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後半輩子當了12年的總督,10年的兩江總督,2年的直隸總督。按照張宏傑的計算,當這兩任總督,他基本可以結餘180萬兩白銀。
但是曾國藩臨死的時候,他的積蓄隻有18000兩,隻占1%。而且這1%,他本來是準備自己告老還鄉之後用的,結果也沒用上,因為他在兩江總督的任上死了。當然最後的這18000兩也沒剩下,辦喪事給花得精光。因為他臨死的時候交代自己的兒子,辦喪事不準收禮。
所以從原則上來講,曾國藩是一個沒有留下遺産的人,除了在湘鄉的一棟房子和裡面的藏書。
曾國藩一輩子對自己的生活要求都非常嚴,吃飯就用一個瓦盆,見客人的時候就穿着邋遢的破衣,因為他覺得自己又不是京官,穿那麼好幹什麼?他一生穿的鞋襪衣服,都是自己的夫人和女兒做女紅的産物,自産自銷。
他的夫人在老家一聽老公當總督了,就去投奔他,希望過點兒好日子。沒想到,到安慶一看,總督衙門破爛得一塌糊塗,老媽子隻有兩個。這麼一大家子,家務怎麼操持得過來呢?所以夫人就自作主張到街上去買了一個丫鬟。
曾國藩看見了就很生氣,說咱家沒必要花這個錢,有事自己做,最後逼着夫人把這個丫鬟給送人了。這不是什麼廉潔,他就是覺得沒必要。而且曾國藩一生有一個觀念,不要給子孫留财。他自己的生活也很清苦,比如說他有一個規定,“夜飯不葷”,就是說晚飯的時候不吃葷菜。
總而言之,曾國藩對自己的道德要求非常高,但他對别人卻不是這樣。比如說前面我們講的那個例子,再比如說,同治七年(1868年),因為他調任直隸總督,要進京面聖,就随身帶了2萬兩銀子的銀票,在北京把它散光了,因為他要籠絡京官。
曾國藩和傳統的很多小人,行為作風完全不一樣。典型小人的作風是律己寬、責人嚴,而曾國藩正好反過來,是律己嚴、責人寬。
你可能會說,曾國藩的所作所為無非證明他是一個好人,是個君子,而且也學會了孔老夫子講的恕道,對其他人比較寬容。
僅此而已嗎?還真不是,我們來琢磨一下他背後的邏輯。
曾國藩是一個清官,這沒錯,但他是一個非典型清官,因為他收禮。舉個例子,他剛當上兩江總督,去安慶上任的時候,地方官當然得巴結他了,給他辦公館,送家具、被褥、細軟。曾國藩一看,說不錯,你們當差很謹慎,很用心,但這麼多東西我不能收。我也不能全不收,我收下這七領草席好了。
這就是給雙方台階下,讓地方官也有面子,不至于在總督大人那兒碰一鼻子灰回來。
他手下有一員大将,叫鮑超,字春霆,帶領着霆字營,是湘軍當中戰鬥力非常強的一支。鮑超是個粗人,會打仗,也會搶奪戰利品,很快就發财了。有一次曾國藩過生日,鮑超帶着十六個大包的禮物就來了。曾國藩一看,帶的東西還真不少,就讓鮑超打開看看都有什麼好東西。打開一看,金銀細軟、古玩字畫,一大堆。
曾國藩就說,我也不能全不收,我隻收一樣,但是你讓我自己挑好不好?然後挑來挑去,挑中了一頂繡花小帽,剩下的完璧歸趙。請注意,這當中可沒有那些零碎,他不問鮑超這錢是怎麼來的,也不訓導他要廉潔等等,隻是禮送出營而已。
再比如說曾國藩有一個幕僚叫容闳,這個人可不得了,是美國耶魯大學的畢業生,當然他是中國人。容闳在曾國藩的幕府裡,跟曾國藩商量說,一定要搞洋務運動,引進外國的機器和技術。
曾國藩說,好,我給你68000兩銀子,你到美國去采購機器,我們自己造槍造炮。容闳揣着錢就走了。按照當時官場的說法,隻要碰了公款,這可就是美差。後來容闳回國的時候,曾國藩已經不在兩江總督的任上,到北方去了。但是他知道,容闳一定會來給他送禮,所以他就給自己的兒子曾紀澤寫了一封信,說容闳上門,一定會送禮,你也别不收,但也别多收,20兩銀子之類的禮物你就收下好了。
這就是曾國藩的原則:不給他人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