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漢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_李朝應
融資基本的法律過程,可以分為五個階段:第一,前期接觸,簽署意向。意向書方面,列了很多的條款,要怎樣投錢,怎麼保密。但是對于大家來說,最關注的條款是估值。意向文件條款是比較簡約的,不代表投資人會同意,真正生效的通常隻有保密條款和獨家期。
第二,盡職調查、決策依據。一般有意向書之後才能進行更深入的盡職調查,這是一個驗證的過程。投資人會請自己的律師看盡職調查,創業者的律師也要做盡職調查,是為了更好地了解公司,也是為了下一步出法律意見做準備。
第三,綜合考慮,确定架構。市場上常見的融資架構包括境内直接投資和海外架構。早期的互聯網項目,海外基金願意投的比較多,因為他們在美國上市可能性高一些,往往是海外架構。搭建什麼樣的架構,最重要的是考慮融什麼樣的資,準備在哪兒上市。
第四,談判協議,簽署合同。這個合同說起來很複雜,其實很簡單。跟小學寫作文一樣,人物、時間、地點、事件。要強調一點,有海外很常見的條款,在國内的公司法下是不好實現的,比如說廣受關注的對賭條款,上市的時候證監會可能不認可。
第五,辦理交割。在打錢之前還會有一些交割的前提條件,要一一滿足。比如說中外合資的,要審批,還有視頻網站要拿到視頻執照。要注意,一旦交易了,表明投資人是你的股東,你要經常看一看這些合同,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自己随便拍闆了。
境内直接投資架構,隻需遵循公司法即可。境外融資架構牽扯到政府審批等因素,分為合資和離岸兩種架構。合資企業又分為合資和合資合作兩種。中國的合資或者合作企業是沒有股東會的,一定要注意。在融資的時候,經常犯一個小錯誤,以為我占80%的股份,可以不在乎董事會。實際上如果董事會失去控制了,就失去公司的控制了,因為沒有股東會,董事會就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
另外,還有境外離岸投資架構,最常見的有兩種:一種是外商獨資企業架構,采用直接控制的模式。另一種是VIE(協議控制)結構,或者新浪模式,其标準框架是在境外,如開曼群島設立離岸控股公司,然後以離岸控股公司的名義在香港設立一家全資子公司,并以該全資子公司在内地成立一家外商投資企業,該外商投資企業以協議而非直接投資形式間接控制内資公司,從而達到合并内資公司财務報表的目的。騰訊、盛大、百度、新浪、搜狐、網易、優酷、唯品會,都是用的這個模式。這種架構可以避開針對外資的管制,還有的是為了減少重組的成本和稅收。但這種模式需要國家外彙管理局和商務部“75号文”和“10号令”的審批,當初世紀佳緣上市的時候,因為75号文沒辦好推遲上市。值得注意的是,VIE架構并不意味着在國内少交稅,開曼隻是空殼。
——整理/張九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