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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高壓、長震懾” 億元貪官的罪與罰

時間:2024-10-19 12:24:04

對陳樹隆,中紀委的立案審查結論中有一句話,“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财”。

7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樹隆站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他穿着一件白色襯衣,袖線明顯,前胸靠下位置,還有一條明顯折痕。

另一側,是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據檢方指控,陳樹隆任職期間,不僅直接或通過妻子、弟弟間接收受賄賂2.758億元,還通過内幕信息買賣股票,同時将内幕信息洩露給親友,非法獲利共計1.6億元。因其濫用職權等問題,還給國家帶來了超過29億元的經濟損失。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習近平談及反腐問題時,曾痛心疾首指出,“一些腐敗分子貪腐胃口之大、數額之巨、時間之長、情節之惡劣,令人觸目驚心!”

陳樹隆顯然就屬于這樣的腐敗分子。回顧十八大以來反腐曆程,這樣的國家公職人員不止他一人。據公開資料統計,貪腐金額超過億元且進入司法程序的公職人員,共計29位,包括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等人。

中共中央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不但向這些巨貪施以重拳打擊,同時還向公衆披露其貪腐細節,不斷強化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反腐态度。

重壓之下,反腐局勢果然出現了新的變化。

“技術化手段”

巡視發現的問題再次印證了反腐敗鬥争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的判斷。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魔高十丈,道高百丈。

——2014年10月,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視情況彙報時的講話

陳樹隆曾長期履職蕪湖。據媒體報道,剛到蕪湖時,陳樹隆在幹部大會上就聲明,“誰也不要琢磨給我送錢。我在資本市場,點一下鼠标就幾千萬。想要錢,就不來當這個官了。”

他這話說得倒也不假。1990年代,陳樹隆曾擔任安徽省證券公司總經理,對股市、金融非常了解,一度有“股神”稱号。不過,他也并非不愛錢,主政蕪湖期間,正是他貪腐的重要時期。

中央紀委宣傳部、中央巡視辦、中央電視台聯合制作的電視專題片《巡視利劍》披露,為了調查陳樹隆,中紀委巡視組決定采取“下沉一級”的方法,不止調查他在安徽省任職期間的情況,同時也到他長期擔任“一把手”的蕪湖進行調查,結果發現,“陳樹隆的許多違紀違法行為,正是發生在擔任地級市一把手期間,‘下沉一級’的方法,抓準了問題的突破口”。

在這個專題片中,辦案人員披露了陳樹隆諸多貪腐細節。“他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貨交易的專長以及在金融行業積累的人脈資源作案的特點十分明顯。”中央紀委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在節目中解釋道。比如,他會指示一些企業老闆,将給自己的錢換成港币,在香港炒股。陳樹隆的弟弟、侄女幫他操盤,他則隐身幕後,通過一些内幕信息指揮下單。

“當時香港股市行情比較好,另外香港也比較隐蔽,不容易被發現。”陳樹隆回憶道。

“(跟以前貪腐官員相比),現在貪官技術化手段非常高”,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分析道,十八大以來落馬的很多高官,學曆高,經驗很豐富,經濟學、政治學、法學等等知識很完備,因此,他們的貪腐手段比較高明,“他貪污500萬、1000萬,通過技術手段,一個手指頭點一點就轉移到國外去了。”

“腐敗與反腐敗猶如‘魔道關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分析道,“随着反腐敗水平的提升,腐敗的方法和手段也在升級。”相應的,這也要求反腐手段要進一步提升。

原廣東省揭陽市委書記陳弘平的貪腐過程,也很隐秘。很多賄款都來自廣東創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黃鴻明,但他從未親自經手從黃鴻明那兒獲得的錢款。這些錢以彙款、現金的形式,流入當地女商人許秋琳控制的公司内。許再用這筆錢還高利貸,搞投資,項目中所有股份歸屬陳弘平。向辦案人員供述錢款來往性質時,陳弘平一度還想把這些錢當成借款而非賄款。

