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球經濟正處在國際金融危機後的緩慢恢複期,我國經濟也步入了新常态,内外部宏觀經濟錯綜複雜,銀行業正面臨重大的調整,機遇與挑戰并存。我就我國普惠金融發展的情況以及下一階段如何運用變革的思維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談幾點意見。
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已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
發展普惠金融已經成為全球共識。普惠金融概念的孕育形成經曆了一個長期漸進的曆史過程,從各種形式的微型金融、小微企業貸款等逐步發展為“普惠金融”。2005年,聯合國正式提出涵概微型金融但内容更為廣泛的“普惠金融(InclusiveFinance)”概念後,目前已有包括英國、巴西、印度、印尼等在内的20多個國家制定并啟動國家普惠金融規劃或戰略,普惠金融逐漸從一種理念上升為被廣泛認同的金融發展戰略。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普惠金融發展。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确提出“發展普惠金融”,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讓所有市場主體都能分享金融服務的雨露甘霖”。2015年11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2016年1月,國務院正式印發,标志着普惠金融上升為國家戰略,作為中國銀行業監管部門,銀監會一直緻力于引導和推動中國銀行業樹立普惠金融理念,發展普惠金融事業。
近年來,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從銀行業情況看:第一是适應普惠金融需求的銀行業機構體系不斷完善。截至2015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種類已達20多餘種,法人機構4393家,境内機構網點達22萬個,形成以政策性銀行、國有控股大型銀行和全球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為主體,中資城鄉中小銀行和外資銀行為兩翼,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信托公司為補充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體系,各銀行設立小微支行、社區支行已超過5000家,有效強化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全國共組建村鎮銀行1377家,縣市覆蓋率65.9%;開發興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積極探索設立扶貧金融事業部;銀行業金融機構布放ATM機84萬台、POS機963萬台,同比分别增長13%和12%;基礎金融服務已覆蓋56.3萬個行政村,覆蓋率95%。
第二是以客戶需求為中心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日益豐富。伴随着科學技術的進步,金融業态、産品和服務模式都發生了深刻的改變。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積極打造數字化金融服務平台,推出個性化和定制化的産品和服務。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基本普及,滿足高中低端各類客戶個性化、特色化金融需求的産品服務體系不斷完善,下沉服務、綜合服務、移動服務相互配合的服務方式不斷豐富,金融服務的便捷性、及時性和可獲得性大幅提高。
第三是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以及民生消費領域金融服務力度不斷加大。截至2015年末,小微企業貸款餘額23.5萬億元,占各項貸款餘額的23.9%,同比增長13.3%,較2015年末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高0.4個百分點。涉農貸款餘額26.4萬億元,是2011年末的1.8倍,同比增速比各項貸款的增速高3.4個百分點。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餘額2萬億元,比2011年末增長三倍多。民生消費領域支持力度日益加大,服務業企業貸款和個人貸款餘額分别為43.4萬億元和19.2萬億元,分别比2010年末增長88.5%和140.6%,普惠金融需求滿足度進一步提高。
第四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得到不斷加強。推動建立健全消費者保護監管法規體系,完善多層級投訴處理機制,建立消費者保護考核評價制度。完善存款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銀行客戶合法權益。大力推動銀行業消費糾紛第三方調解試點,上海、深圳、北京、重慶等地銀監局建立各具特色的第三方調解機制。建立長效機制,強化宣傳教育、針對公衆關注熱點開展集中宣傳,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20萬餘個網點參與活動,社會反響強烈。
