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書

雜誌

保存到桌面 | 簡體人人書 | 手機版
傳記回憶文學理論偵探推理驚悚懸疑詩歌戲曲雜文隨筆小故事書評雜誌
人人書 > 雜誌 > 非機動車如何才能行之有“道”

非機動車如何才能行之有“道”

時間:2024-10-19 05:25:45

鄭州市交警支隊在文化路與東風路交叉口設立首個非機動車等待區7月30日,鄭州市東風路與文化路交叉口的非機動車輛如往常一樣絡繹不絕,許多經過這個路口的市民都驚奇地發現,在路口由南向北方向、由北向南方向的停止線前,分别多了一個由白色虛線圍起來的數十平方米的區域,裡面畫着“非機動車”标識。這是一周前鄭州交警支隊為解決鄭州部分路口高峰期非機動車排隊較長、通行不暢的問題,而設置的“非機動車等待區”。

對此,一名經常騎電動車經此路口上班的男士對記者說,設立等待區以後,排隊通過路口至少比以前快了20秒,而且沒有遇到堵塞。記者詢問數名騎電動車的市民,他們均表示“比以前更快了”。據悉,經過試點後,這個路口的交通狀況大為改觀:高峰時段非機動車排隊情況由原先的200米縮短了近一半,非機動車高峰時間也從原先的近1個小時降低到20分鐘左右。

據悉,這是鄭州交警支隊為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全面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行動的一項具體措施。

近年來,随着各類車輛的增多,馬路越來越堵,事故也越來越多。對此,老百姓有很多怨言,往往是開車的人抱怨非機動車和行人亂穿馬路,而騎車的人又責怪機動車太強勢,開的時候不講規矩不說,停的時候還亂占非機動車道。以往的交通整治,很多人都把眼光投向機動車,毫無疑問,機動車是交通違法整治的重點。但不可忽視的是,非機動車對于整個交通秩序的影響正逐漸加重。近年來,針對非機動車種種違法違規行為,各地交通部門頻頻發力、行動不斷,但始終收效甚微。非機動車治理頑疾究竟在哪?又有什麼有效手段可以治理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呢?請看記者的調查。

行人|違規成本低部門監管成本大

7月16日,在全面整治鄭州火車站及周邊地區交通亂象的過程中,交警除了對電動車駕駛員違法行為予以20元罰款外,也會對共享單車駕駛員逆行、走快車道等違法行為罰款20元,并采集違法者信息。

面對交警的處罰,不少非機動車駕駛員表示意外,“第一次騎電車被罰款,想着最多警告下,沒想到現在管這麼嚴”。當然,對于20元的罰款,也有人表現出不在乎,“不就是交罰款嗎,支付寶,還是微信?”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人的心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這就是非機動車的主要違法成本,相較于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低了不是一點兩點。機動車闖兩個紅燈就要去重新學習了,期間不僅會耽誤工作,還需要額外出些費用,而非機動車闖紅燈,在不發生意外、沒有被交警查處的情況下,基本沒有違法成本。

對此,開辟有《老王有話說》欄目的自媒體人老王認為,行人和非機動車輛不怕違法并且這種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不外乎三點:第一,行人和非機動車輛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後果認識不足,存在僥幸心理。他們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不以為然,認為像“車禍”這種倒黴事不會落在自己的頭上,于是照樣我行我素。而且當看到别人做出類似的違法行為時,就更放松了對自己的約束,視違法為習以為常了。第二,行人和非機動車輛違法成本低。機動車駕駛人普遍都接受過交通法規學習及操作規範的培訓,加之現在國家對交通法規越來越細緻嚴厲的規定,諸如罰款、扣分、再學習、吊銷駕駛資格等,迫使他們不敢輕易違法。而行人和非機動車輛違法被處罰的概率不僅遠遠低于機動車輛,而且極低的罰款額度和極輕微的處罰方式對他們而言也是隔靴撓癢,根本起不到懲戒作用。第三,對《道路交通法》中“以人為本”概念的片面理解,助長了行人和非機動車輛違法的風氣。《道路交通法》的立法精神充分彰顯了“以人為本”的宗旨,但部分行人和非機動車輛對“以人為本”的界定卻不甚理解,執意認為,隻要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就要負全責。對法規的錯誤解讀助長了他們違法的底氣。

