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學生上文檢課時,賈玉文總要為學生詳細介紹1960年發生的“趙全一詐騙中國人民銀行二十萬元的驚天大案”。
因為這起案件無論就案件本身或該案的偵破工作,都堪稱典範,它是中國現代文檢學走向成熟的裡程碑。
這起案件先從一封“國務院”的急件說起――
1960年3月8日下午5點40分左右,中國人民銀行接待了一位身着呢大衣、手提公文包的人。他自稱是國務院辦公廳的人,要給行長送急件。
中國人民銀行的工作人員一看此人來頭不小,手裡拿着的國務院的信封上寫着“速送(限下午五點四十分前送到)”和“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親啟”的字樣,不敢怠慢,立即将此信函轉給了行長辦公室。經辦公室人員拆閱,見是周恩來總理親自批示的公函。
公函用鋼筆寫道(由于文檢檔案的保密性,本書無法提供更詳細第一手資料,為方便讀者閱讀,本書把部分文檢資料中的文字部分以引文方式另行編排,并在不影響案件的情況下,對其中的錯别字進行了修改):
總理: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一些款子做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據以上情況,拟撥給15-20萬元,可否請批示。
1960.3.18
公函左邊有用毛筆寫的批文:
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現款20萬元。
下面有周總理的名字。同時又寫道:
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①要市場流通舊票,②拾元票每捆要包裝好看一點。七時務必送到民族飯店趙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
由于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行長不在,時間緊迫,某局的負責同志在信函上先做了批示:“請會計發行局立即把款送去。”幾分鐘後,又接“總理辦公室”的催辦電話,中國人民銀行于是立即按要求提出20萬元現款,分裝兩個大袋子,在當晚七點半左右送到了民族飯店,并在民族飯店大廳裡找到了個自稱“趙全一”的人。
“趙全一”交出了蓋有“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章的介紹信,并寫下了收條。人民銀行送款人收下介紹信和收條後,就把20萬元現金交給了“趙全一”。
在當時,20萬元是一筆很大的款項。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打電話給總理辦公室,就二十萬元現款如何下賬進行請示。總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明确告知總理并沒有批過這筆款項,中國人民銀行方知上當受騙,于是他們立即向公安部報案。
公安部高度重視,由部領導親自挂帥,會同北京市公安局領導同志分析案情,部署了偵查工作,并連夜召集文檢技術人員對案犯留下的公函、介紹信、收條進行初步檢驗。
與此同時,公安部決定發動“人民戰争”,通過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廣泛發動群衆,号召群衆檢舉犯罪嫌疑人,提供破案的線索。
文檢人員認為,公函、介紹信、收條上的筆迹均出自一人之手,而周總理的簽名是模仿而成,案犯使用的國務院信封有擦刮和二次封口痕迹,說明是曾使用過的舊信封,介紹信上“總理辦公室”的戳記是用水彩筆描繪的,“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印文是用鋼版刻蠟紙再用紅印油印成的。這些情況表明,罪犯模仿周總理簽名,僞造公函,從中國人民銀行騙去了20萬元現款。
罪犯在哪裡呢?罪犯是北京人還是外地人?因為沒有更為直接的線索,以物定向、以物找人就成為偵破該案的重要途徑。
辦案人員就從信封、書寫用的墨汁、墨水、蓋印用的印油、公文的稿紙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鑒定,并開展了大規模的摸排工作。
――辦案人員收集國務院的信封樣本,與物證信封進行同版鑒别和紙張纖維成分分析,認定犯罪分子使用的是1959年6月印刷的淺棕色牛皮紙信封。這是一種較為普通的信封,特别是使用一次的舊信封,在國家機關一般部門都可得到。通過信封尋找破案線索是行不通的。
――辦案人員為确定僞造公函、介紹信和書寫收條的墨水的種類、牌号和來源,通過廣泛調查、收集樣品,進行一一分析鑒别,甚至使用了當時公安系統還沒有的電子顯微鏡進行檢驗,但由于墨水使用面很廣,也沒有發現較好的辦案線索。
――辦案人員從印刷特征鑒别公文稿紙的來源。犯罪分子僞造公函使用的是一種八開張、中有折縫,左右各印十五個橫格的公文稿紙。經過調查、取樣鑒别,發現犯罪分子使用的稿紙來自外貿部。
摸底排查的範圍大大縮小。
4月2日夜,文檢人員根據案犯的筆迹特征,在外貿部所屬中國進出口公司的存檔材料中,發現該公司科員王倬的筆迹可疑。審閱王倬人事檔案發現,1950年和王倬一起離開部隊的王××曾化名“趙壘一”。此案是王倬還是曾化名“趙壘一”的王××所為?
文檢人員通過對王倬的筆迹進行鑒定,首先認定僞造公函、介紹信和收條上的筆迹均出自王倬之手。因案情重大,為防止意外和驚動可能存在的同案犯,辦案人員對王倬進行秘密拘留并進行審問,但王倬拒不承認任何違法犯罪事實。
4月4日,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文檢專家正式出具了認定王倬作案的筆迹檢驗鑒定書,為确認案犯提供了有力證據。
同時,辦案人員在王倬的單位搜尋作案工具時,發現了王倬作案用的鋼闆,上面的劃痕是王倬在刻畫“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印文時形成的。并且,有人證明王倬在案發前幾天曾借用過這塊鋼闆。
同一天,辦案人員在垂悼家裡地下挖出了十九萬一千餘元贓款。
面對鐵一般的事實,王倬終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他先是模仿周總理簽名,僞造公函,接着從中國人民銀行騙走了二十萬元現款。但将錢騙回家後,在公安部依靠群衆辦案的強大聲勢下,他心裡特别害怕,就想把贓款全部燒毀。為了每天能夠早起,他特意買了一隻鬧鐘,每天叫自己起來燒錢,為了消除燒錢的味道,他又買了兩瓶消毒水……為了證實口供,辦案人員再次到王倬家搜查,在王家煤球爐爐膛和垃圾中,搜集到一些炭化的紙張碎片。經紅外線檢驗确認,它們分别是1元、2元、3元、5元面額的人民币紙灰。
王倬詐騙的二十萬元現款,一分錢也沒敢花,自己還起早貪黑燒毀了八千餘元……真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
在破獲王倬詐騙案過程中,文檢物證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該案在文檢學發展史上具有裡程碑的意義。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因為此案,文檢物證的作用為人熟知,并引起高層領導的極大關注,從而進一步推動了文檢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