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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行業該如何“體檢”

時間:2024-10-20 03:58:29

近日,自媒體文章《美年大健康:如果人死了,你就隻能掙一次錢了!》在社交媒體迅速擴散。文中,自稱是美年大健康體檢中心前銷售人員的爆料者指,美年漏檢腸癌晚期患者,為其出具身體正常的體檢報告,并質疑美年體檢肆無忌憚地大量聘用無資質冒牌醫生,導緻體檢報告無法正确體現客戶的身體狀況。

8月5日,美年大健康發布公告稱,涉事的廣州美年富海門診部收到廣州市天河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責令整改通知。

面對體檢套餐五花八門、漏檢錯檢、行業缺乏标準等體檢市場亂象,究竟該怎麼辦?

誤診漏診多發于超聲檢查環節

王鋒(醫生)

超聲影像檢査因其無痛、實用、經濟,已成為體檢中最常用的檢查方法之一,體檢機構的超聲診斷水平體現了其體檢質量的高低,對患者疾病的早期發現有重要意義。在體檢機構發生的醫療糾紛中,因超聲檢查的誤診漏診産生的醫療糾紛遠遠超過其他情況。

輿論認為體檢機構的超聲檢查人員不夠專業要對誤診漏診負責,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無良體檢機構聘用無證醫生是另一回事,但即便是持證的超聲醫師,許多也是從其他科室轉行的,執業醫師證真正注冊為“超聲醫學專業”的人數并不多,超聲從業人員水平的确參差不齊。但我認為,人員問題不是超聲檢查出現誤診漏診的主要原因。

客觀來看,誤診漏診率也與受檢者參與體檢的時間有關。體檢者大多沒有明顯症狀,即便有疾病的發生也多屬于早期,要得到精準檢查結果的确有難度。比如,膽囊癌早期患者,超聲檢查隻能發現類似良性息肉樣改變,如果超聲檢查膽囊發現占位并伴肝内浸潤和轉移,則病患已喪失了治療的最佳時機。

即便存在早期疾病判斷不容易的客觀情況,如果體檢機構能把随訪要求納入業務規範,我認為就能避免一多半的糾紛發生。超聲醫師完成檢查,其開具的診斷報告僅僅是提出了某種“診斷假設”,如果有疑似疾病的判斷,受檢者還需要再去醫院作進一步的檢査直至活檢以修正、排除或證實“假設”。因此,體檢機構應對出具的診斷報告進行一定程度、一定範圍的跟蹤随訪,對需要繼續檢查的人員提出檢查和治療建議,如果這種要求成為行業規則,則受檢者的滿意度會上升許多。

應保護體檢受檢者的3項法律權利

鄭吉喆(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在一個已判決案件中,薛某體檢B超檢查結果為“雙腎略飽滿,結構大緻正常,觀察腎功”。根據體檢結果,薛某去中醫院進行調理。兩個月後,薛某确診為腎細胞癌,不久死亡。薛某家屬因體檢漏診将體檢機構和醫師告上法庭。

那麼,從法律上看,健康體檢中需要注意對受檢者哪些權利的保護?

第一是健康權。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在法院受理的衆多體檢糾紛中,由于體檢未明确診斷,受檢人後來發現惡性疾病的占多數比例。其實受檢者患有的病症并不是醫院漏檢造成的損害結果,是受檢者本身原發性疾病造成的後果。但是如果體檢部門在體檢過程中存在過錯并與損害後果具有一定關聯度時,法院會判決體檢部門承擔一定責任。

薛某案例中,體檢機構存在體檢表的體檢小結無任何記載、無主檢醫師簽字、總檢醫師簽字不完整、做B超人員是技師不是醫師等過錯。鑒定機構明确對薛某進行體檢的機構存在過錯和損害後果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本案例最後認定體檢機構侵犯健康權成立。

