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邑集團自進入中國市場以來,并未統一其中文名稱,但其大部分進口商為了在中國方便開展銷售,一直将該品牌稱之為“奔富”,且随着該品牌的熱銷,中國消費者已經自行将“奔富”與“penfolds”直接産生對應關系。然而,遺憾的是富邑集團并未對“奔富”提出商标注冊申請,以至于在中國地區,中文商标“奔富”于2006年就被一名西班牙國籍的商人李琛申請注冊并予以核準了。故自2012年起,富邑集團就開始了其漫長而曲折的維權之路。
根據中國商标網的顯示,李琛于2006年10月16日向國家商标行政管理總局商标局提出注冊申請,并于2009年4月27日獲得了第5662026号“奔富”商标的注冊核準,核準期限為十年,核準商品為“葡萄酒、酒(飲料)”等。該商标引起了富邑集團的注意,于是,富邑集團在2012年對該商标提起撤銷第5662026号“奔富”商标的申請,雖然商标局支持了富邑集團的申請,但李琛不服,在随後幾年,經過商标評審委員會複議審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二審審理後,該商标于2017年1月份最終還是被撤銷了。
雖然富邑集團在這場“奔富”商标之争中取得勝利,但并不意味着其就享有了“奔富”商标的專用權。從中國商标網上看,李琛并未放棄對“奔富”商标的争奪,其在2016年12月第二次向商标局提出“奔富”商标的注冊申請。暫且不論李琛這次申請是否成功,根據中國商标網的顯示,在第33類葡萄酒類别上包含“奔富”二字的商标高達150多件,包括如“奔富”“奔富名莊”“奔富莊園”“奔富家族”等含有“奔富”二字的近似商标。而富邑集團目前并未獲得一件包含“奔富”中文的相關商标。如此看來,富邑集團想要取得“奔富”商标的專用權并不容易。而據網絡的相關報道,富邑集團有可能會放棄“奔富”商标而選擇其在2014年取得專利權的“品馥”商标,而“奔富”商标在中國使用多年,在相關消費者中已經廣為人知,如果進行更名對其品牌的發展必然會産生不少的阻礙,也會讓相關消費者對該品牌産生困惑,而且還容易使其他别有用心的公司繼續使用已經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奔富”商标誤導消費者,這對富邑集團而言無疑是一場考驗。
【楊河律師點評】
按照中國商标法的相關規定,在中國大陸地區取得商标以在先申請為原則,即必須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冊申請并經過審查核準後才能取得商标專用權。有很多國外的企業在進入中國市場時沒有注重自身的知識産權布局規劃,導緻商标被搶注的情況時有發生,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對被搶注的商标進行維權需要走的程序非常繁瑣且時間冗長,因此而産生的糾紛除了對自身品牌發展有束縛外,還有可能面臨在先商标權利人提起的高額賠償的訴訟。因此,國外企業在即将進入中國市場前必須對自身的知識産權包括商号、商标、專利、版權等各種權利進行全方位的保護,才能減少日後有可能發生的知識産權糾紛。
楊河律師,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識産權部負責人,廣州市律協知識産權專委會委員,廣東省律協知識産權專委會委員,大型知識産權類網站“知識産權保護中心(www.ipgreen.cn)”的創始人、負責人。楊河律師專注于知識産權(商标、專利、著作權、不正當競争)領域,擅長知識産權訴訟、知識産權管理運營、知識産權專項法律顧問。楊河代理過華誼兄弟、香港TVB、雙魚集團等知名公司的案件,其中代理的“新百倫”商标侵權案件,獲賠金額9800萬元,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金額最高的知識産權案件,入選“2015中國十大最具研究價值知識産權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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