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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譽為“奢侈品王國”的法國,為何禁止奢侈

時間:2024-10-22 11:58:32

法蘭西以奢侈品生産而著稱。然而,在這個奢侈品王國的曆史上,禁奢法令屢見不鮮,并在啟蒙時代引發了思想界的“奢侈之争”。如何理解禁止奢侈與追求奢侈品生産并存的曆史?“奢侈之争”因何而起?意義何在?

源遠流長的禁奢傳統

在西方文明發展史上,對奢侈的批評與限制可謂傳統悠久。古羅馬時期,限制奢侈行為的專門法令便開始出現,如公元前215年頒布的《奧皮亞法》,恺撒統治時頒布的有關轎子、華服、珍珠使用的法令等。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的查理曼,承繼了限制奢侈的羅馬傳統,于808年頒布法令,禁止所有人買賣價格超過20蘇的加襯外套和超過10蘇的不加襯外套。

12-13世紀,法國商業發展,城市中的有産者積累了财富,社會中的奢侈現象逐漸增多,限制奢侈的王室法令也随之出台。1294年,針對服裝、飲食等領域的奢侈現象,法王菲利普四世頒布法令,加以明确限制。例如,在服裝領域,該法令具體規定了大小貴族、教士每年可以擁有的長袍數量:公爵、伯爵、男爵可以有4件,騎士3件,高級教士2件,騎士侍從2件;資産者,無論男女都不得戴灰皮帽或是貂皮帽,金銀或是鑽石裝飾的帽子同樣不被允許。1485年,查理八世頒布敕令,禁止貴族以外的人穿着金絲錦緞,違者沒收服裝并處以罰金。該敕令指出王國中的一些人身着與其等級不符的金絲錦緞之類極其奢華的服裝,對國家的公共生活造成了損害,此後隻有貴族可以穿着金絲錦緞。

從以上兩條禁奢令可以看出,盡管中世紀的法國貴族在服飾、飲食等方面也受到法令的制約,但這一時期禁奢令更多的是針對貴族以外的階層,尤其是富裕的城市資産者。在中世紀及近代早期的法國,不同等級的身份差異可通過服裝、餐具等日用品體現出來,日漸富裕的資産者意圖在象征領域打破階層限制,彰顯自己的财富。為了維護等級制,王室以頒布禁奢令來抑制資産階級地位的上升。

絕對主義、重商主義與禁奢令

細查法國禁奢令的曆史,可以發現16、17世紀是此類法令出台數量最多的時期。相較于中世紀,16、17世紀的禁奢法令具有以下特點:法令針對的依舊主要是服飾領域的奢侈現象,具有固化社會等級的用意,如1576年7月亨利三世頒布法令禁止平民女子穿着貴族小姐的服裝。但是,更多的法令針對包括貴族在内的所有人。比如,1543年12月3日,弗朗索瓦一世頒布敕令,禁止所有人穿着金銀絲錦緞、刺繡和絲絨,并指出穿着這些來自國外的服裝是對王國毫無益處的揮霍,隻會有助于法國的敵人,因此必須加以禁止,違者沒收其服裝,并處以一千埃居的罰款。這一敕令在1547年5月19日亨利二世的诏書中被重申。16世紀還出現了禁止在服飾、馬車、餐具中使用金銀貴金屬,禁止進口、使用國外奢侈品的法令:亨利四世于1594年5月10日發布公告,禁止在服裝中使用金銀;1599年1月,亨利四世又禁止從國外進口金銀商品和絲織品。這兩項法令的内容,在路易十四統治時期仍不斷以禁令的形式加以重申:1663年6月18日,路易十四下令禁止所有臣民佩戴金銀飾物;1667年11月21日又明令“禁止穿着來自外國的織物、絲質花邊等”。

