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3歲的時候起就熱衷于表演。但在我小的時候,那種表演是很特别的——我在腦海裡進行表演,因此沒有任何人知道我所上演的戲劇。
有時候,一個人待在房間裡,我就開始表演了。我家裡起火了,到處是煙,而我外婆生病了,行動不便,我攙扶着她,同她一起跑出房間。我們倆多麼快活啊!
有時候,在半夜,一隻老虎在後面追我。我跑啊,跑啊,跑得喘不過氣來。然後我閉上眼睛,對自己說:“跳!”我從懸崖上跳了下去。但我知道我不會死。當我醒來時(我總是在關鍵時刻醒來),我發現我活着。
上小學時,我的老師是一位很窮的年輕男老師。他的外貌不好看,似乎沒有年輕女人樂意嫁給他。我坐在教室裡聽他的課,但我在走神。我想幫助他,使他快樂。有一天,我寫了一篇很漂亮的作文。作文寫得如此之好,以至在學校裡引起了轟動。人們相互詢問:“她是誰的學生?”“文老師的學生!文老師的學生!”文老師和我多麼快樂。我們在操場上散步,我們說呀,說呀……當然,這些事在現實生活中并沒有發生。
長大後,我的表演就持續更久,情節也更複雜了。
到了十三四歲,我就開始讀小說了。讀了小說後,我很想愛上某個人,但哪裡有人可以讓我愛?我家很窮,父親去勞動教養了(在圖書館做清潔工)。平時,當我外出遇見别人時,大部分人都給我以白眼。此外,我已經失去上學的機會!
所有這些意味着我隻能同周圍的兩三個女孩來往。于是,大部分時間我都待在家裡。我每天去一個小食堂買飯回家吃,一天兩次。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我從食堂回來時,看見一個健康的男孩在操場上打籃球,他看上去比我年齡大一點,我覺得他很好看。我的臉因為害羞而變紅了。當然,他根本沒注意到我——男孩們總是這樣的。到了夜裡,躺在黑暗中,我開始表演我和他的邂逅。我是如此的興奮,我們相處的情景反反複複地出現。我設計出種種情節,在這些情節裡,我和男孩總是面對面地交談着。
我的“天堂生活”持續了整整一個夏天。我每天都要經過操場,我仔細地傾聽跳動的籃球發出的響聲。當我傾聽時,我不敢朝那個方向看,我必須裝作一點兒都不在意他。他是多麼敏捷而有活力啊!他的身體多麼美!昨夜我還同他一塊兒在公園裡散步呢。我們坐在草地上,看鴿子從天上飛過。和那個時代的所有少年一樣,我們不敢相互觸碰,我僅僅用目光觸摸他。
時間飛逝,自某一天起,他不再出現在操場上,他永遠地消失了。但我的表演又延續了一年。
我直到30歲才開始寫作。那之前我做過“赤腳醫生”、街道小工廠的工人,還當過代課教師。我成為作家之前的最後一份工作是個體裁縫。我為什麼學習做服裝?一個原因是我和丈夫都想賺錢來養活小孩和自己,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需要更多的錢來維持我的寫作——表演。表演是我從孩童時代開始的理想,我從未有哪怕一瞬間忘記這件事。丈夫支持我實現自己的理想。時間就是金錢。
我們倆同時開始根據裁剪書學習裁剪和縫紉,我們每天從清晨工作到半夜。半年之後,我們倆成了裁縫。我父親的那套房子變成了我們的工場。我們甚至雇了3個幫手,不久就開始賺錢了。那是1983年,即使在城市裡,也隻有少數人幹個體戶,但我們成功了。
就在我們成功的同一年,我開始在縫紉機上寫小說。有一件奇怪的事發生了,那就是,我發現我在寫小說時不需要事先思考情節與結構,不論是很短的還是較長的作品都一樣。我隻要一坐下來就可以寫,從來不考慮該如何寫。白天裡,顧客來來往往,總是打斷我的寫作。我的時間是破碎的:10分鐘、15分鐘,最多半小時。到了晚上,我那4歲的頑皮兒子幾乎占去了我的全部時間。然而就在這些10分鐘、15分鐘或半小時裡,我居然寫出了一個小長篇——我的處女作。作品的情節十分連貫,是一個完美的整體!
我是如此吃驚,我沒料到我能做到這樣:當我想要表演時,我就表演;當我決定停止時,我就可以停止;但事後,我又可以随時回到那種意境。這是多麼奇怪的事!我想也許我有點像古代的詩人,他們喝着酒,到野外寫詩,就好像他們想寫就能寫。但我同他們又不完全一樣,因為好像有一種邏輯的力量在推動我的筆,我寫下的任何詞或句子都是“正确的”,不可能犯錯誤。所有的情節與對話都是那麼貼切、那麼美,正如我孩童時代的那些表演!同那時的唯一區别是,現在我表演時頭腦更加清醒,内含的決心也更大了。
也許我就像美國的舞蹈家鄧肯,我的表演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無須事先設計。當我不再需要為金錢操心時——那是我開始創作5年之後——我就給自己定下一條規則,每天創作一小時。這個時間通常在上午(有時也在晚上),在我跑完步之後。剛好一小時,不多也不少。無論我是寫短篇還是長篇,我總是提筆就寫,流暢地寫完一小時,之後便不再做任何修改了。在寫之前我隻需要想一兩分鐘,第一個句子就會出現。第一句帶出第二句,然後第三句……啊,我多麼快樂!
如今,我一年比一年老。當我書寫時,我的手會發抖,但隻要開始表演,詞語和句子就仿佛聽到了召喚,變得充滿活力!
(十三元摘自《青年報》2018年7月8日,本刊節選,劉程民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