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旭/文
一位出國探親回來的女士,向我說了這麼一個見聞。一次,她在挪威首都奧斯陸公交站台等車。等車的有十幾個人,人們很自覺地排起了隊。排在她前面的是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大概他有些口渴了,就跑到路邊一個自動售貨櫃上買了一瓶飲料。就這短短一會兒工夫,又來了幾個人排在了隊伍後面。那小男孩過來後,徑直站到了隊伍最後面。我看見了,就招呼他排到我前面來,因為他剛才排在我前面的。小男孩搖搖手,羞澀地笑道,不啦,我剛才脫離了隊伍,如果再排在那裡,這是不符合規則的。
這位女士不無感慨地說道,一個小孩在他腦海裡,規則意識已根深蒂固,沒有任何紀律和約束,完全是一種自覺行動。這種自覺行動,就是一個人的社會責任感。
閱讀季羨林的散文集《留德十年》。在書中,看到有這樣一個情節描述:二戰時,盟軍進入到大反攻,蘇聯紅軍完成了對德國柏林的包圍,德國百姓的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中,食物短缺,燃料匮乏。由于德國冬季非常寒冷,燃料缺乏可能導緻許多居民凍死。為了生存,一些居民開始進山砍伐樹木,當作燃料取暖用。當時的德國行政管理名存實亡,權力處于真空狀态,一切都處于無政府狀态。
戰争結束了,人們驚訝地發現,全德國沒有發生一起居民濫砍亂伐事件,他們全部忠實地執行了規定:隻砍枯藤朽木。
季老由衷地感歎,循規蹈矩,一絲不苟是德國人遵守的一條規則,任何時候都不會破壞規則,這已經深入到人們的骨子裡,即使處于無政府狀态中,也不會改變。
敬畏規則,才會有公平正義。敬畏規則,其實就是敬畏我們人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