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俗”的“特區”紅錢
“新疆紅錢”是對清代在新疆本地用紅銅鑄造的外圓方孔錢的一個“約定俗成”的稱謂。清末新疆建省後,“紅錢”成為官方公文中的正式用語,具有了自己特定的含義。
平定準噶爾叛亂後,乾隆帝在新疆設立伊犁将軍府,總領天山南北。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當時戍邊将軍兆惠奏請“或即照回錢體質,一面鑄乾隆通寶漢字,一面鑄葉爾羌清文及回字”,乾隆帝批準了兆惠奏折,還将所呈錢文的式樣“交錢局鑄造二百文發往為式”。随即,清廷首先在葉爾羌設立鑄錢局,鑄行“乾隆通寶”紅錢,将新疆所有流通的各種各樣的貨币統一回收,鑄造背後有回文與滿文“葉爾羌”字樣的“乾隆通寶”。這是新疆地區曆史上第一次币制統一,聞名遐迩的“新疆紅錢”由此誕生,并開始在南疆地區流通。
由于南疆地區曾長期習用舊普爾錢,本着“利于舊錢的回收、便于新錢的流通,從而保持新收複地區的穩定”的方針,新改鑄的紅錢在銅質、币值、重量方面均同于舊錢(準噶爾錢币)。用乾隆自己的詩句來說,就是“形猶騰格(指舊普爾)因其俗,寶鑄乾隆奉此同。”
紅錢最早在南疆地區的鑄行,就是清政府把“奉此同”的原則與“因其俗”的靈活性結台起來的一種嘗試。
新鑄紅錢的規定式樣為:“輪廓方孔,如制錢式”;而鑄“乾隆通寶”四字為漢文,幕(背面)鑄地名為滿文及回文;每枚重二錢。葉爾羌本身不産銅,是靠銷毀舊普爾錢鑄的。錢正面漢文“乾隆通寶”,背文穿右是維吾爾文“葉爾羌”,穿左為滿文,因當時譯音不準,所以将地名鑄成了“葉爾奇木”,兩年後才改鑄為“葉爾羌”。背面鑄滿文的“葉爾奇木”錢文高隆清晰,錢體厚重,銅度純淨,色澤滋潤,極罕見,是為珍品。
乾隆二十六年,再設阿克蘇錢局,乾隆三十年時,阿克蘇局遷到烏什,立烏什局。
新鑄紅錢為澆鑄而成圓形方孔,銘文為漢、滿、維三種文字的中國統一的制錢體系錢币,紅錢直徑約為24毫米,厚為2毫米,即略大于舊普爾,卻比舊普爾薄。與内地制錢相比,紅錢“悉系提淨紅銅而成”,将生銅原料經過土法提煉,不加鉛錫,澆鑄錢模,即得紅錢,所以紅錢的含純銅量一般在百分之九十左右。而内地制錢在鑄造時要摻進鉛、錫、鋅等配料,一般是“鉛四銅六”,即鉛錫等占百分之四十,原銅占百分之六十,呈黃色,故俗稱“黃錢”。紅錢初鑄時,均為二錢,即制錢一文的重量為一錢二分。在清代前期,紅錢與制錢的比價最初為1:10,後變為1:5,即一枚紅錢可換五枚制錢,這種比價關系一直延續至清代末期。
自古以來南疆都是新疆農業經濟和商貿較為發達的地區,和北疆廣大牧區“以物易物”、貨币需求極小的情況不同,南疆的錢币使用有着極其深厚的曆史傳統和現實需求。因此,在貨币鑄造和使用上,清政府算是“特事特辦”了。清政府嚴格規定,紅錢僅限于新疆南八城(庫車、阿克蘇、焉耆、烏什、英吉沙、莎車、和田)通行,“若過托克遜,則與制錢一例也”。也就是說,一文紅錢隻能當一文制錢使用了。從存世實物看,清代時新疆先後有葉爾羌、阿克蘇、烏什、庫車、喀什等五個鑄錢局開鑄“乾隆通寶”紅錢,直徑一般在2.4厘米至2.6厘米,重3.6克至4.8克,與内地小平制錢相似,略顯厚重。新疆紅錢自乾隆朝開始,經嘉慶、道光、鹹豐、同治、光緒、到宣統都鑄行過乾隆通寶和年号“紅錢”,前後約150年的曆史。
南疆紅錢
南疆紅錢萬裡加錫的北疆制錢
前面講到紅錢南疆八城流通,那麼從平定準噶爾叛亂一直到阿古柏入侵前,北疆以及天山南路的吐魯番等地的錢币又是什麼情況呢?