道路|規劃不合理機動車停車占道現象普遍近日,鄭州市民反映不少背街支路上設置的路内停車位,讓本來就不寬的道路顯得更狹窄,甚至,非機動車道成為一條“夾縫”,一定程度上造成“機非混行”,有時電動車要和公交車“搶道”。一方面,非機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将被嚴厲查處,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非機動車道被停車位“占用”。這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

8月13日下午,記者在鄭州市紅專路(經三路至政六街段)看到,該路段是東西雙向四車道,其中最外面的兩條車道是2米多寬的非機動車道,正常情況下能夠保證車輛各行其道。不過,令人驚訝的是,該路段南側的非機動車道上劃定了寬約2米的路内停車位,非機動車道被擠壓得不足30厘米。

也就是說,如果嚴格按照規定,非機動車需要在這不足30厘米的“夾縫”中行駛,記者騎着共享單車嘗試在“夾縫”中前行,必須非常小心才能不碰到旁邊的車輛,而至于電動車,就根本不可能。這種情況下,電動車就隻能往路中間行駛,導緻“機非混行”,不少電動車行駛中緊鄰着公交車和小汽車,存在安全隐患。

“車停在那裡,電動車經過時很容易發生剮蹭。汽車一開門,後方來的電動車很容易碰上。”附近一家飯店的員工用手指着對面的停車位告訴記者,他在此處見到過的電動車與汽車發生剮蹭的事件至少有10起,所幸無大礙。

“你去政六街看看,那兒電動車更沒法走。”随後,記者在這名飯店員工的建議下前往政六街。這是一條由南向北單向行駛的雙車道,東側的車道上劃有停車位,上面停滿車輛,占用了這條車道寬度的三分之二。在剩餘的車道中,各類車輛必須混行。記者看到,當有公交車經過時,不少電動車需要從縫隙中穿過。

據悉,非機動車道堵車現象非鄭州獨有,在其他不少地方也普遍存在。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非機動車道太窄,通行效率低下。目前,各地的非機動車道寬度大都為兩米左右,自行車還相對寬松些,遇上體積較大的電動車,最多隻能容納兩輛車并行通過。非機動車的速度本來就慢,加之一次性通過率又低,在上下班高峰很容易發生擁堵。同時,許多城市的路口并沒有針對非機動車設置等候區,非機動車隻能排起細長的隊伍緩慢通過,往往一個綠燈隻能過去幾十輛車子,造成擁堵情況嚴重。

誰都知道非機動車要走非機動車道的道理,但眼瞅着非機動車道堵得水洩不通,一些急着趕路的人索性把車騎到機動車道,去和汽車搶道。不可否認這是一種不文明行為,同時也涉嫌交通違法,并存在安全風險,但單靠交警部門頂格處罰,恐怕很難達到預期的整治效果。有的非機動車主和交警打起了“遊擊戰”,遇到交警執法時把車騎回非機動車道,等沒有交警時再拐到機動車道。這反而進一步擾亂了通行秩序,加劇了交通擁堵。

政策|考驗着相關部門的智慧非機動車出行是交通出行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随着非機動車保有量激增,非機動車違法亂象日益突出,車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超标”上路等違法現象屢見不鮮;闖紅燈、搶行、逆行、随意變線等交通違法行為愈發普遍;更有許多屬性不明的通行工具,如電動獨輪車、滑闆車等工具、器械湧上路面。各種車型、車速不一的非機動車混行,以及高發的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解決非機動車管理缺失的問題,僅靠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是遠遠不夠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将“放任”變為“規範”才是正道,非機動車管理領域急需一場“供給側改革”。所以,治理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需法規先行。

鑒于此,目前有許多城市已經相繼出台了非機動車的相關管理規定,也有許多城市正在拟定出台相關法規。

例如,今年3月29日,《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首次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中列舉了非機動車種類,包括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畜力車以及電動自行車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非機動車。此外,滑闆車、獨輪車、自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不得上道路使用。

而在南京公布的《市政府2018年度立法計劃》的立法項目中也包括了修訂《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同樣,鄭州公布的《鄭州市2018年度政府規章立法計劃》顯示,備受矚目的《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也在立法計劃之列。

雖然立法是治理非機動車亂象的有效手段,但在立法過程中卻不可任性而為。河南文豐律師事務所王登巍認為,法是管理的手段,但不是管理的全部,甚至不是管理最有效的手段。立法在劃分公權力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權利邊界的同時,也可能肆意擴大公權力的範圍,甚至在不考慮社會成本的情況下造成社會資源的大量浪費或社會資源不合理的分配,最終導緻社會管理成本畸高,社會管理效能低下。

