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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煤炭負重前行

時間:2024-10-24 10:53:53

王森浩,曾任山西省省長、煤炭工業部部長,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我1983年開始擔任山西省省長,1992年離任。這期間的山西省,同全國各地一樣,在改革開放大潮的推動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十年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山西省經濟建設發展最快的時期之一,也是人民生活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之一。十年的實踐是豐富多彩的,同時路上也充滿着荊棘和坎坷,經曆了風雨和艱難。我和當年一起奮戰在山西省的同志們一路走來,并盡了一些微薄的努力。現對這十年與煤炭有關的一點情況作些簡單的回顧,以借鑒于既往,開拓于未來。

我調任前山西煤炭情況

1956年,我從北京礦業學院(現中國礦業大學)畢業,後分配到大同礦務局,工作了15年。1970年到潞安,在那兒待了12年。1982年,我被調到煤炭工業部任總工程師,第二年赴任山西省省長。我一共下了27年的礦,卸任省長後還是在煤礦。而在山西這樣的煤炭大省當省長,跟煤炭打交道自然也是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中央就開始醞釀把山西建設成為全國的能源基地。1979年8月,薄一波同志來山西調研後,向國務院提出了“盡快把山西建設成為一個強大的能源基地”的建議。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也向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關于把山西建設成為全國煤炭能源基地的報告”,得到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的支持。1980年5月,《人民日報》發表《盡快把山西建成強大的能源基地》的社論,指出,“大規模地開發山西煤炭,這是全國實現四個現代化的一項緊迫的戰略任務”。同年7月,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報送了《山西能源基地建設規劃綱要(草案)》。在國務院技術經濟研究中心的具體幫助下,在各方面專家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編制了《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綜合規劃》。此後,中央領導同志多次來山西調查研究。1982年,國家作出了建設山西省能源重化工基地的戰略決策。

我就是在這之後被調往山西的。1983年正是我國“六五”計劃期間,經濟發展很快,年增速高于10%,所以急需能源。而煤炭占到了我國能源結構的70%,石油占20%,其他的還有如煤層氣等。石油少,所以主要就靠煤。較之需求,當時煤炭生産嚴重不足,國家煤炭能源相當緊張。山西煤多,有2000億噸儲量,全國70%的煤靠山西,可以說,山西煤炭上不去,全國煤炭就上不去,國家的經濟發展就會受影響。

我提出“大中小并舉”

我上任後的第一件事是作調研。帶着省政府廳局長下基層,了解各地的基本情況:班子情況、工人生産情況……以及一些存在的問題,這樣走了一個多月。當時的山西,經濟水平在全國處于中下遊。從農村來說,由于地處黃土高原,十年九旱,農業基礎設施薄弱,抗旱能力低,基本上是靠天吃飯,老百姓就是種點糧食,沒有什麼别的收入。時間長一點我也感受到,山西主要靠煤,想還是在煤上做文章,多出煤吧。1990年1月2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在平朔礦區視察工作

1983年,山西省煤炭産量已達到1.59億噸,但遠遠不能滿足國家經濟建設的要求。山西确定建設能源重化工基地之後,按照初步規劃,國家要求山西原煤産量1990年達到2.3億噸至2.5億噸;到2000年,産量要達到3.6億噸至4億噸,外調2.7億噸至3億噸。所以,我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進行建設,走什麼路子。我下去走了一個月,調查了一個月,一直思考煤炭産量怎麼能上去。

當時,由于受單一所有制結構思想的束縛,我國幾十年來發展煤炭工業主要靠建設國營大中型煤礦。“六五”計劃期間,國家安排在山西開工興建的40項大中型項目中,煤炭建設項目有10項,其中包括擴建改建八大礦區(大同煤礦、軒崗煤礦、西山煤礦、汾西煤礦、陽泉煤礦、霍州煤礦、潞安煤礦、晉城煤礦)和新建古交、平朔兩大礦區。

山西是國家能源重化工基地,有條件、也應該建設一批大型骨幹煤礦,一個國家沒有一批決定着國計民生的大型骨幹企業是不行的。但是,單靠發展大中型煤礦無法适應國家建設對煤炭的需要。當時面臨的實際情況是:一方面,國家建設急需煤炭,但建設大中型煤礦周期長,少則三五年,多則七八年,遠水不解近渴,且改建、擴建的投資大,國家經濟比較困難,沒有那麼多錢,另外,到2000年,這些統配礦的産量盡最大努力也隻能達到2億噸,缺口還很大;另一方面,山西煤炭資源分布廣,全省80%的縣(區)地下有煤,老百姓有挖煤的傳統和經驗,實行聯産承包後,農村也有剩餘勞力,可以從事煤炭開發。

