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在賣東西的間隙,搔首弄姿地擺放些色彩俗豔、造型誇張的當代藝術品,藝術家通過作品表達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讓顧客們覺得你這兒洋氣有品位——當代藝術這種有的沒的、另類孤僻的玩意,藝術史對它們都沒定論呢,反正算是“藝術”,是藝術就代表有氣質,典型的小民思維,不明覺厲。
随着實體百貨的大面積淪陷,民衆中愛好文藝的“氣質人士”也風起雲湧般大面積湧現出來,與之相應的,真正要搞藝術的商業機構在同行敗下陣來的時機,鬥志昂揚地盡情揮發其自身的“氣質”優勢——當代藝術太年輕太有争議被太多人小瞧,那就來些早都蓋棺定論的經典和大師吧,比如克勞德·莫奈、薩爾瓦多·達利、文森特·威廉·梵·高……就算是專業人士也得拿着學術眼光來審視這些百貨公司的藝術展。民衆們不管是有氣質的沒氣質的,前者專門排隊看大展,順便購物休閑娛樂消遣一番,後者順序反之——總之,出現在百貨公司裡一切都沒被耽誤。
用做百貨公司的态度和成本去做足其中的藝術氣質,乃至水乳交融,潛移默化把百貨業态提升至“藝術空間”的高度和維度,我們姑且叫它們“氣質百貨”吧。
藝術品矜持地被擺進百貨公司,百貨公司從來的主角們——奢侈品——從上世紀60年代起就按捺不住躁動的藝術心髒了。請藝術大師來設計不算什麼,錢到了什麼都有了,以各種名義把品牌曆史和産品鍊作為展品在藝術機構上展,才算是段位高的。曾經MaxMara的品牌回顧展在德國柏林文化中心和日本東京森藝術中心以及中國美術館展出,愛馬仕絲巾展也在上海美術館和北京今日美術館出現過……不勝枚舉。
無論和時尚商業如何交揉合作分不出彼此,但主流藝術圈從來就沒承認過時尚(商業)是藝術,即使後者有藝術感,用藝術形式包裝,甚至推動過對某些藝術圈的發展。
藝術是完全的自我放縱後的一種表達,是“貌似淺薄的深刻”;而商業說到底,也隻能是“貌似深刻的淺薄”。無論是藝術家、大師還是文藝小青年,氣質百貨的定位各異,但它們打造各自商業符号的技術路線卻驚人相似,都是通過從購物中心内部解體和重新組合,營造新的更聚焦、更靈活,也更開放和複雜的後商業空間。
商業最食人間煙火了,最關注的和最愛的隻能是自己,藝術不過是用來裝飾的一件漂亮外衣,随着穿着者氣質的提升,這件外衣越來越合身了。無論如何,這些文藝的百貨業态最終都造福了民衆,你既可以仰頭賞望月亮,也可以自在地低頭撿起六便士——大作家毛姆都沒感受過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