展初期遵循“放水養魚”的原則,C2C、O2O平台上以自然人名義開設的網店數量越來越多,經營規模越來越大,經營範圍越來越廣。一些自然人商戶銷售額早已超過每月3萬元的起征點标準,但由于稅務部門無法掌握其真實經營情況,導緻這部分商戶長期遊離于稅收監管之外,造成與其他經營主體特别是實體流通企業之間的稅負不公。第三,互聯網領域出現新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例如,部分互聯網企業或電商平台憑借市場優勢地位對商戶收取高額流量費、廣告費,或者對規模較大的商戶實施限制性措施。導緻近年開設網店的綜合成本快速上升,甚至與一些地區實體企業的經營成本不相上下。這種狀況抑制了實體流通企業拓展線上渠道和業務的積極性,對電子商務和網上零售的健康發展已構成一定負面影響。
《新經濟導刊》:在“互聯網+流通”創新進程中,除了流通主體創新能力不高、創新資源要素投入不足、基礎設施不健全等方面的約束,是否也有亟待解決的體制性、政策性障礙?
王微:的确如此。“互聯網+流通”存在的體制和政策障礙主要包括有幾方面:
首先,現行流通管理體制機制不适應創新要求。一是現行流通管理模式還不能适應“互聯網+流通”創新的新要求,一些監管部門還存在“重審批、輕監管”,一些部門雖然加強了事中事後監管,但基于互聯網、大數據的監管,社會共治的理念還未有效形成,行業協會、征信機構、保險金融等中介服務組織難以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作用。二是政府部門之間缺乏有效協調。“互聯網+流通”創新使得監管的強度、難度和複雜程度相應增加,但由于監管職能分散于不同政府部門,相互溝通和協調機制不暢,出現了新的監管隐患和盲區。例如,在餐飲O2O蓬勃發展背後,由于缺乏監管規則和執法依據,一些部門疏于對商戶實施必要的資質審核,導緻網絡上存在大量無證經營、違規經營的商戶,不少“黑餐館”轉向外賣訂餐業務,給食品安全埋下隐患。三是監管方式和手段創新滞後。“救火式”、“運動式”的傳統監管方式,罰款、停業、集中整治、吊銷證照等常規手段,已無法充分保障市場主體經營和創新的合規性,難以從源頭上維護市場秩序。在“互聯網+”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監管機構自身運用互聯網的能力不高,缺乏基于互聯網監管的平台和政策工具,難以有效針對互聯網及各種電子商務創新的開展監管。
其次,現有法律法規和标準體系不健全。一是現有法律法規不适應“互聯網+流通”創新和變革的要求。以2008年施行的《反壟斷法》為例,雖然該法律明确了對經營者集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的處罰依據,但在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缺乏相應的實施細則、配套法規不完善等問題,導緻其沒有充分發揮應有作用。二是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法律缺失。目前新興商業模式已經發展到相當規模,有必要通過立法加以規範和引導。“互聯網+流通”創新在交易安全、消費者權益保障、知識産權保護等方面還缺少有效的法律規範,網絡詐騙、盜取用戶隐私、刷單僞造交易記錄、制造傳播不實信息等時有發生。三是相關标準和規範等有待完善。目前,在跨境電子商務服務、移動電子商務服務、O2O等“互聯網+流通”創新活躍領域,現有标準和規範覆蓋率不足、滞後性嚴重,既影響到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障,也不利于優化競争和營商環境。相關标準的形成、實施機制還未理順。在标準制定方面,由行業協會主導、以企業最佳實踐為引領的标準化形成機制尚未建立。例如,由于冷鍊物流缺乏溫度标準和對接規程,導緻存儲、運輸、配送各個環節難以有效銜接。在标準實施方面,基礎性、通用性、安全環保等方面的國家标準強制性不足。四是大數據開放共享制度和機制尚不明确。由于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很多有效的交易和運行數據分散于多個行政部門,并且各類信息及數據無法互聯互通和實現共享。對于互聯網企業在運營中獲取的海量數據及其開發、使用責任,目前我國還沒有制定具體的法律和政策規定,導緻有市場價值的海量數據基本上由互聯網企業占有并封閉在企業内部,既無法為政府監管、社會共治提供支持,也無法與其他市場主體實現合理分享和開發,不利于流通企業借助大數據實現創新發展。
“互聯網+流通”的快速發展,使得流通領域的海量交易信息、客戶信息、消費信息等數據化和集成化,有效提升了流通領域大數據的價值,為流通企業利用大數據進行再創新帶來巨大發展前景。再者,社會信用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互聯網+流通”創新領域的信用管理和應用還較為落後。盡管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都在推進涉企信息公開,但數據收集的範圍和數量仍較為有限。一些政府信息平台還未建立規範的動态信息披露制度,部門之間信息互不聯通,缺乏共享,使得政府主導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并沒有得到充分發揮。與此同時,也制約了市場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機構的發展。