依據對客觀實際情況的調查研究,1984年上半年,我提出“大中小并舉”,即在搞好國營煤礦的技術改造和重點礦井建設的同時,由地方和社隊辦一批中小型煤礦,作為統配煤礦的補充,這既可以加快能源基地的建設,也可以使山西農民很快富起來。

那麼,怎樣發展地方和社隊煤礦?我當時提出了十條措施:

(一)大中小一起上,原則上國家辦大礦,地方、社隊辦中小型礦。

(二)統一規劃煤炭資源,有計劃地給地方和社隊小礦足夠的煤炭儲量,不僅僅是邊角煤、風化煤。小礦的資源要有保證。

(三)多方面開辟辦礦的資金渠道:一是群衆集資辦礦,個人、集體辦可以,聯營也行,山西農民存款有13億元,拿出一部分就很可觀;二是國家、地方借給社隊發展基金,免收利息;三是國家投資,包幹給地方建礦。

(四)社隊借款辦礦,在還清貸款前免交稅利。還清後所得利潤交夠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餘全部是自己的。

(五)煤炭運輸允許國家、集體、專業戶、聯營戶一起上。允許社隊礦自産自銷,價格不受限制,國家不幹預,由雙方自行商定;也可以和國家簽訂合同交售給國家。

(六)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行“小煤礦、大電站”,即大電站用小煤礦的煤,煤價和補貼均按國家統配煤的規定辦。

(七)一部分機械工業要轉向為中小型煤礦服務,生産風機、水泵、溜子、絞車、煤電鑽、礦燈等專用設備。改造中小礦,保證安全生産。

(八)建立地方礦的地質勘探和設計隊伍,使地方和農民辦礦不再為這些事犯難。

(九)采取各種形式、多種渠道為地方礦培訓技術和管理人才,從老礦抽調一部分技術工人到小礦工作。

(十)制定地方和社隊礦的管理條例,保證安全生産,防止亂采亂掘,逐步實行正規生産。

省政府讨論方案時也有不同意見,但是後來還是定了下來,否則産量上不去,滿足不了國家需要。省委通過後上報國務院,得到批準。

煤炭帶動了相關産業共同發展

實踐證明,這是一條投資省、見效快、效益好的路子。

鄉鎮辦礦很簡單,由于山西煤炭資源賦存條件好,有的地區淺層煤離地面隻有幾十米,挖個洞就出煤,很快就能采上來。在這些地方建設礦井投資省,一般小型煤礦當時噸煤投資20元左右,生産成本低,隻要有政策,農民積極性很高。很快,老百姓富了,國家煤炭滿足了。到1989年,全省鄉鎮煤礦由1980年的3000多個發展到6000多個,煤炭産量由3000萬噸增加到1.13億噸,超過了國家在山西的統配煤礦的産量。1990年鄉鎮煤礦已占到全省煤炭産量的41%,成為山西煤炭工業中一支舉足輕重的力量。山西鄉鎮煤礦生産能力由3000萬噸擴展到1.13億噸,隻用了國家幾億元貸款,主要是依靠農民自己的力量和煤礦自身的積累。

随着煤炭生産的發展,交通運輸能力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全省煤炭一度大量積壓。運不出去就在當地賣,可即便價格很低也難賣掉,農民要求修路的呼聲強烈。

所以,當時除了搞煤礦以外,第一就是發展交通,搞鐵路、公路。在積極配合國家建設大秦線,改造南北同蒲線、石太線、太焦線等六條鐵路幹線的同時,山西興建了五條地方鐵路。公路也修了不少。那個時候還沒有高速公路,最好的叫二級公路,各地市間都修通了,從地市到縣、縣與縣間也都通了公路,農村到城市很方便。現在山西交通很不錯,這也是煤礦發展有了錢才可以辦,沒錢辦不了。

在産業結構方面,能源基地建設初期,由于當時全國能源供應緊張,急需山西多生産煤炭,所以山西在基地建設中把主要精力放在增産煤炭上。那幾年煤炭産量上得很快,但交通運輸能力不足、農業基礎薄弱、輕紡工業落後、日用消費品供應不足等矛盾日益突出,制約着煤炭的開發。實踐使我們體會到,作為一個省,國民經濟是一個整體,應有全面的産業政策,形成合理的地區經濟結構,山西不能光出煤,其他産業也得發展。我當時就開始調整投資比例,煤礦少投一點,其他包括農業以及鋼鐵、化工等第二産業以及第三産業都增加。從1980年以來的十來年間,特别是“七五”以來,省級用于農、林、水基本建設的投資共10.6億元,其中來自煤炭所累積的資金為5.06億元,占47.7%。影響比較大的是第三産業,第三産業的就業人多,對職工子女就業有好處,老百姓上市場買東西也都方便了。