綜上所述,雖然制定嚴格的法律規章制度來管理非機動車是大勢所趨,但如何兼顧交通安全和群衆的剛性需求,需要各部門缜密調查,考驗着相關部門的智慧。

治理|合理規劃和整合分配路權過去在人們的習慣思維中,駕駛機動車容易堵車,有時還不如騎電動車、自行車跑得快。然而近年來,随着電動車的普及和共享單車的湧現,非機動車道的承載量急劇增加,也開始變得擁堵。這次鄭州市交警嚴格執法,加大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處罰,将許多非機動車“趕”回到非機動車道,客觀上使非機動車道擁堵變得更加突出,以至于有市民抱怨說:“一個路口騎車人排了1公裡,等10分鐘還過不去。”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非機動車道太窄,通行效率低下和路權分配不合理。

“道路交通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如果不對路權問題予以重視,就會出現一些問題。對于路權最根本的要求是各行其道,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行人走人行道。”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黃海波說。

按照道路交通“平等路權”原則,人均道路面積小者優先,對環境影響小者優先,工作緊急程度大者優先,相對弱勢者優先,由此看來,行人和非機動車理應獲得更多路權。然而一直以來,一些地方在道路建設中更多考慮的是機動車的路權,非機動車道往往十分逼仄,有時還要再被機動車停車位占去大半部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路權失衡日益顯性化。

以深圳為例,數據顯示,深圳道路設施空間資源分配中,小汽車占用了51.9%,綠化設施為17.7%,人行道為16.1%,公交道為7.8%,而自行車道占用僅為6%。在前些年自行車一度式微的情況下,非機動車道路權分配失衡的問題尚未充分暴露,如今,電動車和共享單車的快速發展,使得這一問題愈發凸顯。

根治非機動車道擁堵,需要糾正路權分配的偏差,給予非機動車更大的出行空間。在一些交通發達的國家,行人的舒适度優先于行車的方便度的交通理念早已深入人心,自行車道甚至比機動車道還要寬。我國應當參考這些經驗,在道路設計之初盡可能擴寬非機動車道,提高通行效率。此外應增加路口的通過率,讓更多非機動車能夠同時等候、同時通過。在此次非機動車整治過程中,鄭州市出台了多項具體措施,除了設置“非機動車等待區”,有效解決路口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搶道等難題外,還在二七廣場二七路口設置了“非機動車引導線”,用以引導非機動車通行。另外還在部分路口試運行伸縮欄,杜絕非機動車闖紅燈現象,并在多個區域設立了共享單車電子圍欄試點,這些做法值得借鑒推廣。

延伸|各地整治非機動車的具體措施南甯:設立“智能斑馬線”

南甯設置了廣西首條“智能斑馬線”。該“智能斑馬線”系統可自動檢測行人通行需求,實現實時、自動化的紅綠燈切換。當系統識别出“等待區”内等待過街的行人在3人以上時,機動車放行的“綠燈”時間将由120秒縮至65秒,實現行人優先通行。

上海:利用“電子警察”查處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

從2017年5月開始,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門陸續在黃浦、徐彙、靜安、普陀、長甯、虹口等區試點安裝了9套用于抓拍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和行人闖紅燈的“電子警察”設備,并于2018年1月中旬起試點采用“電子警察”非現場執法模式。對于各種違法行為會通過挂号信、短信、上海交警APP等方式進行違法告知。

菏澤:利用“上牌+芯片”模式治理低速電動車

近日,山東菏澤以單縣、曹縣、武威等縣市為試點,全面開放低速電動車上牌,将低速電動車納入規範的交通管理之列。這也就意味着此前備受排擠的低速電動車車主終于有了合法身份,相關部門不僅為低速電動車上牌,同時還在車牌上安裝了防盜芯片。

武漢:配送員實行“實名制”管理

武漢交警與“美團外賣”等外賣企業聯合,對配送員實行實名制,做到“一人一車、一證一碼”,便于路面查處及後台統計;與外賣企業共同研發了配送員交通安全管理系統,對配送員的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定期抄送給外賣企業,由企業落實暫停接單、停工培訓、考試、納入黑名單等措施,并将處罰結果向交管部門反饋。
   

熱門書籍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