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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時喜歡的那個人

時間:2024-10-22 08:26:32

你還記得你十七歲時喜歡過的那個人嗎?你們最近還有聯系嗎?

和老友聊天時,他們總會提起學生時代的愛情。人們總說,那時的愛情最簡單也最純粹,因為不涉及物質,無關于家庭,有的隻是兩顆年輕的心最迫切的悸動。隻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隻是轉身的時候你恰好對我溫柔地笑,隻是恰好遇見了十七歲時讓我最喜歡的你。

然而,十七歲的感情往往無疾而終。當它面對了分别和離去,經曆了外面的世界,遇見了不一樣的人。你會突然發現,要堅守這樣一段感情,确實很不容易。有些人熬不過去了,就早早地說了再見;有些人撐得久一點,卻還是不得不在現實面前低頭;有些人走到了最後,便擁有了從一而終的長久。而這三種情況的比例,完全可以用遞等式的大于号連接。

經常會在微博上刷到這樣一句話:“其實你念念不忘的并不是那個人,而是那個為了愛情奮不顧身的自己。”其實并不是。我忘不了的,是那段時光。簡單而又美好的學生時代。

我想,十七歲的我,是真的很喜歡,那個帶我走過四年初戀的男生。是他讓我明白,原來枯燥的讀書生涯,可以因為另一個人的陪伴,變得豐富多彩;也是他讓我懂得,原來在校園裡偷偷牽手,找個小角落做壞事竟是那麼刺激的存在;更是他讓我學會,在對待下一個人的時候,不可以再這麼任性胡鬧地相信他不會離開,要學會珍惜每一個對自己好而且自己也願意對他好的人。

幸運的是,我十七歲時喜歡的那個人,現在還在我所在的城市,我們偶爾還會在微信上閑聊幾句,有時會在街邊偶遇。雖然已沒有當年的親密,卻還是可以像朋友一樣,談論着現在和過去。

珍藏過去,珍惜現在,我沒有虛度十七歲,但我也不想一直活在十七歲。畢竟,生活還是在繼續,身邊的人也來了又去。你不認真對待,又怎麼會知道,十七歲之後的十八歲,二十七歲,你不會遇見另一個讓你敞開心扉的人呢?

親愛的,你還記得你十七歲時,身邊的那個人嗎?你們還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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