第二是隐私權。現在很多體檢由單位組織,體檢報告由單位首先掌握再發放給個人,有些入職體檢報告甚至個人根本無法獲悉。在受檢人患有不願為他人知道的疾病時,若通過單位獲悉體檢結果的途徑予以洩露,則涉及到被檢人隐私權的侵犯。

第三個是知情權。雖然健康體檢和一般的臨床診斷有實質性差别,但在知情權告知上存在很多共同之處。比如有些體檢項目不适合特殊人群、體檢報告需要及時讓受檢人知曉等,都涉及被檢者知情權的問題。

行業要健康發展,标準亟待完善

鄧勇(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醫藥衛生法學副教授)

市場不斷擴大加上消費者體檢意識不斷提升,讓國内體檢行業發展快速。據中商産業研究院發布的《2018年中國健康體檢行業市場前景研究報告》顯示,我國2016年健康體檢市場容量已經超過1200億元,預計到2020年将達2000億元左右。行業發展快,問題暴露多,很多問題都緣于體檢行業目前缺乏完善的标準。

資料顯示,現行的健康體檢管理暫行規定于2009年出台,其中關于體檢機構準入門檻等規定落後于當前健康體檢行業的發展趨勢。此外,監管部門一直沒有出台配套的健康體檢基本項目目錄與實施細則、流程等管理規範,健康體檢項目基本由各體檢機構“自說自話”。

2018年6月,國家衛健委公布健康體檢中心基本标準(試行)指出,健康體檢中心應建立健康體檢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職責。規章制度至少包括健康體檢操作查對制度、健康體檢科室間會診制度、健康體檢報告管理制度、健康體檢高危異常檢查結果登記追訪制度、健康體檢醫院感染管理制度等。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流程規範的學習和培訓,并有記錄。

要促進體檢行業健康發展,監管部門應當不定期對體檢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可以參考藥監部門對藥企的“飛行檢查”。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在體檢過程中一旦發現問題,也要積極地進行投訴舉報。

體檢不能由商業機構說了算

吳海雲(解放軍總醫院心内科主任醫師)

近些年,體檢行業漸成投資風口。

從保健的角度而言,對于已患有慢性疾病的人,定期檢查是監測病情進展,觀察治療效果的必要措施。對于一般健康人群,定期體檢可以對個人的生活方式、飲食結構、體育鍛煉、是否服保健品等方面進行一些指導。

體檢得過于全面、頻繁并非隻有好處。一項檢查可能會出現所謂“假陽性”,而要排除“假陽性”,就要進行更多的醫學檢查,給相關人員帶來經濟和心理壓力。還有些檢查,如過度的X線攝片和CT檢查,可能會對身體有一定危害。

體檢機構的經營業務中,商業營銷尤顯重要。商業體檢網站為賺點擊量,靠為醫生編造專家履曆等手段“忽悠”消費者;而一些公立體檢機構雖然信譽度好、體檢手段先進,但往往“主推”豪華套餐,昂貴的價格讓消費者望而卻步。

造成體檢亂象的根源在于,我們的社會還沒有建立完善的初級保健制度。在一些西方發達國家,以家庭醫生為基礎的初級保健制度已經很完善,家庭醫生可以常年為整個家庭提供醫療服務,跟蹤人們的疾病風險因素,并在适當時候建議他們進行合理的篩查測試。

我們的家庭醫生制度剛剛興起,其功能也遠未完善。家庭醫生的缺位,許多人就用體檢來填補,但是這個替代有許多問題。

例如,檢查什麼項目?由誰來決定?美國醫生需要參照政府提供的體檢項目清單,來确定誰需要做什麼檢查,在英國也有類似的制度。因此,我希望盡快建立和完善我國的初級保健制度,與醫生做初步交流的工作就讓家庭醫生、社區醫生來完成,如果要參與體檢,也要有恰當的措施來保證體檢項目的科學性和必要性,而不是由體檢機構随意打造體檢“套餐”。

張靜/采訪整理開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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