經審理查明,陳弘平最終受賄近1.4億人民币,相當于2013年揭陽公共财政總收入的1%。2017年6月7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陳弘平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零容忍、全覆蓋

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反饋時,要直指問題,一五一十把問題抖摟出來,根本不要搞任何遮掩,責成其認真整改。這樣巡視才能有權威、有威力,才能有這麼多舉報信息。

——2014年6月26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視情況彙報時的講話

15年前,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原副院長李永忠曾參與一場中央紀委研究室的内部研讨。當時他還在中紀委任職。據李永忠回憶,在這場會上,他提出一個觀點,“腐敗正由我們的基層向中層滋生,由中層向高層蔓延”。

當時,有領導反駁,認為他太偏激,把貪腐問題看得太嚴重。李永忠說,等到周永康、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等官員因涉嫌貪腐相繼落馬,而且涉案金額都超億元,“這位領導找我說,你十多年前的觀點是對的”。

據公開報道,所有貪腐金額過億的落馬官員均為男性,多數出生于普通家庭,如今年齡在60歲上下,仕途之路也多從基層做起,通常在一地任職多年,形成較為固定的生活、工作圈。

貪腐1.163億元的王天朝最早隻是普通醫生,2004年成為雲南第一人民醫院院長,任期十年。新疆公安廳原副廳長謝晖的第一份工作是教師,後來在新疆主政勞教、監獄系統多達17年,期間為221人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以此貪污受賄,最終查明金額1.26億元。而受賄1.25億的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最早是煤礦技術人員出身。

他們的貪腐周期,一般也長達十幾年。這批“億元貪官”中,持續最久的是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原局長王保安。2017年5月,他因涉嫌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法院認定,其在1994—2016年22年間,在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秘書、财政部副部長、國家統計局局長等多個職務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的彩票銷售、貸款申請、項目審批等事項提供幫助,受賄1.53億餘元。

“十八大之後,我們領導人反腐決心是很大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央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任建明說,但在之前,一些地方、一些領域的反腐,經常半途而廢,這使得一些應該早發現、早處理的問題官員,一直拖到現在。“比如說像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調查的事實證明,他從1986年開始就有腐敗,那時他還是一個很小的鐵路系統幹部,一直到2011年才被查,25年,你想,他會變成一個多大的腐敗分子。”

“所以我們看到十八大後,中央反腐零容忍、全覆蓋,一下子就暴露出這麼多令人震驚的貪腐案件。”任建明說。

據統計,對這些“億元貪官”的立案審查,集中于2014—2016年,判決時間分布在2016—2017年。案件審判兩年左右。耗時最短的,是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原局長王保安貪腐案,僅9個月;最長的均在四年以上,包括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天朝。

而他們貪腐時間密集發生在2000—2014年。在學術論文《<人民日報>報道高官貪腐案的角色演變》中,作者周呈思通過對《人民日報》報道分析也發現,2002年到2012年,土地、交通、金融等各要素市場的審批及監管部門出現大量腐敗行為。

比如楊崇勇,在擔任河北省副省長期間,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标、公司設立審批等事項提供幫助,以此斂财。

“這是現階段腐敗的一些特點,往往集中在跟資金和權力密集交叉的領域。”竹立家分析道,再加上這些領域在轉型過程中會出現一些漏洞,比如國企改組等問題上,讓一些官員有了可乘之機。

4月20日上午,北京市東城區監委成立一周年之際,東城區紀委區監委首次舉辦開放日活動,40餘名監察對象代表、人大等監督部門代表、媒體記者代表,參觀區紀委區監委辦公區域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視覺中國圖)腐敗利益鍊

搞拉幫結派這些事,搞收買人心這些事,沒有物質手段能做到嗎?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門邪道找錢。反過來,如果有腐敗行為,那就會想着如何給自己找一條安全通道,找保護傘,就會去搞團團夥夥,甚至想為一己私利影響組織上對領導班子配備的決定。

