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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境與盜獵

時間:2024-10-25 03:19:53

今天所能看到的《中俄尼布楚條約》有三個文本,滿文、俄文、拉丁文。對比閱讀,可見條款數目、措辭都有差異,有的出入還不算小。這當然不能全歸于翻譯問題,更多呈現的是雙方使臣在鬥心眼,留後手,也在盤算着如何向各自的主子交差。

最核心的分界條款,即拉丁文本的第一條,滿文、俄文本的一、二兩條,規定以流入黑龍江的額爾古納河、格爾畢齊河和石大興安嶺(外興安嶺)為界。這段話看似清晰明了,實則簡單粗疏,以河而論,有正名别名、主流支流、河汊洲渚、大小島嶼……光說一個南北左右,便為日後埋下無數争端。不知是不是有所預感,清方提出要豎立界碑,并寫入條約:“以滿文、俄羅斯文、拉丁文刊之于石,置于兩國交界之處,永為标記。”而俄方全無此意,寫的是:“中國皇帝對于此項界約如欲在國境建立碑碣,刻寫條文,以資紀念,亦可任便辦理。”意思很清楚,你願意立碑就立吧,我們不感興趣。是啊,往小裡打個比方,慣于打家劫舍者用得着建圍牆豎籬笆嗎?

清廷對于界碑一事很重視:議政王與内閣奉旨議奏,請在原定三種文字外,再增加蒙文和漢文;翰林院負責翻譯,并設計了五種文字的編排式樣;理藩院建議将滿文、蒙文、漢文镌刻在陽面,拉丁文與俄文刻于陰面;工部則對界碑的石材、尺寸、結構提出意見,并專門緻函關東三将軍。咨文确定了界碑的規格樣式:“此碑碑額若放榫子,則需高八尺、寬三尺一寸、厚八寸之石二塊。制榫子需高二尺二寸、寬三尺六寸、厚一尺三寸之石二塊。”好大一塊碑!工部考慮到運輸問題,提議在東北制作,發函請在盛京、甯古塔、黑龍江三處尋覓合乎尺寸的大石塊,并請兩路查邊大臣在立碑附近山上尋找石料。比起翻山越水遠程運去石碑,這樣做當然最為儉省利便,可在幾無人迹之處開山采石,镌刻五種文字,必也有許多周折和艱辛,時間上也會較久,并不現實。

劃界後的第一次查邊,是與豎立界碑合在一起的,帶隊往額爾古納河口的是都統郎談。二十九年(1690)五月二十一日,郎談等人抵達額爾古納,“立碑于河口石壁上,镌清、漢、鄂羅斯、蒙古、裡的諾五樣字畢而還”。揣摩上下文義,應是攜帶石碑過去的,又像是當場镌刻,記述有些夾纏不清,且查邊隊伍有多少人,石碑如何運送,怎樣安放,舉行了什麼儀式,有沒有俄國人在場……全無記載。多年後俄海軍大尉涅維爾斯科伊在廟街升個旗,都要細細描述,而我國邊界史上這種極有意義的場景,不獨正史忽略,就連當事人的傳記也是一筆帶過,好不令人遺憾。

郎談經行的路上,在黑龍江右岸見到仍有俄人廬舍村屯,周邊種滿莊稼。他叫來村民質問,回稱并非不知道兩國協議,去年已接到尼布楚督軍公告令撤回,但無力搬遷,隻好冒死留下耕種,希望能有點收成。郎談見說得實在,其情可憫,給予資助,命其拆除房屋,并允許他們收割莊稼帶走,“羅刹等群拜,度嶺而去”。是的,羅刹也有千差萬别,有老實巴交的農民,若揮刀排頭砍去,雖不違反協約,卻有些殘忍了。

根據現有史料,清廷在中俄簽約的第二年派大臣在東部兩路查邊,分别在額爾古納河口與格爾畢齊河口立了兩塊界碑。所說河口,應是與黑龍江交彙處。界碑是國土與邊界的象征,卻也擋不住有意越界的盜獵者與劫匪。此類盜獵由來已久。他們多出沒于黑龍江北,尤其是精奇裡江上遊,私自捕獵黑貂,并與境内捕貂人發生沖突。在尼布楚簽約期間,索額圖曾提起羅刹在烏第河一帶擄走7名鄂倫春獵人之事,戈洛文滿口答應歸還,卻一直再無消息。三十年(1691)十月薩布素轉呈鄂倫春首領的控訴,索額圖緻函尼布楚督軍,指責俄人越境盜獵情形嚴重,并再次敦促早日送還先前的7人。