16、17世紀法國禁奢法令中出現的這些變化,與此時興起的絕對主義和重商主義密切相關。随着絕對君主制的發展,不斷強化的王權開始利用禁奢令來限制貴族的力量,且更多地着眼于創造全體法國臣民的認同并強化其義務。絕對主義在經濟領域的舉措體現為重商主義。當時盛行的重商主義理論認為,金銀等貴金屬的擁有量是衡量一個國家财富的标準,由貴金屬構成的世界财富是一個常量,各國應力圖使本國保有更大份額的貴金屬。然而,16、17世紀法國流行的奢侈品中很多是國外生産的,尤其是意大利生産的奢侈品,占據了法國市場很大的份額,從而使得法國金銀流失國外。因此,以科爾貝為代表的法國重商主義者不斷通過頒布禁奢令來禁止外國奢侈品的進口、銷售和使用。同時,法國政府還資助創辦一些專門生産奢侈品的工場,如戈貝蘭、博韋的挂毯工場,聖戈班的玻璃工場,蘭斯和阿郎松的花邊工場,聖莫爾-雷夫塞的絲綢工場等,生産能和外國奢侈品競争的産品,以此扭轉法國的對外貿易逆差尤其是和意大利的貿易逆差,促進法國經濟增長。

啟蒙時代的“奢侈之争”

科爾貝等法國重商主義者認為奢侈能使窮人依靠富人的開銷過活,并能培養良好的品位,促進藝術的發展。這種觀點受到了法國高級教士費奈隆的猛烈抨擊。他在1699年出版的《忒勒馬科斯曆險記》中把奢侈描寫為一種全民的腐敗,認為在奢侈的支配下,“整個國家将走向毀滅;所有人都過着超出他們等級和收入的生活,一些人出于虛榮炫耀他們的财富;另一些人則出于不應有的羞恥感而掩飾自己的貧窮”。費奈隆對奢侈觀念全面、深入的批評,在18世紀法國社會中引發了一場激烈、持久的争論,即著名的“奢侈之争”,其核心問題為奢侈對社會是否有益。

首先反駁費奈隆的是定居英格蘭的荷蘭哲學家曼德維爾。曼德維爾在《蜜蜂的寓言》中對“奢侈能毀損整個國家的财富”的觀點提出異議,認為追求奢侈可以刺激消費,從而促進特定産業和商業的發展。《蜜蜂的寓言》一書傳入法國後,對主張奢侈有益社會的論者讓-弗朗索瓦•梅隆和伏爾泰産生了很大影響。梅隆認為,奢侈是促進經濟增長的動力,是經濟發展中一個自然和必要的階段,源于政府的富裕和穩定,普通人隻有通過極其努力的工作才能享受奢侈,需要從法律上予以制止的,是懶惰而不是奢侈。伏爾泰則主張“奢侈會毀滅窮國,卻使偉大的國家變得富有”,奢侈對法國經濟而言是至關重要的,它将富人的荒唐轉換為窮人急需的工作機會。

18世紀中葉,以魁奈為首的重農學派思想家則承繼了費奈隆的觀點,對奢侈加以譴責,認為奢侈對生産投資是一種阻礙,對不從事生産的階級是一種鼓勵。盧梭在《論科學與藝術》中,明确指出奢侈必然會造成風尚的解體和趣味的腐化,并對支持奢侈的哲學家們進行了犀利批評:“我知道我們那些富于獨特原則的哲學家們,會不顧各世紀的經驗,硬說是奢侈造成了國家的昌盛;然而縱令把禁止奢侈的法律的必要性置諸腦後,難道他們能否認善良的風尚對于帝國的存續乃是最根本的事,而奢侈則是與善良的風尚背道而馳的嗎?”18世紀的這場奢侈之争延續幾十年之久,吸引了衆多文人、學者參與讨論,使得奢侈問題一直是法國舊制度後期公共領域的熱門話題。

啟蒙時代的法國,随着等級秩序的松動與早期消費社會的出現,禁奢令淡出了曆史舞台,思想家們有了充分的空間争辯奢侈的利弊,并在思想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然而,舊制度下的奢侈絕非僅是書齋裡的論辯題目,同時也是現實中存在的嚴重問題。凡爾賽的宮廷貴族生活奢靡,互相攀比,僅服飾一項便開支不菲。貴族們為了穿上華服,不惜債台高築。宮廷的奢侈之風在舊制度末年引起了廣泛的抨擊,王室與廷臣都給人以腐化堕落的印象。反奢侈、反貴族的話語相互結合,不斷傳播,在某種程度上動搖了舊制度統治的根基。可以說,現實政治的演進也為啟蒙時代的“奢侈之争”提供了一種答案。

1667年路易十四視察生産挂毯的戈貝蘭手工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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