北疆地區自古遊牧文化氛圍濃厚,當時北疆的厄魯特、哈薩克、布魯特等遊牧民族基本上都沒有使用金屬貨币的習慣。清政府與他們的貿易交換,是采用實物貨币,即“絹馬貿易”的形式。因此,在葉爾羌開鑄紅錢的時候,北疆地區除了駐軍和随軍商人使用内地帶來的制錢外,就地鑄行錢币還沒有列上伊犁将軍府的日程。
乾隆用兵新疆之時,“饋糧千裡,轉谷百萬,師行所至,則有随營商人,奔走其後一切取供于商”,這些商人帶來了不少制錢,成為制錢入疆的一個重要媒介。伊犁将軍府建立後,在北疆伊犁一線,派出了從關内調來的滿、蒙、錫伯、索倫和漢族組成的軍隊,攜帶眷屬在那裡定居,實行“軍屯”。“軍屯”之外,又有“民屯”。北疆軍民中,從内地來的人很多,他們慣用制錢,在北疆地區無形中形成了“制錢地帶”。鑒于這些原因,加之分區管理的行政制度不同,清政府決定在北疆一律使用制錢。制錢流通的範圍,西至伊犁,東至哈密,中間包括迪化(烏魯木齊)、古城(奇台)、鎮西(巴裡坤)和天山南路的吐旨番。
全部依靠内地制錢流入的偌大的北疆地區,在“生齒日繁”、經濟上逐漸恢複發展的情況下,僅僅依賴内地制錢顯然不能順應發展形勢,就地設局鑄造制錢的問題便被擺上了議事日程。
在紅錢鑄行南疆16年後,清廷綜合南疆所鑄錢文“概用紅銅”用料太多,伊犁地區當時并未發現銅礦,“伊犁、烏魯木齊、巴裡坤、哈密等處,直逼内地,此一帶地方市用皆系制錢”,必須色樣相同才便于“摻雜搭用,以重久遠”等多方面情況,決定在北疆地區拟鑄行銅六鉛四的制錢。但當時伊犁隻産黑鉛,鑄造制錢的白鉛與點錫“從無貨賣”,從内地購買轉運白鉛“必須由西安委員遠赴湖北漢口搭買遞運陝省,轉運哈密,又由驿站遞解,需用白鉛既多,運費又大,所費太重”,而點錫用量極少,從内地采購由“西安遇便搭解”,不需要開銷運費。最後,清朝中央政府拿出了“以體質堅硬之紅銅,配以柔軟之黑鉛鑄造,微加點錫,輪廓肉好即可适用”新疆制錢方案。
乾隆四十年十月初八,從南疆烏什等地通過夏特古道調撥來新疆紅銅,從漢口等地采購點錫,以及伊犁地産黑鉛,按照銅七鉛三的比例開鑄新疆自鑄的制錢———“寶伊錢”。與内地制錢相比,寶伊局所鑄制錢大多為紅錢,内地制錢材質為銅六鉛四(白鉛),所以呈黃色,而寶伊局所鑄為銅七鉛三,稍顯灰澀,獨具紅錢風韻。清代寶伊局前後鑄錢91年,先後鑄有乾隆、嘉慶、道光、鹹豐、同治共五個年号的制錢,并鑄造了一批當十、當百的大錢。一直到1866年伊犁農民大起義,占領惠遠城後才被迫中止。
南疆紅錢
南疆紅錢
南疆紅錢亂世劫難裡的見證
1862年以後的新疆是個多事之地。爆發于庫車的農民起義點燃了新疆農民大起義,并迅速席卷天山南北。庫車毛拉熱西丁攫取起義果實,建立以庫車為中心的封建宗教割據政權。同時,混亂的局面引來了中亞浩罕國軍官阿古柏,并建立僞“哲德莎爾”國。
這一時期,阿古柏政權發行的具有侵略性質的錢币,以及庫車政權發行的熱西丁汗錢,是新疆清末十餘年間混戰黑暗歲月的見證。
熱西丁模仿秦可汗(清朝皇帝)的錢币制造了熱西丁汗錢币。兩面文字均為老察合台文。錢币一面刻着“熱西丁哈孜”,另一面刻着“庫車朝廷打造的錢币”。在短短的三年中,熱西丁先後在庫車、阿克蘇兩地,分别利用原有錢局的設備鑄造了以他姓氏命名的雙面老維文錢。熱西丁汗錢币為紅銅質,圓形方孔,形制完全同傳統樣式和清代新疆紅錢。