簽約後兩國有了較多的溝通,起初談論的多為逃人問題,互相指責對方收留本國逃亡者,後來則集中在俄人的越境盜獵。這一溝通機制的詭異或說搞笑之處,是黑龍江将軍無權與沙俄地方當局對話,所有涉外的大事小情,都要上報朝廷,再由理藩院或老索出面交涉,包括與尼布楚督軍交涉。即使最後要薩布素派人去尼布楚,也要先得到批準。就這麼一圈公文旅行下來,時間也就嘩嘩過去了。

三十一年(1692)秋天,鄂倫春5名獵戶又在界内撞見俄羅斯人,質問他們為何越界,為何至今不歸還擄去的7個同胞?對方共有13人,回稱前面被俘者6人已死,然後仗着人多,又強行劫走一名獵戶,命其他人拿貂皮來贖。這是一批齊勒爾人,原屬野人女真的族群之一,投奔沙俄未久,便一改淳樸本色,沾染上羅刹強橫習性。同時,在精奇裡江源頭的吉祿、英克、烏爾堪等地,連年發現越境盜獵的俄人,“築有近三十處窩棚”。這些事件經層層上報給薩布素,由老薩呈送老索,再由老索照會尼布楚督軍,已過去半年有餘。索額圖的交涉文本仍在,措辭嚴正,要求俄方立即制止盜獵,“務必查拿此兩次偷盜之人,并當我人員之面正法”,放還所有被抓走的獵戶。該函氣勢如虹,甚至發出戰争威脅:“爾如不速行查拿治罪,以緻遲緩拖延,而我亦整饬力量,派我人衆越界捕獵,彼時必緻相殺,複起征戰,和睦之誼毀于一旦。此事關系甚大,非爾所能擔承,而又确屬爾方人員騷擾滋事與我無關。”呵呵,此當大清昌盛之始,閱讀這些文字,真的很提氣啊!

這封強硬照會由京師直接派員持送,黑龍江将軍衙門官員陪同,前往尼布楚。同時送交的還有一封由内閣大臣起草,經皇上禦覽,署名薩布素的信,聲稱“本将軍今一面遣發官兵查拿,并一面通告爾方嚴加查禁”,“膽敢抗拒者,則即行殺戮迫”。迫于壓力,尼布楚當局不得不開始調查取證,并邀中國官員帶着證人前往指認。由于鄂倫春受害獵戶散居難尋,俄國盜獵者更是聞訊躲避,這一過程較長,但應該說尼布楚當局的追查很認真。他們将所有俄國獵人,包括投歸的原居民獵戶嚴加審訊,初步查清4個盜獵幫夥共14人,“系由四處越境分頭狩獵,從未聚集一起行動”。為什麼要說明這些?乃因《尼布楚條約》中做了區别:三四人越境偷獵屬于小打小鬧,隻需分别輕重治罪;10人以上的團夥,再有搶劫殺人惡行,必須立即正法。俄方稱已抓獲10人,有4人下落不明,雖系少數人結夥,也沒有任何殺人劫掠行徑,“但為使今後不緻因有人逾越兩國使臣所劃定之國界而引起争端,為使今後不緻因有人由我國大君主大皇帝陛下境内越界而破壞和好條約,鄙人欽遵我國大皇帝谕旨,已将尤特卡·瓦西裡耶夫、馬丘什卡·拉普凱、伊瓦什科·菲利波維奇·什莫甯、盧卡奇·葉弗多基莫維奇·格拉特科伊4名為首者,當貴國差官之面處以死刑,而對其餘從犯6名,根據友好條約,亦當貴國差官之面予以無情鞭笞并割去其耳”。這是時任尼布楚督軍加加林緻索額圖的函,不知與後來那位同名登月英雄有無瓜葛,處理之果斷,出手之重,真讓清方無話可說。以至于連追索被擄走獵戶之事,似乎也不好意思再提了。(待續)位于俄羅斯赤塔州涅爾琴斯克紮沃德區(尼布楚)邊境山村風景(劉朔/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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