——2014年10月23日,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16年,針對落馬高官貪腐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何家弘做過一項研究,名為《腐敗利益鍊的成員與阻斷——十八大後落馬高官貪腐案的實證分析》。他的研究對象是自十八大召開至2015年12月期間落馬的97名省部級以上高官(不包括軍隊系統的高官),其中包括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原天津市公安局長武長順、原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金道銘等數位億元貪官。

在這97名涉嫌貪腐的高官中,涉嫌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的35人,涉嫌土地開發領域腐敗的22人,涉嫌房地産領域腐敗的16人,涉嫌買官賣官的44人。

何家弘研究發現,這些高官往往不是一個人腐敗,在其背後常存在一群或者一串“共同利益”人,形成腐敗的串案和窩案,甚至在某些地區或領域形成“塌方式”腐敗,而隐藏在這些窩案和串案之下的,是或明或暗的腐敗利益鍊。

“官商之間的利益鍊是最多見的腐敗利益鍊”,何家弘的研究中寫到,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給商人提供機會,商人拿出部分獲利回報官員。這是作為基本形式的“官商勾結”和“權錢交易”。

“億元貪官”王天朝任職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院長期間,不斷翻新院區舊址、擴大院區規模,并以此作為自己斂财的重要渠道。

為了獲取分院職工住宅小區的開發項目,昆明仁賢房地産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某送給王天朝一百套雲南某小區房産,價值超過八千萬元。一百套房産中,有别墅,也有普通住宅。

幫助醫藥企業銷售藥品、醫療設備等,也是王天朝涉嫌貪腐的罪證。據雲南網報道,王天朝會在特定場合,通過暗示達成目的。比如,直接向醫院科室相關負責人引薦醫藥廠商暗示他們向這些廠商采購藥品和設備。任職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院長十年間,王天朝利用職務便利,官商勾結,收受賄賂1.163億餘元,是典型的“小官大貪”。

除了土地開發、工程建設領域,資源、能源領域的開發建設也潛藏着諸多官商勾結的貪腐行為。在以礦産資源開發為經濟命脈的地區,一些政府官員在采礦權的審批、礦産的定價與收取、采礦權的招标投放等環節,與商人勾結,生成“塌方式腐敗”。

山西呂梁地區,煤礦資源豐富,包括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在内,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協四套班子,多名高級别官員因涉嫌貪腐落馬。

水力資源的開發利用也可以形成腐敗利益鍊。近年來,國家重點扶持的水利投資領域,也就不再是“清水衙門”。馬超群是原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涉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涉案金額過億,被稱為“億元水官”。

“全家總動員”

不少領導幹部不僅在前台大搞權錢交易,還縱容家屬在幕後收錢斂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響經商謀利、大發不義之财。有的将自己從政多年積累的“人脈”和“面子”,用在為子女非法牟利上,其危害不可低估。

——2016年1月12日,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曾刊登過一篇文章,揭露山東省濟南市原市委書記王敏“兩面人生”。據王敏回憶,自己違法亂紀的問題,主要發生在商人圈、官員圈、親友圈。地産商趙某結識王敏後,主動帶他的妻子到北京、香港、澳門旅遊購物。在澳門賭博時,王敏妻子不用出錢還能“分紅”。後來,這名地産商還在王敏默許下,為其女兒購買住房,提供工作——不用上班,隻是領錢。

官員利用手中權力,為親屬經商等提供資源、便利,則屬于家族利益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何家弘曾分析,一方面,高官掌握相關優惠政策或投資機會時,可讓親屬成為直接受益人;另一方面,高官本身的人脈與影響力,也可以使其他官員與其親屬打交道時,獲得關照。

29名“億元貪官”中,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就是家族式腐敗的典型。在電視專題片《巡視利劍》中,中央紀委紀檢監察室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黃川談及王保安案時說,“老二老三是做官的,老四是做老闆的,王保安為他的二弟和三弟提拔使用打招呼,再用他手中的權力為四弟謀取巨額的利益。他這個家族式腐敗特點很明顯。”