熱西丁在庫車的鑄錢量大且品種多,一般的情況下,此類錢的正面漢譯順讀都為“賽伊德·哈孜·熱西丁汗”;背面漢譯順讀為“京城庫車鑄造”。此類紅錢有大字和小字之分,多可分為28種版式,錢币文字分有紀年和無紀年,所紀年一為回曆1281年,一為回曆1283年。但熱西丁在阿克蘇鑄錢時間很短,所以鑄錢不多,品種也很單調,隻可分為4種版式。阿克蘇熱西丁錢均無紀文紀年,面文譯為“賽伊德哈孜熱西丁汗”,背文可譯為“鑄于莊嚴的城市阿克蘇”。
阿古柏建立僞政權後,于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回曆1291年)在喀什噶爾設造币廠,按照中亞地區伊斯蘭貨币體系,參照浩罕汗國錢币式樣,鑄造發行了僞“哲德沙爾”汗國貨币。錢币系用手工打壓制成,正背面均為文字,不用人像或動物圖案,周圍邊緣飾以伊斯蘭風格花紋,回曆紀年分散在察合台文字母之間,或在正面、或在背面、或一部分在正面一部分在背面,另有兩面均無紀年。錢币文字内容及圖飾風格基本一緻,唯因書體及紀年的不同而有版别上的差别。
阿古柏鑄造的錢币有金币、銀币、銅币三種。金币稱作“Tila”,漢譯“鐵剌”,直徑20~21毫米,重約3.7~3.8克。正面為“SultanAbdulAzizHan(Khan)”,漢譯“蘇丹阿不都艾則孜汗”;背面為“ZarbDaris-SahanatiKashgar1291”,漢譯“鑄于都城喀什噶爾,回曆1291年”。“蘇丹阿不都艾則孜汗”,是當時奧斯曼土耳其帝國蘇丹的名字,阿古柏因奉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為其宗主國,故自認為是其附庸。
銀币稱作“Tanga”,漢譯“天罡”,直徑12~15毫米,重約1.7克。正面為“AbdulAzizHan(Khan)”,漢譯“阿不都艾則孜汗”;背面為“ZarbKashgarLatif,1291”,漢譯“喀什噶爾精鑄,回曆1291年”。“天罡”銀币發現還有有回曆紀年1295年即公曆1878年的一種,為阿古柏之子伯克胡裡所鑄,數量甚少。
銅币稱作“Pul”,漢譯“普爾”,直徑14毫米左右,重約3.3克,厚2毫米,紅銅質。正面為“AbdulAzizHan(Khan)”,漢譯“阿不都艾則孜汗”;背面為“ZarbKashgar”,漢譯“喀什噶爾鑄造”。
熱西丁汗錢
阿古柏銀币
清代新疆省造饷銀金币紅錢“統一全疆”
清政府打敗阿古柏後,在收複新疆的過程中,先後在南疆重開了庫車(光緒四年)、阿克蘇(光緒四年)及喀什噶爾(光緒十四年)鑄錢局,廣鑄紅錢及光緒天罡銀币,用以收繳阿古柏錢币。在新的曆史條件下,以前那種比值不同、流通範圍不同的紅錢與制錢并行的“雙軌制”,不利于行政統一與商品交流,不符合客觀形勢的發展,所以雖然“雙軌制”已被破壞無餘,但已經沒有恢複的必要了。新疆省第一任巡撫劉錦棠根據新疆銅料來源有限的實際困難,于建省之初即提出廣鑄紅錢以統一錢法的請求,得到了清廷的批準。
