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書

雜誌

保存到桌面 | 簡體人人書 | 手機版
傳記回憶文學理論偵探推理驚悚懸疑詩歌戲曲雜文隨筆小故事書評雜誌
人人書 > 雜誌 > 食鹽改革半年考

食鹽改革半年考

時間:2024-10-28 06:05:45

攝影/甯穎

國務院公布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食鹽改革落地已滿半年,被稱為“舌尖上的第一味”的食鹽市場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延續兩千多年的食鹽專營制度被打破了!

國務院在2016年4月22日正式發布關于鹽業體制改革的文件,決定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價格放開,鹽業企業可以打破地域限制,跨省跨區域銷售食鹽。

中國食鹽改革正式落地實施已滿半年,被稱為“舌尖上的第一味”的食鹽市場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鹽行業競争加速

5月23日,遼甯省工信委發布消息稱,今年一季度遼甯省鹽業改革政策實施順利,如大連鹽業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已經直接進入市場,并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已經将具有遼甯特色的産品銷售至上海、北京等地,在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實現了跨省銷售。據介紹,海鹽是遼甯省特色鹽類産品,目前全國最大的海鹽雪花鹽生産基地已經落戶遼甯。

中國的食鹽專營曆史至今已有2700多年。今年1月1日,國務院公布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正式實施,同時《食鹽價格管理辦法》被廢止。根據方案,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價格放開。方案明确,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食鹽不再由政府定價,由企業根據生産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決定。這意味着國内将放開所有鹽産品價格,取消食鹽準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産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改革之前,食鹽生産企業生産的食鹽隻能賣給食鹽批發企業。改革後,生産企業作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可以确立自己的品牌和價格,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跨省經營,省級以下食鹽批發企業可在本省範圍内開展經營。

鹽改方案意在打破鹽業專營,提高了各界對于鹽業市場活力的預期。改革近半年以來,《小康》雜志記者在廣州多個超市調查發現,食鹽專櫃上不再像以前一樣僅有一兩種鹽産品,擺放在上面的食鹽品牌多了好幾種,價格也從原來的每包定價1元變成了1.5元至4元不等。

對于保持鹽業市場穩定的問題,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說,各省區市在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中都對保障食鹽穩定供應,特别是安排邊遠貧困地區及經濟欠發達邊疆民族地區碘鹽供應财政補貼等工作作了明确規定。雖然改革後食鹽價格有所上漲,不過,對于此次鹽業體制改革,依然有業内人士認為,這對于推進鹽業管理體制改革、實現鹽業資源有效配置、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确保食鹽質量和供應安全将産生深遠影響。

“食鹽生産企業和批發企業可以同台競技,今後消費者在超市裡看到的就不僅僅是本地食鹽品牌了,食鹽品種和品牌會越來越豐富。”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巡視員王強認為,此次改革打破了鹽行業缺乏競争的局面,尤其是對食鹽批發企業沖擊很大。從前競争力不強的鹽企可以依靠政府給的計劃生存,今後可能會被市場淘汰。改革也将加速鹽企的兼并重組,最近中國鹽業總公司與天津市長蘆鹽業總公司、河北省鹽業專營集團公司就共同組建了跨區域、産銷合一的鹽業企業。

“蜜月期”的陣痛

“食鹽結束專營制度,走向市場化,價格會有所改變,或漲或降一點對于大多數老百姓來說,可能并不是很重要,我們更關心的是市場化會不會影響食鹽質量,會不會影響我們的身體健康。”多位前來超市購鹽的市民向記者反映說,每個家庭食鹽用量并不是很大,就是每包漲一兩元,在一個月的開支裡也不會體現出來,而一旦質量出了問題,那将會直接影響到身體健康,雖然量不大,但每日每餐都要有。“質量很重要!”受訪的消費者均再三強調!

在中國食鹽改革還沒有走出“蜜月期”時,3月中旬全國多地被曝出發現了“腳臭鹽”的蹤迹,即食鹽在手中一搓就會産生“腳臭味”。目前,案情已基本清楚,涉事食鹽品牌均來自河南平頂山市的兩家企業“神鷹鹽業”和“中鹽皓龍”。河南省鹽務管理局回應稱,“腳臭鹽”發出異味是由隐藏在岩鹽礦床中極少量的丙酸、丁酸、異戊酸、己酸等短鍊脂肪酸形成,不會對健康造成傷害。

然而,因食鹽關系每一個人的健康安全,因此輿論普遍格外關注。目前,對于此次鹽改,公衆的态度并不完全統一。有人以此次“問題食鹽”的發生為例,認為中國鹽業不能放開,要謹慎私有化,因為“太市場化了,質量就難以保證”。一位食鹽銷售商則在接受采訪時表達了對改革的堅決支持,據他介紹,鹽業公司購買食鹽的平均價格為400~500元/噸,加碘的成本隻有20~25元/噸,但鹽業公司平均批發價格為1500~2000元/噸,整個批發銷售環節的價差高達4倍。“為什麼生産成本和終端銷售價格會相差這麼大?因為都是他們一家說了算。”改革的意義其實正在于适度放開競争,激勵鹽企做優做強,為老百姓提供更高品質的食鹽,更有利于我國食鹽“走出去”。

未來,中國食鹽改革仍将任重道遠。《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指出“完善食鹽專業化監管體制。保持現有專業化食鹽監管體制不變,由鹽業主管機構依法負責食鹽管理與監督”。事實上,很多地方的鹽業行政部門與鹽業公司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政企合一的現象還十分普遍。

據中國鹽業協會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6月25日,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鹽業主管機構中,與鹽業公司政企分開的有9個,占比29%;政企合一的有22個,占比71%。這種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模式,一方面會讓鹽業局的監管性質定位不清晰,監管的公正性和獨立性也會受到影響;另一方面也使作為企業的鹽業公司發展面臨目标沖突,效率難以提高。即便改革之後,也要防止鹽業公司“翻牌子”變相直接并入新的監管機構。由此,政企改革、完善食鹽監管機制十分必要。

“這種行業壟斷下,食鹽生産企業被排除在市場之外,同時,這種計劃的權力也難逃腐敗的侵蝕,成為改革的阻力。”據原國家經貿委運行局副局長、鹽業管理辦公室主任陳國衛介紹,原有的食鹽專營體制下,食鹽生産企業必須由省鹽務局分配生産計劃,給多少計劃,企業就生産多少。而省鹽務局與鹽業公司又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因此,鹽業企業事實上既是鹽業的管理者,也是經營者,掌管着生産企業的“飯碗”。

《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提出,要研究剝離食鹽批發企業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創造條件将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職能移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目前地方食藥監機構很多都沒有建立起來,現有的近兩萬名食鹽執法人員如果劃歸食藥監督部門,還面臨着企業編轉事業編的問題,要有一個過渡時間,先立後破。”在王強看來,除此之外,還要給鹽業企業适應市場的時間。

責編鄂
   

熱門書籍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