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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踩“雷ÿ :年輕人的理财噩夢

時間:2024-10-23 05:45:04

深圳南山區,小米之家旗艦店“小米推廣的P2P,這兩個月幾乎跑光了。”7年“米粉”王忠後悔不已。王忠家裡的電子産品幾乎都是小米,他還做過小米小店的店長,向親戚朋友賣小米産品。

6月29日,王忠投資小米推廣的小灰熊金服到期,卻發現無法提現,此時他才知道早在6月4日小灰熊金服就已經跑路。5萬元投資本金就此“打水漂”。

令他更加懊惱的是,一直到6月25日小米還在推廣其他P2P平台,在此期間,不知情的王忠依然在小米推薦的其他P2P平台上投資,“如果小米在6月4日發現問題後,立即停止推廣,我至少可以少損失30萬。”

7月24日,小米内部回應稱,已經全面清查和下架了3000多款金融類APP,并且不再上架新的P2P企業。同時,小米也在盡全力幫助用戶向涉事P2P平台追索維權。

然而,“米粉”們對此回應并不滿意,直言“沒什麼用”。上市還未“滿月”的小米正面臨一次信任危機,甚至遭遇起訴。

年輕人第一次“踩雷”

和王忠有着類似遭遇的“米粉”還有很多。

他們大多通過在手機内置的“小米VIP”任務系統,第一次接觸到了P2P理财平台。“很多‘米粉’跟我一樣,如果不是因為小米推薦,是不知道什麼是P2P的。”王忠說。在他建立的小米維權群裡,截至7月25日上午10點已經有889人,人數還在不斷增長中。

據這些“米粉”P2P投資者提供的小米推廣截圖顯示,小米對注冊或投資這些P2P平台的用戶給予獎勵,比如“米粉”可以得到200經驗值、20個金币、小米産品抽獎機會等,有的則顯示投入達到某個金額,送電飯煲、手機、筆記本等小米産品,有的甚至直接标明“米粉專享”。

以P2P平台利利金服為例,平台顯示,“30000元投180天送一部小米MIX2手機”。“但它在7月12日到期前一天跑路了,我等于30000元買一部小米手機。”王忠對記者表示。

“小米VIP”的任務系統是調動用戶活躍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小米用戶運營體系的重要一環。它的一端連接“米粉”,為“米粉”推廣P2P等廣告,另一端則用“挑戰周排行”等方式激勵用戶做任務積累經驗值,經驗值排名靠前者會得到小米産品、金币等獎勵,而金币則可以在小米的金币商城直接購買流量、代金券,甚至一些實物商品。

此次P2P爆雷前,王忠一直是做小米VIP任務的深度忠實用戶,每周排名基本保持在600名以内。

來自山西的李肖向記者講述了自己被一步步誘導的經曆:端午節前,小米應用商店推送給他送100元話費的福利,但點進去是做任務領券,再點擊就下載了某P2P平台的APP,介紹說投多少錢。

“它直接推出這種理财産品,我可能不相信。但它說有100元話費可以領,我就點了,後來才知道根本沒有100元話費,純粹是誘導。”李肖說。

“我比較相信小米這個企業,雷軍也一直說自己價格公道。”多位“米粉”對記者表示,基于對小米的信任,才投資了這些P2P平台。

現在他們聚集在QQ群裡,在微博、貼吧、知乎等社交平台上,不斷訴說着自己的遭遇,控訴雷軍的“厚道”。

“即使無法律責任,也有道德責任”

7月24日,小米終于對此有所回應。小米方面稱,早在6月底,小米内部就接到了用戶關于P2P平台風險的投訴,涉及金額約4000萬元。因此,小米已經全面清查和下架了3000多款金融類APP,并且不再上架新的P2P企業。同時,小米也在盡全力幫助用戶向涉事P2P平台追索維權。

小米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律師對記者表示,小米是否有責任關鍵看小米如何推薦的,還要看小米在其中的具體作用。如果是虛假宣傳就有侵權責任。

北京市大器律師事務所劉玥律師認為,小米是否有責任要從三個角度來看。

他對記者分析:第一,小米是一個廣告發布者的角色,根據《廣告法》相關規定,小米對廣告主的相關資質、廣告内容與形式的合法性具有形式審查義務。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小米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相關義務,小米将承擔一定責任。

米粉”則認為小米應當負責任,即使沒法律責任,也有道德責任。

第二,小米采取的推廣形式是做任務,如果小米在整個廣告推薦過程中,沒有明顯提示這是一個廣告,從而令“米粉”混淆了廣告發布者和廣告主這兩個角色,将其誤認為是小米公司的行為,這種情況下小米就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相反,如果推廣過程中有明顯的廣告提示行為,則小米公司可以免責,即便有責任也比較輕微。