盡管近年來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取得了積極進展,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可得性和便利性均有所改善,但仍面臨着諸多問題和挑戰。(一)是普惠金融服務不均衡,金融資源向經濟發達地區、城市地區集中的特征明顯,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獲得全面金融服務的難度較大。(二)是普惠金融體系不健全,金融法律法規體系仍不完善,直接融資市場發展相對滞後,政策性金融機構功能未全面的發揮,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強。(三)是普惠金融商業可持續不顯著,普惠金融服務普遍風險大成本高、收益低,難以實現市場平均收益水平,嚴重制約金融服務主體參與普惠金融内在積極性。(四)是傳統金融服務模式和技術手段還不适應普惠金融特點。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主要為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口和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是傳統金融服務的薄弱領域,需要有與之相适應的管理機制、業務模式、産品、服務和技術支撐。
盡管近年來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取得了積極進展,但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獲得全面金融服務的難度仍然較大
以變革為思維,深化改革創新,大力發展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是一種理念、認識,更是一種實踐。普惠金融既要做到“普”,更要做到“惠”,要實現社會效益和商業可持續的統一,并非易事。
首先,要轉變理念認識,防止三種傾向。發展普惠金融是貫徹“十三五”發展規劃和五大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當前形勢下金融業自身轉型發展,創新發展的現實需要,需要我們積極作為。但也要防止三種傾向:一是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救濟。普惠金融是和諧社會的催化劑,一定程度上是金融承擔社會責任的一種體現,但普惠金融立足點在于服務機會平等,要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層和群體提供适當、有效的金融服務,要做到商業可持續。二是普惠金融不能等同于小額信貸。盡管普惠金融的概念最早是在2005年聯合國宣傳小額貸款年時提出的,但内涵非常豐富,其基本形态不僅僅包括小額信貸、農村金融、微型金融等,還涵蓋儲蓄、信貸、彙兌、支付、保險、理财、證券等所有的金融産品和服務,不能以信貸或資金支持為唯一标準。三是普惠金融不是全民辦金融,金融屬于高風險的行業,發展普惠金融不是要人人辦金融或偏離實體主業搞金融,更不是以投融資中介名義超範圍從事金融活動,甚至涉嫌非法集資或金融詐騙,侵害廣大民衆的合法權益,增加不穩定因素。
其次,要補足金融結構性短闆,增強服務能力。具體來講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機構體系。金融組織體系是普惠金融服務的供給主體和基本載體,要加強前瞻規劃研究、優化機構布局和運行管理,結合自身禀賦條件,向下延伸服務支點,加強服務渠道和專營機制建設,将傳統金融與新興金融業态相結合,進一步提升和滿足普惠金融服務需求。(二)是要進一步完善普惠金融發展機制,提升風險管控能力。一方面,金融機構應将普惠金融服務目标融入業務發展、績效考核等核心環節,真正提升金融服務的普惠性,同時在業務模式、風控技術及管理制度上,需要做更多的研究和安排。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專門的普惠金融監測考核指标和統計制度。加強評價和監測分析;并完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充分發揮政府财稅杠杆激勵引導作用。
(三)是要積極探索符合普惠金融發展的業務模式和産品服務。普惠金融本身的服務重點就是傳統金融領域的薄弱處和短闆。更需要加強專業人才培養,提高自主研發創新能力。如針對科創企業金融服務不足的問題,經國務院批準,銀監會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業機構,穩妥開展投貸聯動試點,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科創企業金融服務新模式。(四)是要積極借助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降低成本,提升服務客戶的需求能力。互聯網等新技術的廣泛運用,極大地提高了金融服務效率,降低了成本。發展普惠金融,要注重信息系統建設和網絡技術運用、深化金融服務與“互聯網+”的融合,創新信息采集方式,提高服務精準度;積極推廣手機銀行、網絡銀行等新型終端,大力發展移動金融,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金融服務體系,向客戶提供安全、穩定和快捷的金融服務。
再次,要合力加強普惠金融基礎保障,創造普惠金融良好外部條件。金融基礎設施是提高金融機構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的重要支柱和平台,普惠金融發展需要進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法律法規體系,保障普惠金融各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體系,降低普惠金融服務對象的征信成本;需要進一步深化農村支付環境建設,保證普惠金融服務效率的質量;需要進一步加強部門協同,強化配套政策支持措施。
最後,普惠金融的另一面,就是要加大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普惠金融的對象更多的是被傳統金融排斥在外的對象,這些人更需要掌握金融知識,有效利用金融産品。在金融服務過程中遭受侵權時,可以及時得到保護,為此,普惠金融更需要加強金融教育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