每次王保安回鄉,當地一些幹部便會登門造訪,拉近關系。在這種場合,王保安會把弟弟們引薦給其他人。

2015年5月25日,陝西鹹陽,鹹陽市檢察院反貪局一間詢問室。為防止意外發生,詢問室設有專門安檢設備,每個房間都安裝有攝像頭,牆角牆面都做了特殊的軟包處理,牆上有醫生的聯系方式,檢察人員甚至随時攜帶着緊急救生藥物

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理事長魯轶在《巡視利劍》中講述,王保安四弟曾于2011年找到他,請求給某個項目貸款。魯轶應允。王保安四弟因此得到28家農村信用社違規聯合貸款數億元,最後王保安四弟卻拖欠貸款利息不還。

最高法原副院長奚曉明從事民商事超過三十年,被視作民商法審判領域專家。但他以案謀私,曾受賄1.14億餘元。據《财新》報道,絕大多數款項經由奚曉明兒子奚嘉誠收受。在原國家能源局長劉鐵男貪腐案中,97%的賄金是其子劉德成接受、保存,劉鐵男親自收受的隻有104萬元。

在何家弘看來,兄弟出馬、夫妻聯手、父子上陣,乃至全家總動員,已經成為腐敗官員與親屬間的默契協作。

2017年9月22日,安徽省黨風廉政教育展,一名公務人員從照片牆前走(@視覺中國圖)

圈子

反腐敗鬥争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鞏固壓倒性态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決防止黨内形成利益集團。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做的報告

“凡是權力、資金、資源、項目密集的區域,都可能是腐敗的重災區。在這裡,腐敗官員可以用較少的投入獲取更多的利益。”李永忠分析,很多官員在貪污中,會和其他官員形成利益鍊,制造窩案,這一定程度上是為了牟利最大化,同時風險最小化。“大家利益均沾,具有團夥性質。團夥成了航空母艦,小帆船在海裡一波就完蛋了。”

這也是十八大後,中紀委對落馬官員通報中,常見“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這類表述的原因。“腐敗團夥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何家弘說。在他看來,在貌似平和的官場内,拉幫結派的狀況時有所見。

2018年,中國社科院發布的《反腐倡廉藍皮書》指出,腐敗主體從個體向團夥化蔓延,窩案串案較嚴重,成為貪腐發展的新走向。

接受本刊采訪時,李永忠順口說出了一句官場諺語,“進班子沒進圈子,等于白進了班子。進圈子沒有進班子,等于進了班子。”

在國家能源局“腐敗窩案”中,涉及魏鵬遠、許永盛、王駿、郝衛平、梁波等數位官員。其中,魏鵬遠作為國家能源局原副司長,曾受賄2.3億元。除魏鵬遠分管煤炭外,其餘4人均長期主管電力工作。許永盛曾任能源局電力司司長,王駿、郝衛平和梁波則先後擔任過電力處副處長、處長和電力司副司長之職,三人基本梯次接班。

“這種腐敗,都是經過多年形成的。”任建明分析道,這些官員在長期貪腐過程中,形成了權力和利益的勾兌,他們認為,這樣一來,風險就會降低,就能更安全,但他們沒想到,十八大後,中國領導人的反腐決心竟然如此之大。

任建明注意到,8月中旬召開的中央軍委黨的建設會議,習近平發表講話時,再次着重提到反腐問題。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說,“反腐敗鬥争必須堅定不移抓下去,不會變風轉向。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

“投案自首”

“誅一惡則衆惡懼。”要保持政治定力,持續強化不敢腐的氛圍,使有問題的幹部及早收手、收斂,遏制腐敗現象的蔓延勢頭。同時也要抓不能腐的制度建設。

——2014年10月16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視情況彙報時的講話

受賄金額越來越高,貪腐案件案情越來越複雜,審判力度越來越大......這是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根據官方公開數據,總結的當下貪腐案件新特點。

29名“億元貪官”中,張中生一人判處死刑;武長順、魏鵬遠、白恩培等七人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蘇榮、周永康、王保安等15人判處無期徒刑。3人處以有期徒刑和處罰罰金。最高期限者為新疆公安廳原副廳長謝晖,有期徒刑20年。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張越被罰人民币500萬,金額最多。另有3人還未走完審判流程。

