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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指導意見發布

時間:2024-10-26 10:22:02

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8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赢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正式公開發布。《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鞏固脫貧成果,通過發展生産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态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确保現行标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消除絕對貧困;确保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指導意見》明确了工作要求,提出必須要做到“7個堅持”,即:要堅持嚴格執行現行扶貧标準;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堅持扶貧同扶智相結合;堅持開發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相統籌;堅持脫貧攻堅與錘煉作風鍛煉隊伍相統一;堅持調動全社會扶貧的積極性。

《指導意見》強調,要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着力改善貧困地區的發展條件,着力解決深度貧困地區群衆的特殊困難,着力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各項政策的傾斜力度。

《指導意見》提出,要從10個方面強化各項到村到戶到人的精準幫扶舉措。主要包括:加大産業扶貧力度,全力推進就業扶貧,深入推動易地扶貧搬遷,加強生态扶貧,着力實施教育脫貧攻堅行動,深入實施健康扶貧工程,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強化綜合性保障扶貧,開展貧困殘疾人脫貧行動,開展扶貧扶志行動。

點評:《指導意見》是今後三年脫貧攻堅工作的一個綱領性文件,明确了各項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進一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适當提高貸存比指标容忍度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8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推進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政策落地見效;決定擴大基本醫保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範圍,便利群衆就近就醫;确定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措施和生物燃料乙醇産業總體布局。

為推動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促進就業穩、企業興,會議強調,一要堅持穩健的貨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準施策,着力疏通政策傳導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貸款,降低融資成本。合理确定小微企業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縮短貸款審批周期,适當提高中長期貸款比例等。二要建立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小微信貸投放挂鈎的激勵機制。加快落實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适當提高貸存比指标容忍度。支持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産支持證券。三要堅持促發展和防風險并重,優化監管考核,增設小微信貸專項考核指标,使小微企業得實惠,禁止存貸挂鈎、借貸搭售等行為,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信貸風險。

點評:小微企業是經濟社會穩定的重要載體,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已成為當前的重要工作之一。

實行地方政府債券公開承銷制度承銷團成員間不得互相代為申購

為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方式,提高債券發行效率,财政部決定實行地方政府債券公開承銷制度。8月20日,《地方政府債券公開承銷發行業務規程》公布。

《規程》明确了公開承銷參與方、流程、現場管理等事項。根據要求,公開承銷适用于公開發行規模較小的地方政府債券,包括一般債券、專項債券(含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專項債券)。

《規程》規定,地方政府債券公開承銷通過财政部政府債券發行系統、财政部上海證券交易所政府債券發行系統、财政部深圳證券交易所政府債券發行系統開展。地方财政部門可以就地方政府債券公開承銷專門組建承銷團,也可以沿用公開招标方式下的承銷團。承銷團成員原則上不少于4家,可進行自營申購或代意向投資者申購,成員間不得互相代為申購。

點評:公開承銷發行讓地方政府有了更多的資金選擇,有利于降低其融資成本。

取消中資銀行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實施内外資一緻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

8月23日,銀保監會發布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取消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内外資一緻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持續推進外資投資便利化。

《決定》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廢止《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二是取消《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三是按照中外資同等對待的原則,明确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商業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按入股時該機構的機構類型實施監督管理,不因外資入股調整銀行的機構類型。四是明确境外金融機構在投資入股中資銀行時,還應遵守國家關于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内投資的有關規定。

點評:放寬金融業外資準入是我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首要重點工作。

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證照實行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8月22日發布《關于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提出要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發展的長效機制,形成校内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标培訓等突出問題,《意見》從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明确設置标準。明确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标準,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訂。二是依法審批登記。明确校外培訓機構須經縣級教育部門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再按所屬類型到相關部門申領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三是規範培訓行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内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要實事求是地制訂招生簡章、制作招生廣告等。四是強化監督管理。校外培訓機構證照實行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黑白名單和負面清單制度等。

點評:這對規範校外培訓市場秩序,減輕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具有重要意義。

民航領域鼓勵民間投資項目公布

預計總投資規模達1100億元

8月22日,民航局、國家發改委聯合對外公布《民航領域鼓勵民間投資項目清單》。《清單》共28個項目,預計總投資規模達1100億元。

《清單》涵蓋了運輸機場建設、通用機場建設、貨運物流、飛機維修、航空救援等民航傳統領域項目以及無人機物流配送、無人機飛行校驗、航行新技術、機載數據通信等民航新興領域項目;涉及固定資産投資、新技術研發應用、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不同類型項目。

《清單》項目主要包括鄂州民用機場等11個已确定民間投資方項目和呼和浩特新機場等17個拟吸引民間投資項目。對于已确定民間投資方項目,有關方面将從“項目落地”“能發展”的角度,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建設,盡快投産形成示範引領帶動作用;對于拟吸引民間投資項目,有關方面将采取多種方式向社會推介,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

點評:《清單》旨在進一步拓寬民航投融資渠道、充分調動民間投資該領域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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