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紀曉岚撰寫的《閱微草堂筆記》有個“公堂木偶”的寓言。一官員在閻王爺面前自稱生前所到之處隻飲一杯清水,“雖無功,但總無過”。閻王爺斥道:“如不貪就是好官,那在公堂中設一木偶,連水都不用喝,豈不更好?”這是對為官不為現象的形象刻畫。
2016年1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讨班上的講話指出,總的看我們的幹部隊伍素質不斷提高、結構明顯改善,但是一個突出問題是部分幹部存在一定程度的“為官不為”。
《小康》記者注意到,近兩年來,不少地方或者部門都有主動曝光“為官不為”的現象。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人民法院關于行政不作為十大案例,廣東省、深圳市都有通報2015、2016年度“為官不為”的典型案例。
3月15日,廣東省委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貫徹“三個區分開來”治理為官不為的意見》。此項措施推出的背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廣東省全面從嚴治黨。
“為官不為”的狀況如今到底是怎樣的态勢?它的背景和成因是什麼?如何“結合三個區分來”改善為官不為這種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