“過去,我們判死緩,可能過兩年給犯人減刑;判無期,也存在減刑可能。這實質是對犯人懲罰力度的縮水。”任建明說,2015年刑法第九次修訂後,增加了終身監禁。“意思是,如果你被判終身監禁,還是要坐穿牢底。從這點看,我們懲罰腐敗的力度,量刑上是加重了。”

在一篇發表于2017年7月,名為《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敗成效及其對未來發展的廣泛影響》的文章裡,任建明總結了黨和政府就反腐問題所做的努力。比如,中紀委的案件室由8個增加到12個;組建“國合局”,協調中央政府多部門、地方政府開展“獵狐”、“天網”等專項行動;推動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從紀委“雙重領導”體制上進行突破,提升紀檢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對巡視組組長和工作人員開展考核與問責;改善建立信訪件處理流程,加快案件查辦速度;進行監察體制改革,成立監察委.....

與之相配合,在披露落馬官員的貪腐信息上,紀檢監察、司法部門也越來越公開。7月27日,陳樹隆案審理當天,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公開了陳樹隆的涉案信息。而在此之前《永遠在路上》、《巡視利劍》等電視專題片,也集中呈現了一批落馬高官的貪腐細節。

在官場小說家許開祯看來,十八大後披露腐敗官員信息方面變化明顯,“一是敢于公布大數額的貪腐案。二是用詞上明顯跟以前不一樣。比如作風敗壞,對抗上級調查,對黨不老實不忠誠這些詞句,都折射出新的反腐内容。最近公布的幾起腐敗案,就信息披露講,又比以前更緊,有些甚至隻簡單地提到涉嫌受賄。跟前一階段的公布明顯不同。”

“通過精細化、公開化,實際上向公衆釋放一個信息,赢得公衆的支持。”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認為。同時,公開化反腐,還能夠形成震懾作用,“過去是反腐了,但經常隻有内部知道,現在通過這樣的公開化,把示範效應展現出來了。對公衆,其實也包括權力的行使者,本身就是一種警示警醒。”

“把落馬的原省部級領導幹部的腐敗細節公之于衆,這反映了中國共産黨巨大的政治勇氣和堅定的執政自信”,新華社在一篇評論中寫道,這也表明了共産黨繼續開展反腐鬥争的決心,“懲治腐敗絕不停手”。

今年七月,中央紀委官方通報内,針對中管幹部審查調查的信息中,首次出現了“投案自首”提法。這名官員是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實際上,在艾文禮之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鐵也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過去一些官員,想着說反腐可能就一陣風,緩一緩就算了,很多人就抱這種僥幸心理,”任建明分析,但這種持續不斷的反腐高壓,以及不斷披露的涉案信息,令很多問題官員改變了看法,“僥幸過不去了,在持續的強大壓力下面,就會陸陸續續出現一些自首的官員,争取從寬處理的機會。”

億元貪官謀财術

直接從企業收錢:

例:河南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煤炭經營、工程承攬、股份認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受賄金額,1.25億餘元。

通過親屬收受賄賂:

例:昆明市委原書記高勁松想賄賂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找到他的老婆張慧清,送了200萬港元。當時在雲南當地就流傳着一句話,有事找“張姐”,在雲南沒有“張姐”辦不了的事。

為親人項目提供便利:

例: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四弟找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理事長魯轶批貸款,魯轶問王保安,王保安隻說了句,你掂量着吧。他知道,“盡管我不會說出讓他關照的話,但是我的影響力是在的。”

向商人“借錢”:

例:河北省大名縣委原書記邊飛,經常以“朋友急需用錢”、“朋友做生意資金緊張”為名,找多名在其管轄區域内經商辦企業的商人“借錢”,少則一兩百萬元,多則五六百萬元。

通過人事提拔,買官賣官:

例: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在忏悔錄中寫道:“我算了一下,副廳級以上幹部給我送錢款和貴重物品的人數達40多人。”

挪用公款:

例:青海省委原常委、西甯市委原書記毛小兵擔任西部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期間,挪用公款4億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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