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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籌事件引發的争論

時間:2024-10-26 12:42:00

近年來,網絡衆籌平台屢受關注,以家人身患重病、希望獲得巨額醫療費用捐助為代表的籌款活動,吸引了無數人參與。這一方式,體現了移動網絡時代進行慈善活動的快捷高效,也讓人感受到移動支付的魅力。因此,網絡衆籌在中國社會生根發芽,蓬勃發展,已經成為互聯網時代的一道亮麗的人文風景。

然而,近日發生在四川的一起衆籌事件,讓公衆幾乎颠覆了對于相關現象的認知。據媒體報道,在四川106省道發生了一場車禍:24歲的楊龍駕車與一輛逆行的紅色電動三輪車相撞,據警方通報,事故造成三名男性、一名女性死亡。因要先行墊付喪葬費,楊龍在輕松籌平台上發起了《撞死4人,賠不起,請幫幫我》的籌款活動,希望籌集20萬元賠償費用。在籌款說明中,楊龍稱“我才24歲,不想進去坐牢,剛創業也沒多久就出這事。希望能幫幫我。”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一籌款馬上引起了輿論質疑:有人認為“撞死人衆籌賠償”不符合社會倫理,在其可能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憑什麼讓社會愛心人士為他的錯誤買單。這會亵渎了愛心捐款的崇高目的,讓衆籌活動走偏了方向。但也有人認同了這一方式,當天晚上,楊龍在衆籌平台上很快籌到23900元。這時,輕松籌平台發現了問題,随即緊急叫停了該籌款。根據籌款規則,已捐的款項将原路退回給捐款人。

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楊龍說到了自己的“難處”,在交警大隊與死者家屬見面,對方要他出12萬喪葬費,但自己“沒錢”。其實,很多人進行衆籌的初衷,都是“沒錢”,隻是,多以救病、濟困、撫孤等為目标,幾乎從沒有給“撞死人賠償”捐款。無論是媒體報道,還是楊龍本人,都沒有詳細提及交通責任的認定問題,因為這關系到賠償的責任和數額。在引起廣泛争議後,楊龍表示:“回想起來覺得确實不太合适,再來一次,我就算坐牢也不發衆籌。”

當事人的悔悟,也成為人們反思衆籌問題的因素。衆籌平台的設立本是為了慈善救助、愛心助人,但如果沒有嚴格的審核、監管,随意發起,門檻很低,會不會成為一些人牟利的工具?對存在問題和争議的衆籌,怎樣能把相關風險、危害降到最低?

在這場争論中,有人認為,對方逆行,也可能楊龍沒有責任,在這種情況下,他發起衆籌就不是為了推卸責任,籌集喪葬費就具有一定的正當性,因此,楊龍的衆籌也沒有什麼不對。問題是,衆籌發起的時候,交通責任沒有最後認定,他也有可能承擔次要責任,這樣的捐款就有楊龍向社會轉嫁責任的嫌疑。這一因素,也是引起質疑的主要原因。

人們面對這一事件,心情無疑是複雜的。交通事故責任尚未認定,在此情況下,有人說:“堅決不給錢”,此舉考驗着人們的法治意識和慈善捐款中的辨别能力。在網絡時代,很多人願意捐款,但在是否應該、是否正當方面,卻缺乏甄别和判斷。而且,陌生人之間捐款,往往并不了解實情,比拼的是講述人的叙事能力,比慘、渲染、情緒化的訴說,往往能引發更廣泛的同情,也因此而獲得更多捐款。這一情形,也印證了網絡衆籌的随意性和不規範。

不時出現的衆籌,喚醒了朋友圈的愛心,彙聚起網絡交流條件下的人間溫暖。但這一事件,讓人們對網絡衆籌的低門檻和灰色地帶有了新的認識。比如,真實性、正當性和當事人叙述的準确性,由誰來把關?如果失當、監管薄弱,怎樣盡快糾正和挽回損失?既不算扶危濟困,又不算慈善公益,這樣的衆籌為何能發起并迅速帶來捐款?如果平台反應遲緩,楊龍順利完成20萬籌款并将其用于死者喪葬費,這一事件又該如何收場呢?

因此,有必要對衆籌平台的性質、範圍進行有效界定,并通過實踐和理念的總結,将其上升為法律和法規,将其納入法律規範的範疇。同時,在行政管理和行業監管上,也要強調互聯網企業的主體責任,增加審核人員和管理力量,加強對平台上的信息審核,行業管理部門也要加強監管,及時發現和處罰違規行為。網絡平台在暢通信息渠道、快速動員社會、迅速實施援助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優勢。但如何讓這一平台在發揮慈善救助作用的同時,履行社會責任,嚴格把關,增強價值觀的引導,也是網絡時代社會治理的重要課題之一。

劉暢中國青年報國内時事部主任中青公益研究院秘書長中國記者最高榮譽獎—第六屆範長江新聞獎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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