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雜志上看到一篇文章,叫《苦難不值得迷戀》。
作者講述父親從小以“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來教育自己,總是把好吃的放在冰箱裡不吃,好衣服放在櫃子裡不穿,好東西都要留壞了再用,以至于長大後的他,總覺得壓抑難受才是正常的,追求舒服就有罪惡感。
這篇文章讓我陷入深思。
吃苦作為一種美德被代代傳頌着。而吃苦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
其實苦難本身并不值得贊美,值得贊美的是能夠戰勝苦難的能力,以及戰勝苦難之後獲得的幸福。而在沒有戰勝之前,苦難應該是敵人,是魔鬼,吃苦應該是一種恥辱。
我的一個朋友,從國外學習回來,生活觀發生了很大改變。
她說國外的一個媽媽可以同時帶幾個小孩,而我們一個小孩要全家上下幾代人來帶。國外的家庭生活裡做家務根本不算個事,吃食簡單健康,烤箱鑲在廚房裡,垃圾自動粉碎。洗碗機,洗衣機,全都自動到烘幹那一步。
國外的女人不會因為自己變成黃臉婆而擔心丈夫出軌,即使丈夫變心,也不會用“我為這個家吃了這麼多苦”作為籌碼,逼迫對方回心轉意。
國外的男人也不接受那種犧牲自己的愛,你若要愛我,先愛你自己,否則你所謂的吃苦,我并不領情。
她準備改變自己家的格局。
于是裝了熱水器,買了全自動洗衣機,甚至托人帶了國外的洗碗機。她想,這樣母親再也不用在繁重的家務中委屈抱怨,父親也不用為了躲避那抱怨而心煩逃避。他們可以好好享受二人世界了。
然而一個月後她回家,發現母親仍然堅持用冷水洗洗涮涮,仍然一刻不停的拾拾掇掇,絮絮叨叨。她問母親為什麼不用她買的東西,母親說,人活着就得吃苦,這點活都幹不了,這點苦都不能吃,活着還有什麼用?
她說,她還有更狠的話沒有說出來,那就是她看透母親之所以這樣自苦的原因,是因為她各方面的見識跟不上父親的腳步,感情上也不能跟父親做到琴瑟和諧,往往說幾句話就被嫌棄了。
而她不願承認自己的不足之處,更不肯去提升,她隻是固執的用幹活來填補那些尴尬,用吃苦來标榜自己的付出。
原來這才是有些人甘願吃苦的真相啊!因為他們不能創造更高層次的價值,所以隻能用最低級的,近乎自虐的吃苦來占領道德的高點。
我想起心理學裡一個關于受虐狂的小故事。
講一個患有奇怪遺傳病的家族,每個人生下來都隻有兩根手指,為了維持生計,他們祖祖輩輩在馬戲團扮演小醜。可是突然有一人,竟奇迹般地沒有遺傳兩指病,這本來是天大的好事情,然而他們世世代代都隻會扮演小醜,這個正常的孩子沒了特有的兩指,沒辦法繼承祖業,竟無路謀生,最後,他隻好砍去了多餘的八根手指。
這個故事是說,受虐狂的心理就像小醜世家的演變,在一種畸形病态中久了,漸漸的适應了,漸漸地生長出對抗畸形病态的辦法,一旦畸形病态消失了,他們将沒有适應常态的能力,隻能摧毀常态,返回到病态中。
反觀很多人所謂的吃苦,其性質與此類似。
他們吃的苦,并不是為了成功和幸福而暫時的忍受,并不是天将降大任之前的必經之路,而是因為沒有戰勝苦難的能力,看似高尚實則無奈的選擇。
明明知道所做的一切都是情非所願,明明看到所有的功勞苦勞都是替他人做嫁衣,也不敢去反思去反抗,就像那個被詛咒的小醜,明明可以長出健全的翅膀追逐自由,卻隻能削足适履般的讨好生存。為此放棄了最初的夢想,覺得被人牽着走的感覺,至少是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