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不相信人類發明出來、并且慣性地重複了千百年的事情是一種虛無的形式。我相信婚姻是神聖的,離婚是對神聖的亵渎。我一向受到的是這種教育。不僅是教育、信仰使我相信這點。我之所以相信這些,還因為我是女人,我認為離婚也不完全是流于空洞的形式,就像登記注冊以及在教堂舉行婚禮的儀式一樣,婚姻使雙方的靈魂和肉體緊密相連,而離婚則完全徹底地将彼此的命運分開和割裂。
我們離婚的時候,我一刻都不會自欺欺人地相信我跟我的丈夫仍然是“朋友”。當然,他仍然表現得禮貌體貼,并且非常慷慨大方,仿佛理所應當或習以為常。但是我既不禮貌,也不慷慨,我連鋼琴都搬走了,是的,就是這樣。我的報複心非常強烈,甚至想把整座房子都搬走,連窗簾也不留下,所有的一切都通通帶走。
從離婚的那一刻起,我就是他的敵人。現在是,永遠是,直到我咽氣為止。千萬不要友好地請我去城市公園的飯店吃飯,我可不是那類造作的女人,她們離婚之後還去前夫家裡,如果用人偷了他的内衣,還要幫他收拾整齊。即使他的所有東西都被偷了,我一點都不會覺得可惜,即使哪天我聽說他病了,我也不會去他那裡探望。為什麼?……因為我們已經離婚了。你懂嗎?這本身就無法讓人心平氣和。
等一下,我還是收回剛才說他生病的那句話吧,我不希望他生病。如果他真病了,我還是會去他那裡看他的,去病房探望他。你笑什麼?你在取笑我嗎?因為我希望他病了就可以去探望他?是的,我當然這樣希望,直到死我會一直懷着這個希望。但他還是不要真的生病為好,你看,他的臉是多麼蒼白啊……他這幾年一直都這樣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