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轉到班裡的第一天穿了一雙大他腳兩三碼的鞋,一件很大的白色襯衫,頂着厚厚的中分頭,全身上下松松垮垮。不知道為什麼,他的衣冠不整看起來并不邋遢,反倒有一種說不出的玩世不恭和傲慢。
大雨的家住在一個很偏僻的村子裡,離我們讀初中的小鎮有二十幾裡路。那時候學校沒有宿舍,大雨每天蹬着雙腳夠不着地的二八自行車,風馳電掣地穿行在陽光耀眼的林蔭路上,雨後車轍層疊,大雨被颠得牙齒打顫。
夏夜的風像一群群白鴿無孔不入地鑽進他的襯衫、褲管,又用力扇動着翅膀,他的頭發也被風吹得根根向後,大雨說他覺得自己像一個孤膽英雄,全身上下,無處不飛揚。
很多人形容少年世界的時候,愛用純潔、透明、幹淨這樣的詞彙。可是,走過那年的時候,誰不知道,少年們心裡貧富的差距最是溝壑分明,那些讨好、冷漠、孤立、嫉妒、敵對、拉幫結派、不講道理,比成人世界更無懈可擊,更讓人灰心。
就是那樣一個一百多線的小城,也分鎮裡人和鎮外人。
鎮裡人看不起來求學的鎮外人,話裡話外總帶着莫名其妙的優越感。
那些不太愛學習的鎮裡的男孩子就成立了各種幫派,挨個班級去找那些有一點出挑的男孩子的茬兒。
大雨是第一次考試之後被盯上的。大雨人很仗義,漸漸地在班級裡有一點威信,不知道是誰跟那些小混混說,大雨要“立棍兒”。
聽說那些人是午休的時候,在學校後樓的廁所裡把大雨堵住的。
大雨回來的時候,身上全是腳印和灰土。一整個下午,他趴在桌子上,沒有擡過頭也沒有說一句話。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學校都有那麼一個聚衆滋事的廁所,在那個散發厚重氨氣味道的高牆裡,一群人對一個人拳打腳踢,學着電視裡那些古惑仔的樣子,裝腔作勢,好像自己是銅鑼灣的陳浩南。
殊不知,香港的古惑仔見到警察也像過街老鼠,而他們絕大多數隻能靠賣魚蛋、開大排檔讨生活。
之後的一個星期,大雨被打了三次。
夏天結束的時候,我在學校對面的超市,忽然撞上了正在給高年級混混遞煙的大雨。
他微笑着和我打招呼,好像很得意。後來閨蜜跟我講,大雨為了接近那群人,騙家人說弄丢了學費,把錢都給他們買煙了。
那群高年級的學長替大雨報了仇,大雨把那幾個在廁所裡打過他的人排成一排,每人扇了十個耳光。
從那以後,大雨成了徹頭徹尾的混混。
抽煙、打架、逃課、談戀愛、幫别人平事兒。
他說,這輩子,再也不要被人欺負。
在那個血氣方剛的年紀,大多數人的思維是直線的,一不小心就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大雨的架越打越大。中考之前兩個月,大雨因為自己女朋友被欺負,一腳踢進另一個男孩兒的眼睛裡,那個男孩兒眼球當場被踢出來,哭聲像野獸的嘶吼,把操場上的夕陽都扯碎了。
大雨在那個黃昏被警察帶走,垂着手,頭發亂蓬蓬,臉上滿是驚恐的蒼白。
初中的時候,看過一篇餘華寫的《黃昏裡的男孩兒》。
一個男孩兒偷了一個蘋果,被水果攤老闆掐着脖子把蘋果吐出來,然後折斷一根手指,綁在水果攤前,對着每一個過往的人大喊——我是小偷。
那個中年的水果攤主很早之前喪女,而後他的老婆又和一個剃頭匠跑了,他平生最恨偷盜,他覺得老天偷了他女兒的生命,剃頭匠偷走了他的幸福。
他把所有怨憤發到那個在他的水果攤前偷了一個蘋果的小男孩兒身上。
人性本來善妒、報複、苟利、陰私,各持己見、沒有邏輯。
而那些黃昏裡的男孩兒,有時變成殺戮者,有時變成陌生人,垂着手和我們擦肩,他們一一走進黃昏裡。
那個混沌的黃昏,充滿着嘲諷與悲劇的黃昏,是誰造成的?
可能,永遠無法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