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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亞科技股民打響索賠戰

時間:2024-10-26 07:16:40


    記者近日獲悉,來自雲南、福建、上海、廣東、江蘇的五位股民訴金亞科技、周旭輝證券虛假陳述案五起案件已經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收案,索賠金額合計47萬餘元。據悉,這五起案件分别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代理。其中,厲健律師代理兩起案件已為法院立案,其餘案件正為法院審核中。這意味着金亞科技股民維權已正式打響“第一槍”。

起訴資料顯示:2015年6月4日、5日,金亞科技先後發布兩則立案公告,披露因公司涉嫌證券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和實際控制人進行立案調查。

2015年8月31日,金亞科技發布《關于對以前年度重大會計差錯更正

與追溯調整的公告》,披露金亞科技對2014年度重大會計差錯更正與追溯調整。

2016年1月14日,金亞科技發布《關于自查報告的公告》,披露金亞科

技自查情況,強調實際控制人已主動辭去公司董事長職務并承諾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立案登記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緻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據會計差錯更正、立案公告、深交所處分決定等,可以認定金亞科技和周旭輝構成證券虛假陳述。

維權律師表示,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為: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期間曾買入金亞科技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向成都中院起訴索賠。

其中,此次起訴的原告劉先生,系在2015年6月2日買入金亞科技1300股,買入均價57.098元,上述股票在2016年4月8日全部賣出,賣出均價24.46元,經律師計算,可以索賠33051.45元(包括投資差額、傭金、稅金、利息等)。

而原告黃先生,則是在2015年5月26日買入金亞科技股票1000股,買入均價58.8元,上述股票在2016年4月7日全部賣出,賣出均價21.9元,經律師計算,可以索賠36625.47元。

兩律師還提醒,投資者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深圳股東卡複印件或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從首次買入該股票打印到2016年4月底或全部賣掉之日)、聯系電話手機及地址郵編。對符合索賠條件、決定委托起訴的投資者,律師将進一步提供訴訟文件。

(費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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