此後,新疆廣大地區,除伊犁因特殊情況仍用制錢外,其他地區,無論天山南北,均一律使用紅錢。于是,過去僅限于南疆八城使用的紅錢一躍成為天山南北統一的錢币,“雙軌制”轉為單一的紅錢制。
光緒四年(1878年)3月18日,駐兵庫車的張曜在庫車開爐鑄錢,以關内“乾隆通寶”制錢為樣錢。至光緒十一年(1885年),庫車鑄造的紅錢,每枚重一錢三分,錢背面均以關邊月圈為記,先後采用版式七種。同時,當地因使用阿古柏天罡已久,為順其俗,仿制“足銀五分”天罡,正面維吾爾文,漢譯為“優質銀,足錢”,背面維吾爾文,漢譯“五分”,系光緒三至四年在庫車鑄造,但未标鑄造地名。光緒六年,張曜又奉命就地監督鑄造銀币,銀币每枚重一錢,直徑22.5毫米,厚0.5毫米,形式外圓内方,正面有“足銀壹錢”四個漢字,背面維吾爾文,穿上是“一錢”,穿下是“銀子”。由于虧賠大,至光緒七年停鑄。
清代的新疆貨币是整個新疆貨币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清末新疆建省後,新疆經濟在帝國主義經濟侵略的刺激和内地各省影響下,出現了一些近代化的趨勢。從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開始,新疆進行了機鑄金币、機鑄銀币、機鑄紅錢和機鑄紅錢與機鑄銅元的生産。
機鑄金币始于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在迪有其缺陷,但是它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近代新疆經化城外水磨溝機器局督匠鑄造”。金币分錢、兩兩種。正面漢文“饷金×錢”或“饷銀×兩”四字,外圈空白無圖文;背面是蟠龍紋,四周有維文。機鑄金币工藝精美,大小均勻整齊,開鑄4個月,共用黃金5001兩。
新疆機鑄銀币大概于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開局,至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止。從現存實物看,有新疆饷銀機鑄币五錢、四錢、二錢、一錢四種銀圓,再加上1908年以後所鑄“饷銀×錢一兩”,共有五種。
最早的機鑄銅元是“光緒元寶”,為l907—1908年迪化水磨溝銀元局試鑄。重9g~10.1g,直徑28mm。正面内圈上首有漢文“光緒元寶”四字,币中心有小花朵,外圈上首有漢文“新省”兩字,中間左右側各有一朵小花,下半部有漢文“市銀一分五厘”,背面為盤龍紋。“光緒元寶”與“宣統元寶”是新疆前期的鑄品。
随後,新疆紙币開始出現。晚清的新疆貨币,無論銅币、銀币、金币以及紙币都反映着近代化的趨勢。新疆貨币在這期間經曆了資本主義技術上的變革以及全國範圍内貨币統一化進程。
(本文圖片由江海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