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趙天放聽說做微商可以賺錢,便動起了這念頭。做微商需要很多微信好友,于是他拼命利用一切機會多加好友。為了向更多的人宣傳和推銷他代理的商品,趙天放還創建了微信群,并發動好友拉熟悉的人進來,很快,他所建的微信群就有了二三百人,并且全國各地的都有。
微信群很熱鬧,趙天放除了發送廣告外,還經常跟大家聊一些當地的奇聞異事,這樣就吸引了不少人發言,每天的信息量都達到幾百甚至上千條。群裡有個叫“昔日黑馬”的人特别活躍,他不僅知道很多稀奇古怪的事,還時不時說點段子,或者發幾張讓人血脈贲張的美女圖片。隻要他一來,整個群就會沸騰起來。
與微信群紅火相反的是趙天放的微信生意,他代理的商品幾乎無人問津,一個月賣不了一兩件,還得天天操心。由于工作越來越忙,他的微商停止運營了,不過微信群
“昔日黑馬”越來越活躍,段子開始變葷了,發的圖片也越來越重口味,有時還會上傳一些少兒不宜的視頻。趙天放本想制止,可見不少人喜歡,也就視而不見了。
接下來的一個月,趙天放被公司派去外地學習,因為學習任務重,時間不夠用,微信就很少看了。為了不影響學習,他把微信群的信息屏蔽了。
一個月後,趙天放學習結束,他剛回到公司,迎接他的不是公司的同事,而是兩名警察。
警察把趙天放帶到了派出所,在所裡,趙天放一臉無辜地質問警察為什麼抓他,一個警察告訴他:“你涉嫌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犯有傳播淫穢物品罪!”趙天放大喊冤枉,高聲申辯道:“我從來沒有利用網絡傳播過淫穢電子信息,你們誣陷我犯有傳播淫穢物品罪,證據在哪兒?”
警察嚴肅地說:“你雖然沒有直接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可有人在你建的微信群裡發布大量淫穢信息,造成了惡劣影響。你是群主,管理不善,群員犯法,你同樣要跟着承擔連帶責任!”
這是哪跟哪啊?趙天放判斷一定是警察弄錯了,嚷着要他們放人。警察告訴他,有沒有犯罪要等待法院的判決,不服氣的話可以聘請律師申訴。
這一天,法庭終于開庭了,直到宣判的那一刻,趙天放才知道作為群主,在約束好自己行為的同時,還要承擔對群裡其他成員發布各類信息的監督和管理責任,而不是聽之任之,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律師點評:
故事涉及的一個法律問題,即微信群群主應當承擔的監管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利用互聯網建立主要用于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群組,成員達30人以上,對建立者、管理者、主要傳播者,依照《刑法》第364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故事中的趙天放是微信群群主,而且人數達二三百人。盡管他解釋不是自己直接傳播,是“昔日黑馬”所為,但是,由于他的放任和疏于監管,導緻了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結果的産生,那麼,作為創建這個微信群的群主,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發稿編輯:姚自豪)
(題圖:張恩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