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很多年,我花費最多的項目是飛機票。對于其他女孩子着迷的名牌服裝、化妝品等,倒一概沾不上邊兒。穿着寬松的棉褲子,帶着肯尼亞制籃子,買張廉價飛機票飛天南地北,那是我的風格。
我二十多歲離鄉背井,單槍匹馬逍遙世界。當年有個朋友半同情、半嘲笑地跟我說過:“從沒見過像你這麼窮的人!”我本人卻一點不覺得。能到國外生活,想念書就念書,要工作就工作,不至于挨餓,從沒欠過買張飛機票的錢,為什麼别人認為我窮呢?
世界上很多人以為有錢就富裕。旅人一族的價值觀念就不一樣。旅人最重視自由。朋友擁有事業、房子、汽車、家庭等,樣樣是當時的我所沒有的财産。但他卻沒有像我那麼多的自由。
為了确保自由,所需要的錢也其實不多。關鍵在于那一點錢非得是自己的。隻要是自己掙來的錢,即使換來的不過是一塊肥皂,也能享受到精神上的奢侈。有一年,我在多倫多皇家銀行大樓上班,從事不合乎天性的業務,自我感覺近乎坐牢。月底拿到工錢後,我就到地下的西藥房,買了一塊芳香潤滑的黃金色肥皂,乃優質蜂蜜所制,呈現着豐滿的橢圓形。那塊肥皂帶來的精神自由,我至今忘不了。
不過,我在皇家銀行大樓上班的日子畢竟沒維持多久。在高層的辦公室隔着玻璃窗看得見美麗如鏡的安大略湖,卻呼吸不到外邊的空氣。于是我又一次提交辭呈遠走高飛。但也開始深刻思索:如何在做旅人的同時也做一個負責任的社會人士。
後來我走的路線相當漫長。從五大湖邊,經過聖勞倫斯河到大西洋,之後又往西飛越北美大陸和太平洋,在亞熱帶英國殖民地熬了三年半,才回到家鄉東京來。自己有了家,做起負責任的社會人士來了。那麼,旅人身份怎樣保持呢?
單身時代、新婚時期到處旅行的多數人,一旦有了孩子就暫停旅行。那可以說是非常理性的選擇。隻是我本人對旅行的渴望壓倒理性。抱着孩子,背着孩子,推着嬰兒車,我都非去旅行不可。但是幼兒到了水土不服的異鄉就會發燒啦,拉肚子啦,鬧脾氣啦。我有一次在東馬婆羅洲密林裡,抱着發高燒的小朋友深夜趕車赴穆斯林醫院;有一次在北京前門飯店的套房裡,抱着鬧脾氣的小朋友白白地耗過整整一個星期;有一次在台北基督教青年會旅社的前台,值班服務生看到我帶兩個小孩走進來的樣子,竟然說出了:“這樣還要旅行?”是的。這樣還要旅行的。為什麼?隻能說:因為我是旅人。
我家的孩子,在還沒去過東京迪士尼樂園之前,已擁有第二本護照了。在還沒吃過麥當勞的漢堡之前,已吃過北京烤鴨、台北涮涮鍋了。對此小兄妹有什麼感想,目前還不得而知。也許等他們長大開始自己去旅行以後,有一天我們會讨論吧。在我看來,能夠一個人旅行是獨立人格的标志。而旅人生涯所帶來的自由,遠遠超過一塊蜂蜜肥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