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難免有得志或失意的時候,一個人遭遇失意時不難做到謙遜,畢竟失意是以人生的挫折作為底色的,既然在某些方面不如人,想高調也缺少内在的支撐,自然會不自覺地放低自己。難就難在得意時依然低調,不拔高自己,不貶低他人。原因很簡單:人性總是趨利的,得志的時候,别人有求于自己的多,自己有求于人的少,久而久之,便生出了張狂。正因如此,“得志不卑人”也就變成了一種操守、一種格調、一種境界。
我喜歡讀《論語》裡的《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章》,不是想讀出什麼雞湯,而是希望學到孔子的做人、處世。在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時代,老師的地位是被神化的,所謂“天地君親師,老師是神職”,所謂“師徒如父子”,在灌輸着等級觀念,可是孔子并不高高在上,而是以談笑風生的方式,與學生談理想、說做人,忠厚之态躍然紙上。
近年來,有一種反思魯迅之風,有人說他“多疑”“遷怒”,這個我是相信的,但魯迅自有魯迅的偉大之處,“得志不卑人”就是其中之一。魯迅一生做過中學教師、中專校長、教育部公務員、大學教授,在白話文學上更是無人出其右,想驕傲有的是資本。但他一生對自己的事業很低調,别人說他是天才,他說“哪裡有天才,我是将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别人想提名他做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他說自己“不配”,堅決謝絕。正是因為偉岸而能謙遜,魯迅才赢得了青年的普遍喜愛,被人譽為“民族魂”。
仔細想來,得志時不卑人,需要跨過兩道門檻,一是知己之短,知人之長,二是對弱勢者抱有真誠的關懷。人都是有缺點與不足的,那些自命不凡的人,不是因為他們事事完美,而是因為他們沒有自知之明。知己之短,實際上就是要學會明智;人還要懂得欣賞他人的長處,他人能夠立足于世,必有可以立足的理由,這種長處不會因為你的态度而改變,你欣賞它,它在哪裡;你不欣賞它,它還在哪裡。懂得知人之長,一個人才能糾正自己的短闆,讓自我變得更完美。
世界很大,企望每個人都有同樣的才華,都處于理想的人生位置是不現實的。身處卑微時,我們不卑己,要相信“陽光總在風雨後”“愛拼就會赢”;居于生命的高處時,我們不卑人。我們必須明白一個道理:權力、金錢、名譽,不是人生的唯一,比這一切更重要的是向善之心,是幫助他人之後的自我滿足,是即使矗立成珠峰依然能平視大地的平常心。
人遭遇失敗,由狂妄變得低調,當然也值得認可,至少他是朝陽光燦爛的遠方走了第一步;但人在得志時的謙遜更值得贊美。原因很簡單:前者是由“利益”推動的,有不得已為之的成分,而後者則是内心自發的,更有一種出自本能的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