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4月19日的網信辦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就在講話中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做出指示,明确要加快立法進程,完善依法監管措施。
習近平指出,“要加快網絡立法進程,完善依法監管措施,化解網絡風險。前段時間發生的e租寶、中晉系案件,打着‘網絡金融’旗号非法集資,給有關群衆帶來嚴重财産損失,社會影響十分惡劣。現在,網絡詐騙案件越來越多,作案手段花樣翻新,技術含量越來越高。這也提醒我們,在發展新技術新業務時,必須警惕風險蔓延。”
的确,互聯網金融的生态淨化之路,法律應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對于社會反映強烈的“裸貸”、“老賴”、“高利貸”、“暴力催收”、“征信黑市”等問題,應加大法律支持的力度,要以一批典型案件的審理對互聯網金融“灰生态”背後活躍着的不法分子進行震懾。
譬如,2017年1月19日,甘肅定西警方就抓獲了一名“裸條”放貸者,并以敲詐勒索罪對犯罪嫌疑人楊某刑事拘留,這是媒體公開報道的全國首例“裸條”放貸人被刑拘案件。這一案件産生了非常強烈和積極的社會影響,很多人拍手稱快,它表明了法律不會縱容“裸條”放貸人及其背後利益集團的态度。相關部門也應該以此為契機,嚴懲“裸條”放貸的始作俑者,并深挖背後“肉償”利益鍊相關責任人,唯有如此,才能徹底讓互聯網金融“灰生态”沒有生存的土壤。
總體上,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正在逐步向“規範、有序、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底層“灰生态”的影響也依然在局部、可控的範圍内發生,但這不能成為我們可以掉以輕心理由,灰生态也不能因其處在法律可管可不管的邊緣地帶而成為法外之地,一個健康的、蓬勃發展的互聯網金融生态離不開新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的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