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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反腐第一槍”的警示效應

時間:2024-10-22 12:52:36

六十多年前的1952年2月10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兩名領導幹部被槍決。正義的槍聲,猶如千鈞霹靂,震驚國人,也震懾了不少領導幹部,并以“新中國反腐第一槍”載入史冊。

“紅小鬼”變成了“大貪官”

在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共中央決定開展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運動中,清除了黨和國家幹部隊伍中的一批腐敗分子,共計判處死刑42人、死緩9人、無期徒刑67人、有期徒刑9942人。

被槍決的劉青山和張子善,前者是中共石家莊市委副書記(曾任天津地委書記),後者是天津地委書記(曾任天津地區專員)。兩人都“根正苗紅”,但都蛻化變質了。

劉青山時年36歲,雇工出身,1931年入黨。在1932年參加農民暴動時才16歲,這次暴動,整支隊伍犧牲17人,他死裡逃生,人稱“紅小鬼”。張子善時年38歲,出身于貧寒之家,1933年入黨,1934年被國民黨反動派逮捕,在獄中雖受嚴刑逼供而堅貞不屈,直到1937年“七七事變”以後出獄。兩人都經曆了革命戰争的長期考驗,都是鋼鐵炮彈都打不倒的英雄好漢。

然而,他們在“不拿槍的敵人”和“糖衣炮彈”面前打了敗仗,由人民公仆變成了人民公敵。兩人的主要犯罪事實是:貪污、盜用飛機場建築款、治河款、救災糧、民工供應糧、幹部家屬救濟糧,以及盤剝克扣民工工資、騙取銀行貸款、倒買倒賣鋼材和木材等,違法金額共計171.6億多元(舊币,折現币171.6萬多元)。為了逃避罪責,張子善還親手焚燒單據378張。

1951年10月天津地區行署一名副專員向河北省委組織部舉報以後,河北省委和華北局就認真進行調查處理。經報請周恩來總理批準,河北省公安廳于11月29日依法逮捕了張子善,于12月2日依法逮捕了出訪回國的劉青山。河北省委于12月4日作出了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議,并于12月14日向華北局提出了處理意見:“我們一緻意見處以死刑。”華北局研究以後,于12月20日向黨中央提出了處理意見:“我們原則上同意,将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污犯處以死刑或緩期二年執行。”黨中央、毛澤東在提請黨外民主人士傳閱有關材料并聽取他們對量刑的意見以後,決定同意河北省委提出的處理意見。

1952年2月10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市東關大校場召開了有兩萬多人參加、近二十萬人收聽實況廣播的公審大會。河北省主席楊秀峰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準令:判處劉青山、張子善死刑,立即執行,并沒收本人全部财産。

伏法以前,劉青山在遺言中說:“拿我做個典型吧,處理算了,在曆史上說也有用!”張子善的遺言是:“傷痛!萬分傷痛!現在已經來不及說别的了,隻有接受這血的教訓!”——“紅小鬼”變成了“大貪官”,變成了反面教材。

新中國反腐第一槍振聾發聩

在公審大會召開之前的那些日子裡,有人向毛澤東說情:劉青山、張子善兩人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争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幹部中影響較大,是否可以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造的機會。

究竟殺不殺呢?“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毛澤東既痛心疾首,又斬釘截鐵。他認為,國事無私,法不容情。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就不能正黨風!他對說情的人講道理:“正因為他們兩人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隻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二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像劉青山、張子善這樣的大貪污犯,不論他們有多大功勞,有多少就必須清除多少。隻有堅決地、毫不手軟地這樣做,才能使我們的黨和人民革命的隊伍堅強和鞏固起來,才有可能不再受剝削階級思想的腐蝕。”毛澤東還明确指出:“我們殺了幾個有功之臣,揮淚斬馬谡,這是萬不得已的事情。”腐敗分子是“叛徒和毒蟲”,“大貪污犯是人民的敵人。他們已經不是我們的同志和朋友,故應堅決徹底幹淨全部地将他們肅清,而不應有絲毫的留戀或同情”,“我建議同志們重讀一下《資治通鑒》。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治國就是治吏!如果一個個官員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為,而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末,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當李自成造反!國民黨是這樣,共産黨也是這樣。問題如果成了堆,就是積重難返了啊!崇祯皇帝是個好皇帝,可是他面對那樣一個爛攤子,隻好哭天抹淚去了。我們共産黨人不是明朝的崇祯,我們決不會腐敗到那種程度。不過,誰如果搞腐敗那一套,我毛澤東就割誰的腦袋!我毛澤東如果搞腐敗,人民群衆就割我毛澤東的腦袋!”

“殺了兩個人,管了幾十年”。“新中國反腐第一槍”,成為我們黨在全國執政以後,以實際行動從嚴治黨、取信于民的一個“經典案例”,确實在當時産生了振聾發聩、殺一儆百的強烈反響,并在較長的時期内取得了懲前毖後、防微杜漸的顯著效果,使廣大人民群衆進一步信賴和擁護黨的領導,衷心歌唱“社會主義好”“共産黨好”!

領導幹部都沒有“紅色保險箱”“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

為鏡,可以明得失。”建黨九十多年、新中國成立六十多年來,幾度清明輝煌,幾度風雲坎坷,給人們留下了諸多驚心動魄的思考和不能忘卻的警示。

當年,劉青山曾經口出狂言:“老子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麼樣!”“我就是馬列主義在天津地區的具體化。”張子善也大言不慚,厚顔無恥,以“英明領袖張專員”自居,默許和縱容一些人對自己歌功頌德。同時,他們專橫跋扈,壓制民主,對于提出不同意見的幹部和領導班子成員蓄意進行排擠和打擊。另一方面,兩人貪圖享樂,生活腐化,鋪張浪費,揮霍公款。這些驕傲自大、享樂腐化的“緻命傷”,正是他們背叛黨的宗旨、背叛人民利益的根本原因,也足以成為現在那些以“改革功臣”“發展模範”自居的領導幹部引以為戒的反面教材。

每一名黨員、領導幹部都沒有“紅色保險箱”。隻有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認真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不斷增強自身拒腐防變的鑒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才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海中學會遊泳而不沉淪淹沒,才能在觸及靈魂的搏鬥中站穩立場而不與腐敗邪惡勢力同流合污。

前輩創業垂千古,繼往開來須自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開啟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征程,中國共産黨人隻有始終把紀律挺在前面,嚴肅黨内政治生活,恪守《關于新形勢下黨内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産黨黨内監督條例》,方能避免“自毀長城”,才能不辱曆史和人民賦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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