此外,政策缺乏系統性,碎片化特征明顯。近年來,國家對“互聯網+”及其積極作用日益重視,并出台多項扶持政策。僅在2015年,國務院就先後出台了《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号)、《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号)、《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内貿易流通現代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國發[2015]49号)、《關于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5]72号)等多個文件,并在全國9個城市率先開展國内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與此同時,各部委也根據國家總體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鼓勵流通業創新發展的政策或行動計劃,例如商務部等相關部門先後出台了《關于加快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的意見》、《“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等等。整體來看,各級政府已出台的“互聯網+流通”創新政策缺乏系統性,碎片化特征較為明顯。以跨境電子商務為例,僅近兩年國務院、相關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就出台了幾十項鼓勵和扶持政策,雖然調動了各方面的發展積極性,但由于政策制定部門缺乏有效地統籌協調,導緻通關、商檢、稅收政策之間銜接度欠缺,無法形成政策合力,甚至出現相互交叉和沖突的問題。另外,地方政府跨境電商相關政策措施,也造成全國範圍政策實施的尺度寬嚴不一,不僅使企業在開展跨地域經營、經營全國性業務時面臨較大困擾,還導緻部分企業鑽政策漏洞、套補騙補等問題。
以“互聯網+”為契機加快流通創新的主要思路
《新經濟導刊》:互聯網等一系列現代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正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的大背景下,全面推動流通事業向縱深發展。從戰略上看,“十三五”乃至更長時期内,我國應該如何主動作為,進一步以“互聯網+”為契機加快流通創新?
王微:按照适應和引領新常态的總體要求進行戰略謀劃,以明确思路,加強對新時期流通創新發展的引導和支持,盡快形成以深層次、多樣化、大範圍、全方位創新為動力的流通新格局,持續推動和鼓勵發展新業态、新渠道、新組織、新模式,加快體制機制創新,着力營造公平、透明、規範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拓展流通發展新空間,推動流通産業結構升級,在更大程度上促進全社會流通成本不斷下降和流通效率持續提高。
第一,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模式創新,促進流通領域電子商務向縱深發展。加快電子商務對各類商品流通活動的全覆蓋。針對不同商品、不同環節、不同行業的流通特征和要求,加快多多樣化、專業化的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探索,促進“互聯網+”及電子商務在流通領域向縱深發展,全面提升流通領域“互聯網+”的應用水平。促進電子商務的業态創新,鼓勵綜合電商、自營電商和各類垂直電商等多種方式的發展,更好地滿足多樣化、細分化的市場需求,創造多樣化的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加快基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及物聯網等多種網絡技術的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探索。
第二,鼓勵線上線下互動創新,拓展流通發展新途徑。支持各類實體流通企業加快提升信息化水平,積極采用互聯網等新技術、新手段,通過互聯網和電子商務平台開展網絡展示、商品銷售、消費服務等創新活動,實現實體流通的“在線化”。鼓勵線上線下互動,加快探索“互聯網”與實體流通結合的新型商業模式和服務方式,構建“網店結合”、全天候互動、高效便捷的新商業模式,充分發揮線上、線下流通主體的比較優勢,促進專業化分工和加強合作互動,不斷改善消費體驗、增強聚客能力,創新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實體流通企業和網絡流通主體的經營效率,讓衆多流通企業分享現代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發展發展的創新紅利。引導跨界資源整合,特别是鼓勵電商企業、平台企業與實體流通企業進行合作、聯盟和兼并重組,實現信息、顧客、商品、服務、配送等線上線下資源共享和優化配置,拓展電商企業、平台企業市場空間,提升客戶服務能力,強化配送和售後等服務,提升電子商務發展質量與整體水平。