“現在可以看到,小米在推廣過程中有較明顯的第三方P2P公司的LOGO等提示,”劉玥強調,需要注意的是,小米推廣廣告采取的“任務”形式會産生一定争議。他表示,“任務”功能本身是開放給第三方廣告主,還是更多為小米自身的産品或業務服務?如果是後者,這可能也會造成用戶誤認為該推廣是小米自身相關的行為。”

第三,任務活動中采取的送小米手機、筆記本等促銷活動,如果是P2P平台購買了小米公司的産品作為福利發放,則小米公司無責。但是如果小米公司本身就是活動參與方,變相與P2P公司合作銷售推廣自身的産品,并在其中獲益,那麼小米将有可能承擔一定責任。

“米粉”則認為小米應當負責任,即使沒法律責任,也有道德責任。王忠認為,“這分明就是利用‘米粉’對小米手機的信任,聯合騙子,讓‘米粉’入套,應該受到道德上的譴責。”

部分“米粉”目前已經聯合起來,商讨起訴小米。

2017年7月22日,湖北武漢,小米之家武漢摩爾城店開業。米粉冒着高溫,頂着烈日排隊等待開業“厚道”雷軍的信任危機

雷軍向來以“厚道”的形象出現在公衆面前。小米上市前夕,雷軍發布的公開信中強調“厚道的人運氣不會太差”。而此次小米因P2P爆雷而遭遇的信任危機,直指小米的重要盈利渠道——互聯網服務,雷軍到底厚不厚道?

今年4月25日小米6X發布會上,雷軍宣布了一項重要決定:從2018年起,小米向用戶承諾,每年整體硬件業務,包括手機和各種生态鍊産品的綜合淨利潤率不超過5%;如超過,将把超過5%的部分用合理的方式返還給小米用戶。

發布會後,網絡對雷軍稱贊聲一片,小米成良心企業标杆。然而,榮耀總裁趙明4月26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則稱,“中國硬件公司綜合硬件淨利潤率能夠達到5%的公司可以說是鳳毛麟角。”

實際上,雷軍這一承諾的底氣在于,小米不同于傳統的硬件公司,并不單純依靠硬件獲取主要利潤,而是将硬件産品緊貼成本定價獲得用戶與口碑,通過為用戶提供互聯網服務獲利。

事實也證明,互聯網服務才是小米獲取利潤的主要來源。

小米招股書顯示,2015年、2016年、2017年,互聯網服務的毛利率均保持在60%以上,智能手機的毛利率三年均在10%以下,甚至在2015年出現毛損。

互聯網服務收入主要來自廣告及互聯網增值服務(主要包括線上遊戲等),其中廣告服務的毛利率更高,近三年均保持在80%以上,2015年甚至高達91.1%。

廣告收入主要來自展示類及效果類廣告,效果類廣告收入按實際效果衡量标準确認,其中一項标準便是用戶下載第三方應用程序時,按每下載基準确認發布廣告所得收入。

小米的效果廣告收入模式正與P2P行業的推廣付費模式相符。一位熟悉P2P行業的人士對記者表示,P2P公司在互聯網平台或其他推廣渠道的廣告付費模式是按注冊用戶數量付費,或者是按照從某個投放渠道過去的投資額度,按照比例抽成付費,業内抽成比例一般是1%-8%。

小米的廣告服務收入占比保持着逐年提高,從2015年的2.7%增長至2017年的4.9%,2018年第一季度則為5.4%。小米招股書披露的财務數據顯示,從2015年到2018年一季度,小米廣告收入分别為18.2億、38.38億、56.14億和18.74億元,累計錄得廣告收入130億元。

小米在招股書中稱,互聯網服務收入的增長最終取決于用戶群規模及用戶參與度與支出水平。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MIUI的月活躍用戶由1.38億人增加37.4%至1.9億人,平均每用戶互聯網服務收入則由2015年的28.9元增至2017年的57.9元。

小米剛剛起步時,小米聯合創始人黎萬強帶領團隊泡論壇,尋找資深用戶,選出100個超級用戶參與MIUI的設計、研發、反饋。在此期間,黎萬強創造了F碼、米粉節、手機控、參與感等互聯網熱門詞彙。

可以說,沒有米粉,就沒有今日的小米。小米上市時,雷軍提出最多感謝的也是“米粉”。然而,如今P2P爆雷事件傷害了部分“米粉”的信任與感情。

“我曾經非常佩服雷軍這位企業家,最後沒想到栽到了他手裡,傾家蕩産。”王忠說。在小米推薦的P2P平台裡,王忠投資了60萬元沒有收回,其中已經跑路的P2P平台涉及40萬元,剩下的20萬元隻是暫時安全,他現在覺得每天早晨醒來都有“雷”。

承諾“硬件綜合淨利潤率永不超過5%”,小米将盈利寄希望于互聯網服務,立志做一家互聯網公司。而這次P2P給小米帶來的“雷”,“厚道人”雷軍或許該反思了,小米還能讓“轉黑”的“米粉”們再轉“粉”嗎?

(應受訪者要求,文為化名)

來源:市界(ID:newssee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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