小煤窯的問題

鄉鎮煤礦的發展方向是正确的,但由于上得很快,缺乏經驗,管理跟不上,逐漸也暴露了一些問題。

資源損失浪費太大是主要問題。小煤礦的設備簡陋,采煤方法落後,沒有機械化,都靠人工采,資源回收率很低,1萬噸的儲量頂多采出3000噸。相比之下,國有煤礦機械化程度高,1萬噸儲量可以拿回7000噸,資源回收多。這在小煤礦發展初期是難免的,但長期這樣下去不行。對此,起初的時候我們隻是說一說,也沒有什麼好的措施,因為隻要是用手工挖煤,回采率就沒有辦法提高。另外有些地方采完以後地表就塌陷了,農田被破壞,省裡都給補貼,讓農民不種地了,轉移搞鄉鎮企業。

到90年代,煤炭産量不再十分緊張,山西開始逐步對小煤礦進行改造。好多小煤礦都合并了,改造成正規的大煤礦,搞機械化采煤。還有的關掉,由省裡給經濟補貼。另外對鄉鎮的小煤礦審批變得嚴格了,少批或者不再繼續批了。這樣,用了一兩年時間改造完成。

大力發展鄉鎮小煤礦,這隻是一段曆史,在當時的情況下必須這樣做,否則煤炭的産量就上不去,國家經濟發展就快不了。後來不能這樣做了,當然也不需要這樣做了。

再多困難也要堅定地往前走

其間也有很多曲折。當時存在一種錯誤認識,認為多出煤炭是把山西資源給了别人,是“出賣山西資源”,山西煤炭大量調出,是吃了大虧。實事求是地講,從總體上看,在煤炭生産上,山西是受益者,絕非受害者,這是最基本的事實。山西多出煤,多為國家作貢獻,不是出賣山西的利益,山西是全國的一部分,山西的煤炭資源是屬于國家的,建設山西能源基地是國家的決策,山西這個局部和全國大局是統一的,根本利益也是一緻的。事實上,當時十來年間,山西外調煤炭獲得的各種價外補貼總共有幾十億元,這成為山西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這些煤炭補貼除一部分用于能源、交通建設外,大部分用于發展其他方面的經濟建設和改善人民生活。如果沒有煤炭價外補貼這筆資金,僅靠财政收入,是辦不了這麼多事情的。山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同能源基地建設分不開的。最能說明問題的是産煤縣經濟發展快,人均收入高,多數産煤村都較快地富了起來,大大超過了無煤的地方。

這十年,我個人認為得的多,失的少

我剛上任那年是49歲,在當時是最年輕的省長了。我剛去的時候,山西有的老同志是不滿意的,他們認為我不是山西人,對我有排外情緒。不管怎麼說,我還是堅持下來了。

我這十年,山西比較穩定。發揮山西煤炭優勢,多出煤對國家有好處,對山西老百姓也有好處。煤炭好了,經濟就好了,經濟好了别的工業也可以上去。一般我做事比較實事求是,感到怎麼有利就采取什麼辦法,好多官員都是上面叫怎麼幹就怎麼幹,這不行。做什麼事情都得有自己的想法,要去思考、動腦筋。一個新生事物都有人反對,可是要突破了也就突破了,突不破就完了,需要有勇氣。我那個時候沒想一心當官,不叫我幹我就不幹,還搞技術就是了。

我總是這樣想,總歸要服從大局。國家需要煤炭,不能說為了地方利益不管國家。但是,山西人民的利益我也得維護,兩頭都得做工作。“大中小一起抓”這個方針現在可能不合适了,但應該可以說,山西發展最快的時候就是“六五”“七五”這十年。

回顧我主政山西這十年,我個人認為得的多,失的少。山西煤炭儲量多,還是要靠多出煤才能富起來。别的沒什麼優勢,地處黃土高原,不靠煤還能靠什麼,富起來有錢了才有條件搞别的。這個方針,要是放到現在肯定要修正,但在那時候是對的。必須在當時的情況下看問題,這是關鍵。

1983年6月,省長王森浩(右)在潞安礦務局石圪節煤礦井下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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