第三,推動上下遊環節對接,打造基于互聯網的全新供應鍊體系。鼓勵電商平台發揮引領作用,加快拓展供應鍊服務,引導帶動供應鍊企業、商戶實現互動和一體化發展,創新定制化等新興商業模式。鼓勵傳統批發企業向供應鍊上下遊環節延伸,應用互聯網技術建設供應鍊協同平台,實現由商品批發、代理向供應鍊管理服務的轉變。支持大型零售企業和電商企業強化源頭采購,保障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增強消費者在實體店的客戶體驗;批發企業要努力增加增值服務的内容和比重,提升服務的附加值。大力發展第三方供應鍊管理,在更大範圍促進流通領域的商品資源整合和物流體系優化。在繼續推動流通企業剝離物流資産和外包物流服務的同時,着力促進第三方供應鍊管理等管理方式的創新,以在更大範圍實現運輸、倉儲、加工等物流資源整合和優化配置,促進專業化、社會化物流服務體系和供應鍊管理體系加快形成,實現物流産業整體效率和競争能力的提升。加快發展以冷鍊為代表的專業化的供應鍊體系。面向農業主産區、制造業集聚區及大型城市的産地集配體系和城市公共配送體系,面向鮮活農産品的冷鍊物流體系,面向糧食、煤炭、鋼材、成品油等的專業化、社會化的專業物流體系。
第四,加快電子商務服務的專業發展,打造新型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加快新型流通服務的專業化發展,重點支持電子支付、信用、物流、檢驗認證、大數據共享等第三方專業服務的發展,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及流通領域的生态環境。加快建設流通技術創新中心或創新平台,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流通基礎技術、共性技術的應用服務,重點針對電子商務模式開發、大數據應用、冷鍊、流程追溯、安全防範等現代流通技術推廣和應用,進行共性技術、标準化、公共服務手段等方面的研發和創新,為配合相關管理部門利用大數據等新技術開展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方式創新。
第五,加快提升流通領域信息化水平,用網絡技術改造傳統流通企業。加快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流通企業。在繼續提升内貿流通企業信息化水平的基礎上,重點支持用信息技術、互聯網設施改造傳統流通企業,提升信息化、互聯網化應用水平。支持流通信息化的深度應用,更加注重推動企業運用信息技術開展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電子商務創新,形成具有較強是否帶動作用的技術産品、軟件和系統平台,為更多内貿流通企業加快技術創新提供技術支撐。加快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地理位置服務及導航、生物識别等現代信息技術在内貿流通領域的應用和推廣,重點推動在認證、交易、支付、信用、配送、追溯等流通環節的應用和創新,發展基于互聯網的裝備遠程監控、運行維護、技術支持等技術服務市場,為更多内貿流通企業及供應鍊上下遊企業提供技術支撐。
第六,加強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為“互聯網+流通”創新補齊短闆。加快建設流通大數據平台建設。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電子商務平台、大型流通企業、批發市場等主體積極參與,加快建設專業化的流通大數據平台,在更大範圍促進流通領域大數據集成和共享,為流通創新提供數據和信息支撐。加快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針對“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發展,進一步加快電商物流基地、冷鍊、城市配送、跨境電商海外倉等設施建設。大力發展智慧物流,運用北鬥導航、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構建智能化物流通道網絡,建設智能化倉儲體系、配送系統。
第七,加快建設面向“互聯網+”治理體系,釋放流通創新活力。結合“互聯網+”發展的趨勢與特點,加快建設面向“互聯網+”治理體系,為電子商務等流通創新營造透明、規範的創新環境,實現線上、線下公平、銜接的監管規則,釋放各類流通主體的創新活力,形成流通創新的強大動力。因此必須加快推進體制機制方面的一系列改革創新。作為一項涉及多個部門和領域的十分艱巨的改革任務,需要加強領導,注重頂層設計,積極研究相關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方案并加快實施和推進,為流通創新發展創造更為完善的制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